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绿化带工程建设资金的决定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1999-10-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长府发〔1999〕64号

关于解决绿化带工程建设资金的决定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环城绿化带工程是长春市“九五”期间的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是一项造福于全市人民的公益性事业。一期工程建设规模是在86公里环城高速公路外侧营造100米宽的主林带,资金总投入9000万元。1998年工程启动以来,已营造主林带40公里长,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根据环城高速公路的建设进度,经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加快环城绿化带的建设步伐,增加年度工程建设资金投放力度,力争3年全部完成规划任务。

环城绿化带工程是一项公益事业,由于市财政年度预算资金有限,为弥补年度工程建设资金的不足。去年林业部门已在市农行曙光支行贷款2000万元,使得今春的工程建设得以顺利实施。今年、明年林业部门仍需向银行贷3000万元,用于工程建设,以保证工程的建设速度。

待一期工程建设完毕后,市财政将从2001年开始将三年的贷款本金分别纳入2001年、2002年、2003年的财政预算,偿还银行贷款。利息也将按照银行的贷款要求,纳入贷款开始第二年的年度财政预算,按季偿还利息。

长春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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