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廊坊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廊坊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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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1-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廊坊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建立廊坊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召集人,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部、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信访局、市物价局、市法制办、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银监局、人民银行廊坊中心支行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名单附后),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
二、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市社会救助协调工作。研究分析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形势,制定社会救助工作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和部署社会救助工作;推动、监督、指导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总结经验,表扬先进,进一步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工作原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例会,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需要讨论和议定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抄报市政府。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市政府决定。
附件:廊坊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
附件
廊坊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成员名单
召集人:王俊臣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闫万营市政府副秘书长
于宝华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杨启荣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光山市委农工部副部长
王宏民市编委办副主任
苏志胜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建华市教育局正处级督学
许保东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明旺市民政局副局长
韩景路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树发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桂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邓克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刘文隆市建设局副局长
孟昭相市农业局工会主席
施文河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廷桥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陈学武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李柏林市国税局副局长
周永利市地税局副局长
马晓林市工商局党组书记
张志刚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鉴市信访局督查室主任
杨朝明市物价局副调研员
倪义松市法制办副主任
王东红市扶贫办主任
王泰山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大为团市委副书记
纪彦玲市妇联副主席
王宝华廊坊银监分局纪委书记
沈桂民人民银行廊坊中心支行副行长
廊坊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明旺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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