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全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甬政办发〔2008〕44号
颁布日期:2008-02-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全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8〕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全省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95号)和今年省、市推进政府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加快全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意义

电子监察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创新行政监管模式,实现监察方式、监察内容、监察手段和政府运行机制变革与创新的一种有效形式。拟建的省电子监察系统具有电子监察、垂直监管和信息互动三大功能。该系统通过汇总全省审批业务监察数据,完成相关数据统计、分析与查询,实现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绩效评估和信息服务。建设电子监察系统,有利于实现行政监察由事后监察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监察相结合的转变,实现由个人行为监督为主向个人行为和行政程序监督并重的转变,实现行政审批由内部进行向公开操作的转变,对于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深化政务公开,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透明度和管理效率,促进机关廉政勤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按时保质完成系统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我市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目标和任务

目前市本级已经启动《宁波市网上行政服务中心暨电子监察系统》项目的建设,明确提出了要建立透明的效能监察系统,对全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情况,包括每个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的情况和办事大厅进行实时监控,对违规、超时等情况自动发出警告信息,同时对每个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员进行绩效评估和排名,实现行政审批的全程监察。部分县(市)、区也已经启动或完成网上行政审批或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根据省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步骤,结合宁波实际,我市的建设目标和任务是:

(一)总体目标。200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省、市、县三级所有在办事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在办事项)的电子监察和监察数据联网,全面实现我省电子监察系统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格局。

(二)阶段目标。2008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市本级和部分有条件的县(市)、区的行政许可事项电子监察和监察数据联网。

(三)工作任务。网上审批功能的实现是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基础。市本级完善宁波市网上行政服务中心暨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做好与省监察数据交换中心对接的有关调整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已经建立电子监察系统的县(市)、区要按照省建设规划和《宁波市网上行政服务中心暨电子监察系统》项目要求,做好原系统的改进和功能拓展工作,做好与市监察数据交换中心的对接。还未建立的,要做好网上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二者紧密有机地结合,并按照省里要求,应用软件由省统一开发,系统软件、中间件(含硬件)由省里统一招标。

三、加快我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快建设步伐,参照省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成立宁波市网上行政服务中心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具体见附件)。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参照省、市的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形成领导体系,明确工作责任,保证建设进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的系统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定期公布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

(二)落实建设资金。按照省里要求,还未建设的县(市)、区的应用软件费由省财政统一负责;系统软件、中间件(含硬件)由省里统一招标,建设费用由各县(市)、区负责。己经建立的,对原系统进行改进或功能扩展的费用由各县(市)、区自行承担。

(三)做好协调配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项目建设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并统一对各地、各部门的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工作指导。有关系统建设的技术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和沟通。关于省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数据交换标准可参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印发浙江省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技术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95号)。

(四)落实保密制度。电子监察系统涉及面广,各地、各部门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各项保密规定,参与设计和施工的所有工程人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在系统移植和开发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泄密事件,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作为打造服务型、阳光型、责任型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作为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措施来抓,加强组织协调,保证质量进度,确保全省电子监察系统如期建成,尽快发挥系统的功能和作用。

附件:宁波市网上行政服务中心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宁波市网上行政服务中心暨

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勇

副组长:陈仲朝市政府

徐畅成市纪委

成员:陈开同市政府办公厅

陈德良市监察局

叶向阳市审管办

杜永华市信息产业局

汤思敏市发改委

宋济青市财政局

陈建泰余姚市政府

李兴达慈溪市政府

周世君奉化市政府

蒋裕伦宁海县政府

卢敏象山县政府

毛春阳鄞州区政府

施惠芳海曙区政府

尹文德江东区政府

蒋旭灿江北区政府

张江华镇海区政府

陈国军北仑区政府

俞进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夏群宁波保税区管委会

张才国大榭开发区管委会

陆克正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审管办,由叶向阳兼任主任,陈德良兼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市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市信息产业局、市审管办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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