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拱墅区2007年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拱政办发〔2007〕38号
颁布日期:2007-04-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拱政办发〔2007〕38号

关于印发拱墅区2007年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拱墅区2007年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拱墅区2007年河道综合整治

与保护开发工程实施意见

为切实抓好我区2007年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以下简称河道综保工程),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水环境治理和河道综保工程作为打造“生活品质之城”、建设“秀美拱墅”的重要工作,全面落实“以河(道)带整治、带保护、带开发、带管理、带改造、带建设,加快城市更新”的要求,将河道综保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生态工程,努力把拱墅建设成为亲水型宜居城区。

二、整治计划

(一)整治任务

2007年我区负责整治或配合整治的河道共11条,长17.79公里,其中一级整治标准4条、二级整治标准1条、三级整治标准6条。列入一级整治标准的河道,河岸保护线范围内的综合整治由市级机构负责,河岸保护线范围外的综合整治由我区负责;列入二—四级整治标准的河道,综合整治由区政府负责实施,其中运河两侧各1公里左右范围的河道河岸保护线范围内的综合整治由市运河集团负责,河岸保护线范围外的综合整治仍由我区负责;所有河道两侧的征地拆迁和拆违工作由我区负责或配合。(具体见附表)

(二)整治时间

确保在200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资金政策

第一,市、区分担。一级河道整治工程费用由市里承担,河岸保护线外至红线范围的立面整治市、区各承担50%;二级及以下河道整治总体费用市、区各承担50%。第二,由区承担的50%整治资金部分,区财政承担30%,各镇、街道承担20%。第三,河道沿线单位的整治按“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落实资金,抓好整治。第四,河道整治涉及区城建发展中心、农居建管中心、拱宸桥旧城改造指挥部土地开发范围内的拆迁,所需经费由区城建发展中心、农居建管中心、拱宸桥旧城改造指挥部承担。第五,河道整治范围内区级以下单位的土地经整理后出让的,出让金全部专项用于河道整治。第六,河道两岸拆迁农居的安置工作由区农居建管中心负责,所需经费由区河道建设指挥中心按原体系支付,工程结束后统一结算。第七,要积极主动做好与市级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整治资金和工作支持。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区政府建立河道综保工程领导小组,由区长许明任组长,分管副区长楼杏元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和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汤怀良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宁兼任常务副主任,虞翀、金自力、李军、秦涛、何昌平任副主任。

组建区河道建设指挥中心,设在区城管办,汤怀良任指挥中心主任,虞翀、何昌平任副主任,其他人员通过内部调配、借用、聘用和公开招聘等途径解决。

各相关镇、街道也要相应成立河道综保工程分指挥部或相应工作机构。

(二)职责分工

河道综保工程在区河道综保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下,由河道建设指挥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区有关部门和各相关镇、街道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区河道建设指挥中心主要负责确定河岸保护线外的整治范围;负责组织协调工程涉及范围内的征地、借地、拆迁安置、拆违控违工作;负责二级河道的初步设计和三级及以下河道整治总体方案和初步设计;负责工程预决算及资金平衡;负责工程招投标、施工、监理、进度、安全文明;负责施工衔接等协调;负责宣传、编制简报和报表;负责与市建委的联系与沟通;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相关镇、街道负责调查河道两侧的土地性质、合法建筑和违法建筑的详细情况;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特别是村(社)干部及村(居)民的思想认识和工作配合;负责拆违控违工作;授权负责拆迁安置;负责河道两侧立面的整治。

区监察局负责对河道综保工程实施全面监察。

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负责配合各镇、街道做好整治河道所涉及的中小企业的组织协调,督促拆迁拆违及污水达标排放。

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的安排和平衡,确保建设资金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及时拨付到位,参与工程决算的审核。

区建设局负责协助做好河道整治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加强工程的监管;争取河道整治与两侧建筑平改坡项目的结合;配合做好国有土地上的拆迁和安置工作;结合轻纺路建设实施后横港河的整治。

区城管办负责结合河道整治做好与截污纳管和背街小巷改善相结合,对整治好的河道接收管理,对河道两侧环卫、绿化、亮灯、秩序等进行监管。

区行政执法局负责工程实施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违法建筑的拆除及行政强迁、违法广告拆除、违章停车、违章设摊治理等执法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对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全程监督和审计。

区林水局负责提供有关河道的基本情况,移交今年需整治河道的所有资料档案和设施;配合抓好河道综保工程的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继续负责尚未列入整治范围河道的管理;负责绕城公路外河道的整治与管理。

市国土资源局拱墅分局配合做好集体土地上合法建筑拆迁许可证的发放和征地拆迁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的拆除;负责借地整治的指导协调。

