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拱墅区建筑业发展规划(2005—2007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拱墅区建筑业发展规划(2005—2007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拱政发〔2005〕25号 |
|---|---|
| 颁布日期:2005-07-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文件
拱政发〔2005〕25号
关于印发《拱墅区建筑业发展规划(2005—2007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拱墅区建筑业发展规划(2005—2007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二OO五年七月四日
拱墅区建筑业发展规划(2005—2007年)
一、2002—2004年建筑业发展状况
近几年,拱墅区建筑业在国家建筑业宏观产业政策的引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抓住全区大规模城市综合改造的历史性机遇,实现了持续稳定发展。
1、经济总量持续增长。三年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6.29亿元,其中2004年完成产值23.6亿元,年均增长18.8%;三年累计实现增加值8.66亿元,其中2004年为2.9亿元,年均增长3.68%。
2、产业规模快速壮大。2002年我区共有建筑企业41家,2003年为57家,2004年发展到81家。其中施工(房屋、市政)总承包企业14家(二级企业和三级企业各有7家);专业分包(园林绿化、安装、装饰、地基基础、商品砼、智能化、管桩、消防及其他)企业60家;劳务分包企业7家。初步形成了一支以房屋施工总承包为骨干,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为辅,能满足各类工程需要,门类齐全、专业配套的产业队伍和行业体系,产业规模逐年扩大。
3、技术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截止2004年底,81家建筑业企业中有各类技术人员2929人,三级以上项目经理458人,各级建造师5人,企业管理队伍不断壮大。普遍实行了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成本核算制和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明显加强,2004年在区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的工程中,25个工程评为标化工程,其中市样板工程7个,2个工程评为杭州市“西湖杯”优质工程。
二、当前建筑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困难
今后三年,是我区建筑业发展成长的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环境变化,机遇和困难并存。
(一)建筑业面临的发展机遇
1、经济社会发展宏观环境为加快建筑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确定了“东动、西静、南新、北秀、中兴”的城市发展新格局,北秀拱墅越来越成为共识。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建设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城区,积极实施“开放兴区、环境立区、工业强区、商贸富区”四大战略,着力打造“汽车拱墅、物流拱墅、文化拱墅、居住拱墅”四大品牌,全区经济社会保持较快协调发展,区域经济的发展必将带动城市建设,推动我区建筑业快速发展。
2、全面开展城市综合改造和推进城市化进程为加快建筑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空间。
今后几年,我区将全面加快以运河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为重点的城市综合改造和以“城中村”改造为重点的城市化进程,每年新开工建设各类住房及公建设施100万平方米,建设运河商务区、台州路商业步行街等一大批大型项目及道路等基础设施;同时,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背街小巷改善、平改坡、立面整治、生活小区截污纳管改造等工程建设,必将给建筑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平台。
(二)建筑业面临的困难
1、企业资质等级低,规模小,竞争力弱。目前全区范围内总承包企业中没有1家一级以上资质企业,二级房建企业只有7家,市政企业最高资质只有三级。由于规模小,竞争力弱,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缺乏实力,多数企业只能通过分包或挂靠形式承揽工程,造成税源流失。
2、队伍整体素质不高。辖区建筑企业多数以传统技术为主,管理上仍属粗放型,主要靠规模扩张和大量人力物力的投入维持增长。
3、产业结构不合理。在行业组织结构上,大的不够强,小的不够专,没有形成合理的总分包体系;在产业结构上,多元产业和产品的营业额不到全区建筑业产值的5%,专业分包企业的市场占有份额小。
4、经济比重较低。2004年区建筑业实现利润3135.45万元,产值利润率维持在2%左右,若剔除多元产品部分,建筑业产值利润率普遍低于2%。2002—2004年辖区建筑业地方财政收入平均增幅17.3%,低于全区平均增幅15个百分点,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由2002年的7.1%下降到2004年的5.5%,而且行业税收贡献与全市平均水平及其他城区相比,差距很大。
三、2005—2007年建筑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我区建筑业2005—2007年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全区建筑业的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的整体竞争力,推动我区建筑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确保实现建筑业总产值三年翻一番,使建筑业成为我区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为建设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城区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1、经济总量:以2004年产值为基数,确保三年翻一番,即2007年突破50亿元。按年产值7%计算,三年期间累计实现利税8.34亿元,到2007年建筑业地方财政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比2004年增长68%以上。
2、企业规模:以每年20—25家的增长速度,到2007年等级企业达150家,其中总承包一级建筑施工企业2家以上,二级企业15家。
3、工程质量:确保竣工工程合格率达100%,等级企业每年不少于1项标化工程。工程优良率达到20%,到2007年,争取创“钱江杯”优质工程2个、“西湖杯”优质工程6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日趋规范,重大死亡事故和设备事故实现零增长。
4、经济结构:在行业组织方面,基本形成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种类别并存的格局;在产业结构方面,勘察、设计、安装、监理、租赁、商品砼等相关产业和其他多元业务营业额相当于施工总产值的35%左右;在市场布局方面,区域外完成的产值占建筑业施工总产值的30%左右。
