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邯郸市主城区及周边区域煤改气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5-07-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邯郸市主城区及周边区域煤改气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主城区及周边区域“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5﹞45号)精神,我市成立了市主城区及周边区域煤改气工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用事业局。为便于工作开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刻制“邯郸市主城区及周边区域煤改气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印章一枚,即日启用。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印模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3日

附件

启用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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