市环保局拱墅分局负责对环保工作进行总体监督与协调;对未截污纳管的单位、住户等加强监督执法力度,限期整改,达标排放;配合区截污办做好河道两侧截污纳管工作。

市规划局拱墅分局负责提供河道整治所需的规划资料,并协助做好可整理开发土地的规划调整工作。

区城建发展中心、农居建管中心、拱宸桥旧城改造指挥部负责对河道两侧可整理开发的土地进行调查,尽量争取土地出让;督促开发单位对已征地块上的河道进行整治;协助镇、街道做好入户调查和拆迁安置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河道综保工程是继背街小巷改善后的又一项民心工程、生态工程,将进一步提高百姓的生活品质,推进生态区建设,是建设“三个拱墅”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镇、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抓好这项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镇、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优质高效地完成河道综保工程。

3、重视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途径,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做好河道综保工程宣传发动工作,形成人人关心、支持河道整治的良好局面。特别是各相关镇、街道要发动村、社区对列入整治河道两侧的单位、住户逐个入户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市民群众对河道综保工程的支持度、参与度。

4、强化共建机制。要认真汲取市区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和背街小巷改善工程的有益经验,整合各方资源,建立联动平台,深化共建机制,为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群众保障。通过公开展示整治方案等方式,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5、注重整治结合。要把河道综保工程与城市综合改造、截污纳管、背街小巷改善、支小路改造、拆迁拆违、新农村建设和城中村改造结合起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进行方案设计,搞好分类整治,力争整治一片,成效一片。

附件:2007年拱墅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计划表

附件

2007年拱墅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计划表

序号

河道名称,长度

整治等级

主要整治内容

责任单位

所属镇、街道

1

余杭塘河(西湖区界—运河)3.5公里

一级

生态护岸、清淤、截污、绿化、文化、造景、开发、拆违、建筑整治等

市建委负责整治河岸保护线以内;我区负责河岸保护线以外整治,配合做好征地拆迁拆违。

祥符镇、小河街道

2

上塘河(石桥路-江干区界)0.7公里

一级

生态护岸、清淤、截污、绿化、文化、造景、开发、拆违、建筑整治等

市建委负责整治河岸保护线以内;我区负责河岸保护线以外整治,配合做好征地拆迁拆违。

半山镇

3

小河(运河—登云桥)约1.0公里

一级

生态护岸、清淤、截污、绿化、文化、造景、开发、拆违、建筑整治

运河集团负责整治,我区配合做好征地拆迁拆违。

小河街道、拱宸桥街道

4

三墩港(三墩镇东河—西塘河)1.35公里

一级

生态护岸、清淤、截污、绿化、文化、造景、开发、拆违、建筑整治等

市建委负责整治河岸保护线以内;我区负责河岸保护线以外整治,配合做好征地拆迁拆违。

祥符镇

5

红旗河(运河—西塘河)2.73公里

二级

生态护岸、清淤、截污、绿化、文化、造景、拆违、水生态修复、建筑整治等,分阶段实施

运河集团负责运河到衢州路段0.53公里;我区负责衢州路到西塘河段2.2公里。

祥符镇

6

姚家坝河(上塘河—运河),也称登云桥港,2.07公里

三级

生态护岸、清淤、截污、绿化、文化、造景、拆违、建筑整治等

运河集团负责运河到上塘路段0.81公里;我区负责上塘路到上塘河段1.26公里。

上塘街道、拱宸桥街道

7

后横港河(运河—十字港)1.74公里

三级

生态护岸、清淤、截污、绿化、文化、造景、拆违、水生态修复、建筑整治等

运河集团负责运河到衢州路段0.74公里;我区负责衢州路到十字港段1.0公里。

祥符镇

8

管家漾河(运河—热水港)1.5公里

三级

护岸修复、清淤、截污、局部绿化、拆违等

我区负责整治,运河范围内投资由运河集团承担。

上塘街道

9

姚潭洋(江家桥—大运河)1.05公里

三级

护岸修复、清淤、截污、局部绿化、拆违等

我区负责整治,运河范围内投资由运河集团承担。

康桥镇

10

陈家桥河(热水港—瓦窑头河)0.95公里

三级

护岸修复、清淤、截污、局部绿化、拆违等

我区负责整治。

上塘街道

11

三墩镇东河(三墩港-育英河)1.2公里

三级

护岸修复、清淤、截污、局部绿化、拆违等

西湖区负责整治河岸保护线以内,我区负责辖区内征地拆迁拆违以及河岸保护线以外整治。

祥符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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