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拱墅区2004年莫干山路街景美化整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拱墅区2004年莫干山路街景美化整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拱政办发[2004]40号 |
|---|---|
| 颁布日期:2004-05-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拱政办发[2004]40号
关于印发《拱墅区2004年莫干山路街景美化整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拱墅区2004年莫干山路街景美化整治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四年五月十二日
拱墅区2004年莫干山路街景美化整治工程实施意见
莫干山路街景美化整治工程是今年杭州市5条街景美化精品道路之一,是“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内在要求,是解决交通“两难”问题的客观需要。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该工程要按照杭州市形象工程“亮化、美化、洁化、序化”道路标准实施整治,为确保各项整治工作的圆满完成,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莫干山路街景美化整治工作任务
(一)、整治范围。
南起体育场路交叉口,北至余杭区交界处,全长约12公里的道路及道路两侧各30—50米区域(部分地段或节点适当加宽)。
(二)、整治内容。
1、现状道路路面整治,由市运河集团实施。
2、道路红线至建筑红线之间的各类设施整治和公共绿地建设。
3、道路两侧的建筑平改坡、立面和围墙等整治,拆除道路两侧各类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部分合法建筑后的硬化或绿化。
(三)、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改善莫干山路两侧城市空间环境质量,打造景观样板路,提升城市品位,实现街景景观化和交通顺畅化,达到街景绿化、美化,体现运河文化风格,具有独树一帜、别具一格的效果。
二、莫干山路街景美化整治工作责任分工
依据“统一组织、合理分工、落实责任、上下联动、社会支持”的原则,在区莫干山路街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区道路整治指挥部统一指挥下,采取项目责任制形式,由莫干山路沿线的祥符镇、米市巷街道、湖墅街道、小河街道、和睦街道按照各自管辖区域,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整治工作。
三、莫干山路街景美化整治工作的有关政策
整治经费原则上按“谁家孩子谁家抱”和区政府实行“以奖代拨”的办法解决。
(一)、整治红线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理。
1、整治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到期临时建筑由各责任单位督促违建主体限期无条件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各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强拆。
2、国有土地三证齐全的合法建筑需要拆除的,由各责任单位按照拆迁政策,做好拆迁和补偿工作,所需费用由区道路整治指挥部核拨。
3、集体土地上的合法农居房,需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房审批表》。集体建筑需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或提供所在村、镇的有关证明资料,须经区国土资源局确认。考虑到祥符镇行政区域调整的特殊性,1998年前建造的房屋,无《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房审批表》的,须经祥符镇政府确权。1999年建造的房屋,以区政府批准的《建房审批表》为准。需拆除的建筑,由各责任单位按照拆迁等有关政策,做好拆迁、补偿和农居的拆迁安置工作。所需费用由区道路整治指挥部核拨。
(二)、道路两侧建筑物的立面整治,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做好动员和实施工作。所需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建筑物产权单位承担,若建筑物属多家产权单位共同所有,其立面整治的费用按比例由多家产权单位共同承担。
(三)、对确属“无主”或无法落实建筑物整治费用的,由各责任单位垫付。区政府采取“以奖代拨”的形式给予一定奖励。具体为各责任单位在完成立面整治60%工作量的基础上,按照垫付费用的50%给予奖励。
(四)、道路整治红线范围内外按要求进行扩绿、复绿逐步硬化的,由区绿化办负责实施并承担费用。
(五)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区道路整治指挥部从实际出发,对责任单位完成整治工作的时间、整治质量、整治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设立一等奖一名,奖金10万元;二等奖二名,奖金各五万元;三等奖三名,奖金各三万元。
四、莫干山路街景美化整治工作的计划安排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区道路整治指挥部的要求实施各项整治工作,确保在2004年9月20日前完成各项任务。
五、莫干山路街景美化整治工作的工作要求
(一)、宣传发动,统一思想。一是做好道路整治的宣传发动工作,印发道路整治公告和致沿街单位、住户的公开信,进行张贴并分发到户。二是深入细致地做好沿街单位、住户的思想工作,及时将道路整治的相关政策,整治内容及施工工期等情况通告住户。三是公布联系电话,认真落实人员,做好群众投诉和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对涉及工程质量、社会治安的投诉,实行整改承诺时限回访制度。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如期顺利完成整治任务,有关镇、街道和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尽快抽调人员,组建工作班子,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扎实、高效地开展工作。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区莫干山路街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道路整治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全区的整治工作;区道路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道路整治的计划立项、规划设计、经费核拨、督促协调、信息报送、资料整理及对上的联系沟通等工作;各责任单位负责按照已明确的任务分工抓好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完善措施,认真实施。为确保道路整治质量和进度,由区监察局实行效能监察。同时,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实施目标考核,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未能如期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和限期整改。各责任单位要从如期圆满完成整治任务这一目标出发,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六、莫干山路街景美化整治工作还需把握的几个问题
1、莫干山路整治要按照整治规划组织实施,道路整治规划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由区道路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落实。
2、各责任单位要严格做到按图施工,以确保整治效果。
3、各责任单位要严禁无资质企业进场施工,要指定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的监管,落实质监、安监、监理人员,确保文明、安全施工。立面整治的质监、安监手续由各责任单位统一办理。对整治所需的建筑材料(如涂料、铝合金等),不得使用无杭州市建设委员会许可证的产品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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