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2-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常政办发〔2007〕13号
关于印发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市委1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第一轮农村五件实事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进一步推进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健康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农村文化建设工程五件实事。经调研论证,市有关部门提出的我市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从农村最紧迫、农民最需要的事情做起,解决上学难、看病难、出行难、环境差和文化生活贫乏问题,件件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农民得益受惠的民心工程,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关键工程,是促进农村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事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兴办农村新五件实事的重大意义,带着强烈的责任感,怀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这项关系全局的大事实事抓紧抓好。各辖市、区人民政府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农村新五件实事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建设资金,创新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全面组织实施,确保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服务,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农村新五件实事顺利推进。
对农村新五件实事的进展情况,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每年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市政府将每年组织检查考核,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附件:1.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2.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3.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
4.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5.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二○○七年二月七日
附件1:
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十五”期间我市全面完成了第一轮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实现了辖市(区)到镇通二级路、镇到镇通三级路、镇到建制村通四级路的目标。现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和《江苏省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常州市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1.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农村道路通达工程的重点是将农村公路延伸至规划集中居住点。通过五年努力,建设农村公路940公里,完成至规划集中居住点的道路建设,实现真正的“村村通”(指建制村及规划集中居住点)。
2.2007年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建设主要任务是建设农村公路420公里。
二、主要工作
1.编制常州市农村公路“十一五”规划。按照科学合理、保障通达、节约用地、保护环境的原则,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并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符合所在镇总体布局规划和居民集中点规划。
2.按新农村建设需要和居住集中点规划,稳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做到规划一个居民集中点,建设一条通达公路,并就近与区域内主干路网相衔接,使全市每个规划居民集中点达到通达要求。同时坚持路桥同步改造,加大桥梁改造力度,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完成农村公路桥梁改造任务,消灭断头路。
3.明确农村公路建设主体、落实建设责任。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以镇为主的原则,农村公路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4.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和省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意见和办法,建立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管理与养护体制,使农村公路管养正常化、规范化。
三、实施要求
1.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建设一般应在原有道路基础上建设,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和排水设施。危桥、险涵改造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严格控制造价。
2.通达农村规划集中居住点道路的技术等级采用四级或四级以上标准,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在适当距离内设置错车道,错车道宽度不小于7米,有效长度不小于20米。
3.路面结构形式采用水泥砼路面,厚度不小于18厘米,路面基层采用二灰碎石,厚度不小于20厘米。
4.桥涵荷载标准按公路等级确定,桥涵与路基应同宽。
5.通达工程建设应当设置必要的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同时做好公路两侧绿化和沿线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
6.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辖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应对招投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同一乡镇区域内的多个项目可以打包一并招标。招标结果应当在当地进行公示。
7.参与投标的单位应是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专业队伍,严禁无资质施工。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必须签订施工合同,依据合同实施管理,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计量及时支付进度款,严禁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并落实责任,确保把农村公路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坚持政府投入为主,搞好建设资金筹集。除积极争取省补资金外,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拓宽建设资金筹集渠道,并用好国家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有关政策,加大政府财政的投入,同时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市对茅山老区的通达工程按6万元/公里定额补助。各辖市、区要把配套资金落实到位。
3.坚持质量第一,完善农村公路管理。继续把建设质量作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首要任务,改进质量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保证责任,使农村公路建设的各项程序和规定制度化、规范化。市交通局将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组织不定期检查,对竣工项目按100%标准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与市补资金拨付挂钩。
4.坚持建养并重,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完善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办法,并结合每条路具体情况和交通量大小,分别落实经常性、季节性、突击性、专业性养护措施,实现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形成农村公路管养的长效机制。
