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扬州市关于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转发《扬州市关于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扬府办发〔2008〕43号 |
|---|---|
| 颁布日期:2008-03-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扬府办发〔2008〕43号
关于转发《扬州市关于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商贸局、财政局、供销社等三部门制定的《扬州市关于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扬州市关于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加快我市农村市场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城市商贸连锁企业为龙头,乡镇农家店为骨干、村级农家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使我市农村商品流通逐步走上连锁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的轨道,在认真总结前期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要意义
1、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七大主要精神之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将进一步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推动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现代化。
2、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提高广大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改造和提升农村流通网络现代化程度,能够让广大农民在自己的家乡就能享受到与城市居民相近的购物环境与服务,一定程度上能够较好地解决农村商业网点不足、交易手段落后等问题,降低农村商品价格,减少农民支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3、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利于实现农村安全消费。由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滞后,流通网络不健全,农村成为假冒伪劣商品事件多发地区,农民消费安全问题直接影响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通过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化流通方式,有效地规范了农村小网点的经营行为,加强日用消费品特别是食品安全管理,让广大农民可以安全消费。
4、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利于开拓农村市场,促进消费增长。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经济增长格局为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而且把消费拉动增长放在首位,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可以有效地开拓农村市场,进一步挖掘农村消费潜力,有效地扩大内需,增强农村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二、进一步明确我市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遵循“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连锁经营、政策扶持”的操作原则,大力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切实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大市场、大流通的新格局,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总体工作目标:从2008年开始,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市累计建设1000家“农家店(农资店)”和10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示范乡镇。
2008年度工作目标:
1、在全市新建和改造标准化连锁“农家店(农资店)”,确保完成150家,力争完成300家。
2、在全市创建10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示范乡镇。示范乡镇的标准为:所在乡镇至少拥有1-2个镇级标准化连锁“农家店”;该乡镇60%以上的行政村拥有1个以上标准化村级连锁“农家店”。
3、发展3-4家参加“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商贸连锁企业。
4、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乡镇覆盖率力争达到60%以上。
三、进一步抓住“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工作重点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全面推进,更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当前我市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逐级推进,全面铺开。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要在全市各乡镇全面铺开,乡镇一级“农家店”设立覆盖率达60%以上,因此要搞好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级推进。各地要在全面发动的基础上,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乡镇和村组先行实施,然后再深入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镇村。要抓好年度规划,搞好“农家店”合理分布,注重市场覆盖率,初步搭建我市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的构架。
2、多种方法,培育龙头。搞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培育好龙头企业是关键,各地要高度重视紧抓不放。一是对已被商务部确定为试点龙头企业的江都苏果、中亚糖酒、江都宏信,要进一步加大推动力度,促进其扩大规模,加快连锁做大做强。二是再培育一批新的龙头企业。各地要充分集聚本地连锁商贸企业资源,包括市区的东方超市、苏供超市、江都的星地超市和宝应的好邻居华联超市,通过资源整合,资产重组,加强培育,做大做强。三是本地没有龙头企业的地区,可以通过引进外地龙头企业的办法,进行合作共建。在引进上,可以引进本市范围内的连锁龙头企业,也可以引进市外以农村市场为发展方向的大型连锁企业,如南京的苏果超市、雨润集团。三是可以与通过合资合作的办法,与龙头企业合建一个新的连锁企业,利用龙头企业的驰名品牌进行操作。
3、连锁经营,市场运作。目前我市各乡镇都存在着大量中小型商业网点,市供销社在最近几年也先后兴办523家为农服务超市,为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提供较好的基础,但由于是分散经营,抗市场风险能力不强,生命力较弱,因此可以通过龙头企业进行有机整合连锁经营,形成较强的抗市场风险能力和坚强的生命力。各地在推进“农家店”连锁建设时应注意:一是要认真按照商务部《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的要求,做到“五统一”。即:统一店名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商品价格、统一服务规范、统一承诺;二是坚持市场运作。各地可提供愿参加“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农村零售网点名单,引导龙头企业直接对接,要坚持做到推动不代替,帮助不包办,通过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这个市场杠杆,将其组合成一个有机整体;三是重点抓好配送中心建设。连锁经营的核心是统一配送,只有统一配送,才能保证商品质量、价格的统一。在配送中心建设上,可以直接投资兴建大型物流配送中心,也可以通过租赁场地建立中小型配送中心,商品投放线路较长的企业,还可以通过建设以店代配中心店的形式来实施统一配送,总之要保证各分散“农家店”通过商品配送,实现连锁经营。
四、进一步加强领导,全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1、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商贸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财政、商贸、发改、供销、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贸局),负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顺利推进。
2、建立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按照三年左右兴建改造1000家“农家店(农资店)”和十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示范乡镇的总体目标,将今年兴建和改造300家“农家店”的目标和培育十大示范乡镇及其他各项目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纳入市政府对各地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各县(市、区)也要把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涉农街道)和责任单位,列入对乡(镇)政府(涉农街办)和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范围,形成自上而下的目标管理体系,实现目标到位,责任到人,考核到点,以切实推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要建立监督机制,定期深入乡镇与村组,全面监督检查兴办“农家店”进展和已办“农家店”的经营状况等,对达不到建设要求的,不予验收,不予挂牌;要建立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要建立专项考核机制,出台考核办法,全年跟踪督查,组织定期考核,保证“农家店”的建设质量,真正把这项“政府得民心、企业得市场、农民得实惠”的工作落到实处。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积极落实商务部、财政部和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的支持资金,保证上级政策落实不打折。二是商贸、财政、工商、税务、发改等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关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关政策精神、省政府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和建设新农村的相关政策,对各连锁企业提供各种政策优惠予以扶持。三是各县(市、区)也应出台相应的扶持办法,如:房租减免、财政补贴及其他优惠措施,鼓励“农家店”建设。
4、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要通过多形式、多层面、大范围的宣传,让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充分的认识与了解。一是借助新闻媒体,对过去三年我市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成果进行宣传,让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分享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成果;二是召开现场会,组织承办部门、承办企业的负责人现场观摩“农家店”,消除畏难情绪,理清工作路数。三是搞好总结表彰,宣传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企业,先进部门和先进工作者,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
5、加强监管与规范。“农家店”建设是构建新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举措,建成后要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杜绝利用“农家店”这个平台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擅自提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各承办单位要建立监管队伍实施日常管理,规范各地“农家店”的经营行为,保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健康发展。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