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区长副区长和各镇街道部门直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每日活动及基层单位动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拱政办〔2007〕38号
颁布日期:2007-07-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完善区长副区长和各镇街道部门直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每日活动及基层单位动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拱政办〔2007〕3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区委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准确反映、切实推进全区各项工作,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区长、副区长,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每日活动,以及基层单位动态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内容

1、区长、副区长每日工作动态;

2、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每日工作动态;

3、各基层单位最新工作动态和好的经验做法。

二、时间要求

1、区长、副区长和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每日工作动态,须于当天下午3:30前报送;

2、各基层单位最新动态信息及时报送,好的经验做法不定期报送;

3、区府办自7月25日(周三)起,每日下班前在区OA系统上刊发《拱墅政务·今日要情》,原《拱墅政务·普刊》今后不再刊发。

三、其他事项

1、区长、副区长和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每日工作动态,须写明上下午时间、地点、研究的工作事项或开展的活动内容。

2、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由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及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或由区政府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不必报送相关信息。

3、各类信息须以电子版形式通过区OA系统报送至区府办信息督查科。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