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在通常汽渡南迁工程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在通常汽渡南迁工程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 | 文号:通政发〔2004〕72号 ---|--- 颁布日期:2004-07-22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政府关于表彰在通常汽渡南迁工程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在通常汽渡南迁工程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 | 文号:通政发〔2004〕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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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4-07-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政府关于表彰在通常汽渡南迁工程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通政发〔2004〕72号
通州市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通常汽渡南迁工程是我市改善对外交通条件的重点建设项目。去年10月以来,按照市政府明确的工作要求,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精心组织、通力合作、高效服务,广大工程建设者攻坚克难、顽强拚搏、优质施工,连续奋战近7个月时间,胜利实现了今年5月1日建成通渡的预期目标。新汽渡建成后,过江通渡时间缩短了一半,进一步优化了我市的投资环境。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表彰在通常汽渡南迁工程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10个先进单位和陈德新等25名先进个人,现予通报。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坚持和发扬团结协作、奋力拚搏的精神,在今后工作中争创更加优异的成绩;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奋发有为,开拓进取,为实现南通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多作贡献。
附件:通常汽渡南迁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通常汽渡南迁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的通报
一、先进单位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通常汽渡公司,苏中交建公司,市交通监理公司。
二、先进个人
陈德新,屈宝贤,田孝发,宋桂林,江治学,董菊卉,吴旭,施建中,严君毓,葛亮,李玲,周岫峻,王秀峰,陈其林,徐建华,仲银,陈琦,胡滨,曹建中,鲍金华,谢应瑞,王建国,孙殿军,朱金龙,钱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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