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04-04-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4月20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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