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体改委关于在小城镇综合改革中实施全省百镇建设试点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体改委关于在小城镇综合改革中实施全省百镇建设试点工程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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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1997-07-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体改委关于在小城镇综合改革中实施全省百镇建设试点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1997]22号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体改委关于在小城镇综合改革中实施全省百镇建设试点工程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局室:市建设局、体改委《关于在小城镇综合改革中实施全少百镇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日
关于在小城镇综合改革中实施全省百镇建设试点工程意见(市建设局、体改委1997年6月)根据《省政府办公室厅、体改委关于在小城镇综合改革中实施百镇建设试点工程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1997]1号)和《省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在小城镇综合改革中实施百镇建设试点工程意见〉的补充通知》(吉建村字[1997]5号)精神,为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和乡镇企业的发展,推动小城镇的建设和经济繁荣,缩小城乡差别,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现提出我市在小城镇综合改革中实施全小百镇建设试点工程的意见。一、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的必要性小城镇是一定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信息和服务中心,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建设好小城镇有利于农村产业的调整优化,促进乡镇企业和其他非农业的发展,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有利于发展农村市场,进一步搞活城乡流通;有利于改善农村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件素质。因此,开展小城镇建设与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是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缩小城乡差别,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我市小城镇建设的试点工程的实施计划按照省实施百镇试点工程的统一计划(即首批试点镇42个,1998年发展60个,2000年达到100个),我市抚松县的万良镇、露水河镇、松江河镇、江源县的石人镇、八道江区的六道江镇、板厂镇已列入省首批42个试点镇之中。为切实抓好小城镇建设到2000r上,使我市12镇进入全省百镇之中,拟确定靖宇县的龙泉镇、那尔轰镇、临江市的花山镇、长白县的马鹿沟镇、抚松县的泉阳镇、江源县的湾沟镇为全省百镇试点工程的预备镇。各试点镇、预备试点镇,要通过“九五”期间的努力,到2000年率先建设一批基础设施较完备,服务功能较齐全,吸纳劳动力较多,各产业经济率先全面发展,并能充分发挥幅射功能,带动邻近乡镇、同步运作以此推动全省农村经济的发展,把我市小城镇建设推向一个新阶段。其他小城镇、集镇也要积极努力,向经济强镇学习,力争在较短时间内赶上或超过他们。三、试点小城镇的工作目标试点小城镇要大力发展经济,用三年的时间建成经济强镇。到2000年,试点镇的人均生活水平在全少提前步入小康,工农业总产值、财政收入、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和农村人均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与此同时,要因地制宜抓好乡镇企业发展,搞好小城镇规划与建设,依法强化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力争把试点镇建设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交通方便、环境优美、初具规模的新型小城镇。(一)积极做好规划的调整和完善。试点镇担负着取得经验,指导全市小城镇建设工作的重要职责。小城镇规划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注重规划的科学性和超前性。各试点镇要精心编制小城镇建设规划并付诸实施。一是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根据小城镇发展目标,对现有规划进行调整或重新编制。二是对已完成总体规划的小城镇,要根据试点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编制住宅小区、工业小区、商业小区经及供水、通讯、绿化一条街、风景区等详细规划。三是各县(市)区要在市城镇风貌规划的基础上,抓好本地的城镇风貌体系规划。首批试点镇的规划调整和完善要在1997年底完成;预备试点镇的规划调整和完善也要在1999年底之前完成。(二)要抓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到2000年,试点小城镇的主要街道要达到柏油化、通讯设施现代化,实现集中供水和主要街道管道排水,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并处理,镇容整洁。教育、科技、文件、卫生、娱乐等服务设施齐全。(三)住宅建设要贯彻“紧凑、合理、适用、美观、安全”和节约且地的原则,提倡建设楼房或单元式公寓,到2000年,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0至12平方米。(四)要依法加强小城镇的规划管理。各乡镇政府要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强化规划、建设、设计和施工与工程质量管理。各中省直企事业单位,须服从当地政府对小城镇规划建设的统一管理,积极参与由地方政府牵头组建的规划建设管理小组工作。四、深化改革,实施鼓励政策万良、板石等6个第一批试点镇可执行省委“十强镇”优惠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政策》(白山发[1996]23号)文件所规定的政策。龙泉、湾沟等6个预备试点镇,可参照执行市定优惠政策。各级政府结合枉地实际情况,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对小城镇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要集中用于城镇建设不得截留;试点镇所在市县区每年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总额中拿出1─3%,用于试点镇基础设施建设等,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五、实施动态管理,确保试点小城镇按期达标市百镇试点工程领导小组将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验收。各试点镇要建立起档案管理制度,对试点镇的规划成果、审批文件、重要项目审查批文、主要建筑、公用设施的设计文件、统计数据和工程质量等有关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百镇试点工程实行动态管理,对于按期达到试点工作目标,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以不能按要求开展试点工作的,以及县镇缺乏积极性的试点镇,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者取消试点资格。六、加强百镇试点工程的组织领导为保证实施小城镇建设百镇试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各县(市)区要成立领导机构,配备得力人员,制定实施方案,抓好百镇试点工程。要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全省乡(镇)机构改革实施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全省乡(镇)推行及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吉人联字[1996]11号)文件要求,把乡镇一级的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充实起来。为切实抓好百镇试点工程,市政府成立“百镇建设试点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建设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确保试点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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