转发市建设局关于加快市区安心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转发市建设局关于加快市区安心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11-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转发市建设局关于加快市区安心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3]140号
秀城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建设局《关于加快市区“安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十一月二日
关于加快市区“安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建设局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为加快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和配套设施建设,创建适宜其安心工作、生活、学习的居住环境,解决外来人员后顾之忧,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市政府决定实施“安心工程”建设,现根据市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安心工程”建设的类别、原则、标准和要求
(一)“安心工程”建设的类别、原则。
“安心工程”建设的类别分为集体公寓和家庭公寓。“安心工程”的建设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发展总体布局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分布状况,坚持规模和环境结合、居住和生活统一,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政策、分区负责、分期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实施。
(二)“安心工程”建设的标准、要求。
1、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安心工程”的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各区域详细规划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要结合当前“城中村”的改造和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满足城市建设发展对土地有效利用的要求,集体公寓项目以多层永久性建筑为主,选择在现有的或已规划的开发区、新区中生产企业数量较多、外来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家庭公寓项目除按规划建设外,也可选择规划可供出让,但在五年内尚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地块进行临时建设。
2、套型标准。针对不同居住对象及需求,公寓楼的建设按照集中宿舍型民工居住用房和厨、水、卫独立的单套型家庭居住用房类型分别建设。
3、完善配套设施。“安心工程”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在规划设计、建设中,应配套建设绿化用地,以及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用房,有条件的应配套建设与小区规模相适应的民工子弟学校、技能培训、商业、娱乐服务等相关设施。
二、“安心工程”建设的资金筹措、运作管理和有关政策
(一)资金筹措和运作管理。
“安心工程”建设工程按照行政区域或管理范围,由秀城区、秀洲区政府和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按照“投资、建设、管理、收益”相一致的原则,建设资金以自筹和借贷方式解决。其中集体公寓类项目的建设,可以采取园区和用工企业分别自行建设,也可采取共同投资建设的方式;家庭公寓类项目的建设单位,由两区政府和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年内要各自开工建设三万平方米左右的家庭公寓。
“安心工程”建成后要根据外来人员的特点及与其他居民小区的差异性,研究管理措施和方法,落实好小区管理和物业管理工作,保证小区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三者统一。
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配合“安心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劳动就业等综合管理措施应及时到位,并加大对违章出租私房的查处力度。
(二)建设用地和税费扶持政策。
经审核批准的“安心工程”,其建设用地可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被列为“安心工程”家庭公寓类临时性的建设项目,其建设用地也可采取竞标出让方式供应,使用期不得低于10年。使用期满经办理有关手续,可再进行商品房开发。如遇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应予服从征迁。
各银行对“安心工程”建设贷款资金应给予优先安排。在“安心工程”租赁过程中涉及的税费项目,凡市、区两级政府地方留成部分,均按50%减免或返还补助。
“安心工程”建设的房屋只能用于安排外来人员租住使用,不得用于向社会出售,其中家庭公寓类房屋不得转让或抵押。家庭公寓的租金标准主要由土地租赁费、管理费等构成。除管理用房外,社区其他商业服务用房原则上应采取社会招标形式租赁承包经营,其收入用于贴补小区的日常管理,收支使用情况由地方财政和审计部门监督、审计。
(三)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
“安心工程”建设由建设单位统一向项目所在区政府或管委会报建,市规划部门根据规划要求确定选址,提出规划设计条件,统一审批;建设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建设主管部门予以监督;工程质量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三、加强对“安心工程”建设的领导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心工程”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统一思想,将此作为实事任务抓好落实,建设管理好“安心工程”。市、区两级政府和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都要建立“安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安心工程”建设的规划管理、工程计划、质量管理等工作。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计划,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快进度,落实责任,确保质量。市政府与秀城、秀洲两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安心工程”建设责任书,对建设范围、规模、质量、进度及责任追究予以明确。两区政府和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安心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安心工程”实行工程项目责任制,每个项目确定一名项目责任人。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坚持“高水平、高质量、出精品”要求,相互配合,加强工程质量、进度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正确处理好工程质量、进度与投资三者之间的关系,确保工程质量。
(三)多方配合,形成合力。“安心工程”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增强责任意识,做到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实施,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从快、从简审批,提高效率,搞好服务,确保“安心工程”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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