5、企业整体素质:企业科技含量迅速增加;技术管理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培养造就一批优秀企业家和高素质技术管理人才。到2007年,机械化施工水平达到80%,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企业管理水平全面提高,以加强现场管理和基础管理为突破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充实和加强管理力量,促使企业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四、推进建筑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加快建筑业结构调整
1、加快推进组织结构调整。按照“扶强扶优、做专做精”的原则,加速形成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重点扶持一批市场竞争力强、资产规模大、管理先进、技术含量高、跨行业和专业经营的总承包龙头企业;鼓励发展具有专、精、特、新等技术和管理特色的专业承包企业,支持引导中小型建筑企业转型专业化;积极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加速提高区域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类企业的协作配套能力。
2、加快建筑业经营结构调整。积极扶持、引进勘察、设计、监理等技术密集型企业;鼓励建筑企业加强与勘察、设计单位强强联合,创建发展一批既有综合项目开发能力,又有资金、技术优势的工程建设集团;鼓励建筑企业实现多元化经营,开发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市场需求量大的关联产品和边缘产品,延伸产业链。
3、加快培育建筑生产要素市场体系。培育完善建材供应、设备租赁和人才、劳务、技术与资金市场。重点发展建筑构配件生产供应基地和施工机械设备、设施、材料等专业租赁维修企业。鼓励和保护专业工程、建筑劳务的合法分包活动,规范承发包行为。积极引导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检测、工程项目管理等中介机构为建筑企业提供技术和管理服务。
(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1、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引导和促进建筑企业形成以制度创新为先导,成本管理为核心,技术进步为动力的经营管理机制。建筑企业要建设以经营理念为核心的企业文化,诚实守信,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提高制度创新能力、技术开发能力、市场开拓能力。积极利用高新技术和实用技术改造提升建筑业,促进科技进步。
2、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把质量安全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大质量和安全投入,完善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安全生产责任、教育培训检查制度,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大特大事故。大力开展“创品牌企业、创优质工程、创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推动企业实施品牌战略。
3、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坚持人才资源开发与建筑业持续发展相协调的原则,抓好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
(三)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
1、加强对建筑业发展的领导。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将其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制订相应的产业扶持政策和发展措施,全面推进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提升建筑业的支柱产业地位。成立加快建筑业发展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政策调研,加强对辖区建筑业发展的总体领导。
2、大力开展建筑业招商引资工作。区各有关部门、镇、街道要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大力开展建筑业及相关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进资质高、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区各城建单位要结合项目建设,至2007年必须引进1-2家二级资质以上的建筑业企业;镇、街道每年至少要引进3家建筑业企业或勘察设计、监理等相关企业。引进经营业绩特别优异和税收规模较大的建筑业企业可享受一企一策的待遇。
3、支持引导区属企业参与区内项目建设。凡国有、集体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在满足资质要求的前提下,开展公开招投标推荐施工单位时,必须优先推荐在本区注册纳税的建筑业企业。非国有、集体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如采取邀请招标的,出资方要优先考虑在本区注册纳税的建筑业企业。区内企业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可与区外实力较强的施工企业采取合作的方式承接施工任务。
4、建立建设项目通报制度。区建设局负责牵头建立区内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平台,定期向各方面预告工程建设情况。区各建设单位对本工作范围,各镇、街道对本辖区内投资1000万以上的建设项目要及时进行调查摸底并将有关情况报送给区建设局。
5、全力营造支持建筑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区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促进建筑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为建筑业企业在申报资质、夜间施工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规范行政事业收费行为,严禁向建筑业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禁止各种摊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区建设管理部门要认真制订和组织实施建筑业发展规划;区计划部门要配合建设管理部门做好发展规划的科学编制;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在企业登记注册方面提供便捷服务;区税务、财政部门要加快完善促进建筑业发展的税收征管措施;区劳动和保障部门要在企业合法用工、社会保险、民工权益保障等方面等给予政策支持。
6、建立市场开拓激励机制。鼓励建筑企业开展创优活动,争创“西湖杯”、“钱江杯”、“鲁班杯”等荣誉称号,增强综合实力,提升经营业绩。加强对先进建筑业企业和个人的宣传、推介,扩大知名度。定期评选送选一批业绩突出的优秀建筑企业经理、项目经理,并给予表彰。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向区外开拓建筑市场。
7、发挥建筑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培育发展各类行业协会组织;积极探索符合行业和企业需求的协会职能定位和工作方式;加强同市建筑业协会、建筑业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为行业整体利益服务,促进企业综合素质提高,加强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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