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波市强塘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甬政办发〔2008〕240号
颁布日期:2008-10-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宁波市强塘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8〕2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宁波市强塘工程实施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宁波市强塘工程实施计划

一、实施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强省、创业富民”总战略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以突出改善民生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主线,在全面完成省定目标责任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在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和标准海塘维修加固任务的同时,突出抓好以屋顶山塘整治和小流域堤防加固为重点,加快防洪保安工程体系建设,确保工程建设的力度和进度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努力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安全需要。

(二)实施原则

以人为本、突出民生;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积极而为、量力而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建管并重、长效管理。

(三)总体目标

近期(2008—2012年):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和标准海塘维修加固任务;加大力度,重点抓好屋顶山塘整治和山区小流域堤防加固工程,使全市50%以上的屋顶山塘完成标准化治理,基本完成穿镇过村且保护人口千人以上的小流域堤防加固,使山区镇(乡)和重要基础设施基本达到设防标准;进一步加强姚江、奉化江干流农村段堤防和重点区域的骨干排涝工程建设,力争使姚江、奉化江等重要河段干堤达到规划标准,县级以上城镇排涝标准基本达到20年一遇,主要平原排涝标准提升到10年一遇以上。

远期(到2020年):建成布局合理、标准适宜、体系完备、功能完善、管理规范、应急保障的防洪减灾体系,海塘、江塘(堤)、水库、山塘、小流域等水利工程防护能力全面达到国家标准,适应我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

二、近期主要建设任务

(一)实施屋顶山塘整治工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市现有1—10万立方米的山塘1500多座,其中屋顶山塘有700余座,承担着农业灌溉、农民饮水、农村环境、农居消防等综合功能,是山区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这些山塘数量多、隐患多、投入少、管理弱,是近年来我市农村防汛保安的薄弱环节。今后5年要在全面落实山塘安全管理责任的基础上,加快屋顶山塘除险加固,重点整治直接威胁村庄人员安全的屋顶山塘353座,使全市50%以上的屋顶山塘(1万m3以上)完成标准化治理。与此同时,对已失去功能的山塘要切实采取措施,实行报废处理。对其他有安全隐患而暂时不能整治的山塘,各地要加强巡查,落实预警等各项保安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二)加快山区小流域堤防加固改造,切实提高山区群众的安全保障

我市山溪性河流众多,境内20km2以上的小流域有61条,河(溪)道总长达1000多公里。由于山区小流域堤防没有进行过系统的综合治理,防洪能力普遍较低,危及沿河(溪)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后五年,以局部易发生强降雨形成山洪的小流域堤防加固为重点,按照“防冲不防淹”的原则,对穿镇过村且保护人口千人以上的210公里小流域堤防进行加固改造,使小流域两岸乡镇和重要村庄保护区的河(溪)道堤防按规划基本达标。

(三)继续抓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进一步巩固标准海塘建设成果

按照已经签订的水库除险加固责任书的任务与要求,按期完成78座小(二)型以上水库的除险加固,达到在全国率先基本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目标任务;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标准海塘维修加固三年(2006~2008年)实施计划”,全面完成海塘维修加固建设任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海塘、水库的维修养护和管理配套建设,对因多年运行而发生工程缺陷和安全隐患的病库险塘,有计划地及时进行维修加固,达到“安全达标、设施配套、运行正常”的目标要求。

(四)积极推进姚江奉化江等干堤加固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流域防洪减灾能力

甬江流域面积占全市陆域面积的一半,甬江、姚江、奉化江等干流堤防是流城防洪的重要屏障。“三江六岸”市级河道上保护重要城镇和基础设施的干堤长达200多公里,从2000年我市实施城防工程以来,“三江六岸”市区段已建成标准防洪堤近90公里。但是,余姚江(西外环路以上)、奉化江(鄞州二桥以上)干流农村段防洪堤尚未进行过系统整治,目前很多堤防为土堤或以墙代堤,防洪能力很低。今后5年要按照“冲而不垮、漫而不决”的建设原则,根据堤防险情和地方财力,加固干堤50公里以上,基本消除干流两岸保护乡镇、村庄人口密集区的干堤的安全隐患,保障两岸人民群众生活与生产安全。

(五)加快流域排涝骨干工程建设,提高城乡防洪减灾综后能力

本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远近结合、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十一五”规划安排,以鄞东南、镇海江北片和慈溪姚北平原为重点,加快推进姚江东排、鄞东南沿山干河、余姚奖嘉隆江、慈溪四灶浦拓浚、北仑小浃江等排涝骨干工程建设,力争使县级以上城区排涝能力基本达到20年一遇,主要平原排涝能力提升至10年一遇以上。

防御洪涝台风灾害的非工程措施建设要与工程保安建设统筹协调。要加强洪涝台旱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汛抗台抗旱的责任机制和公众防灾机制,强化预案、监测、预警、调度、指挥、避险、抢险、信息等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巡查制度,落实水利工程管理养护责任与经费,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强塘”工程是省委、省政府根据我省实际,关注与改善民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实施“强塘”工程的重要性与迫切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重视成效,切实把这项工程办成造福百姓的“实事工程”。各级水利部门要把全面实施“强塘”工程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各县(市)区作为实施“强塘”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强塘”工程建设的领导,落实“强塘”工程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区域的“强塘”工程实施负总体责任。各地在“强塘”工程实施过程中,要逐级分解责任,将各项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项目的完成时间和质量要求,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明晰事权,增加投入

我市“强塘”工程建设投资估算达65亿元。“强塘”工程公益性很强,关乎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加“强塘”工程投入。市里对病险水库、屋顶山塘、小流域堤防、海塘和重要干堤的加固改造以及流域排涝骨干工程建设按县(市)区经济类别给予投资补助。按照现行管理体制,进一步明晰事权,县(市)区承担同级管理的工程的投资与建设。镇(乡)、村所有的小型水利工程,由镇(乡)、村承担部分投资并负责建设,市和县(市)区财政给予补助。各水利工程受益单位要合理承担筹资。

(三)抓好前期,加强管理

各县(市)区要按照《宁波市“强塘固房”工程(强塘部分)实施计划》的要求和市政府确定的责任目标,以县(市)区为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地编制本区域的实施方案,重点是明确任务,科学合理地制订分年实施计划,落实资金保障与工作措施,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水利局备案。

“强塘工程”项目多、任务重、时间紧,各地要合理调配勘测设计、咨询评估等技术力量,确保前期工作质量与进度。各地要加强建设管理,狠抓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控制,加强资金管理,强化过程监督和验收管理,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

(四)部门协作,强化服务

市和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与规定,加强“强塘”工程建设的政策引导,切实增强为基层、百姓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为全面实施“强塘”工程提供政策保障。

附件:宁波市“强塘”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表

附件:

宁波市“强塘”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表

序号

县别

水库加固

屋顶山塘整治

小流域堤防

海塘加固

重要干堤加固

骨干排涝河道

数量(座)

数量(座)

堤长(km)

塘长(km)

堤长(km)

河长(km)

全市合计

78

353

210

29.2

51

75.4

1

江北区

2

3

11

5.5

2

鄞州区

6

23

30

11

7.1

3

镇海区

1

6

14.6

4

北仑区

8

36

3.7

15.6

5

慈溪市

7

6

14.1

6

余姚市

7

44

13

20

6.9

7

奉化市

14

52

50

9

8

宁海县

26

100

80

7.0

9

象山县

6

80

30

18.5

10

东钱湖度假区

1

3

7

6.6

11

国家高新区

5.0

12

市本级

界牌碶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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