附件2:
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农村教育培训工程主要包括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两方面内容。现根据《江苏省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常州市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一、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
(一)目标任务
1.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同时按照“三增长”要求逐年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2.继续实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3.在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六有工程”的基础上,加大对农村中小学理化生实验设备、图书资料、体育、艺术等教学设施、设备建设的投入,改善农村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
4.深入推进“春晖工程”。加大智力支农力度,将城区数百节优质课录入光盘,免费赠送给各乡村学校。鼓励应届师范毕业生和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
5.扎实推进“蓝天计划”。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入学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免缴学杂费。同时认真落实《常州市民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弟学校公用经费补助办法》,提高简易学校办学条件。
6.大力推进新一轮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布局调整。加快推进新北职业教育中心、常州技师学院新校区、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增强城市职业学校反哺农业、辐射农村、服务农民的能力,让50%以上的农村学生接受优质职业教育。
7.积极推进辖市、区骨干职业学校建设。支持武进区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布局调整,提高辖市、区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力争“十一五”期间相关辖市、区各建成1所江苏省示范性职业学校,使辖市、区职业学校成为农民培训的主要力量。
8.稳步推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高水平完成武进、金坛、溧阳等辖市、区职教中心建设和电子技术、数控技术等3个省级实训基地建设,同时开展示范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十一五”期间,全市建设30个省级示范专业和5个省级课程改革实验学校(实验点),建设10个职教名师工作室,培养评选30个市级骨干“双师型”教师,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培养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紧缺型技能人才。
9.进一步完善职教助学机制。建立职业教育帮困和奖励基金,对接受职业教育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对职业学校的优秀学生给予奖励。
(二)主要工作
1.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政策,确保生均公用经费不减少,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2.切实实行“一免一补”。在实施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的基础上,切实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免一补”,并优先资助孤儿、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农村低保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子女。
3.积极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江苏省中小学装备技术配置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农村中小学“合格学校”建设方案和进度计划,并强化创建指导和督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2007年基本完成“合格学校”建设工程。
4.扎实推进“蓝天计划”。鼓励公办学校与简易学校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在教师培训、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办学条件改善等方面落实帮扶措施,促进简易学校教学管理更加规范,办学质量稳步提高,确保70%以上的适龄外来工子女进入公办学校读书。
5.加快实施职业教育发展重点项目。加快办理常州技师学院、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土地征用手续,完善两校新校区建设总体规划,搞好建设资金筹措,2007年内动工建设。推进武进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完成武进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2007年内动工建设。
6.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促进辖市、区按省要求落实实训基地配套资金,加快建设开放共享的区域实训中心,为职业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服务。开展示范专业评审认定工作。出台《常州市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专业技术能力建设意见》、《常州市职业学校名教师工作室评选办法》、《常州市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成果评奖办法》,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
7.加大教育帮困基金筹措力度。进一步做好慈善总会的教育帮困工作,并确保教育帮困基金30%用于资助职业学校经济困难学生,扩大职业学校帮困助学学生比例。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领导,把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和社会经济发展、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基础,切实落实各项具体措施。明确市和辖市(区)的职责分工,加强市对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强化辖市(区)对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职责。
2.加大经费投入。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以县为主”的原则,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市、辖市(区)财政足额安排免收学杂费和“合格学校”建设所需资金。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其招收外来工子女的生均公用经费,按市定标准由市、区财政解决。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稳步推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十一五”期间市级财政按省要求比例匹配资金,用于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双师型”教师培训等。
3.加强教育督导。建立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工作督导制度,并把职业教育作为考核辖市、区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促进辖市、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二、农民培训
(一)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全市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万人,其中2007年培训2.5万人;完成农业实用技术培训30万人以上,其中新型专业农民培训1万人以上。其中2007年农业实用技术培训6万人;完成农民创业培训1万人以上,其中2007年培训2500人。
1.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培训对象:农村新增劳动力和有转移意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人员、被征地农民和复员退伍军人。
培训内容: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要求设置培训内容,当前重点开展机械电子、数控操作、缝纫服装、餐饮服务、电气电焊、建筑安装等市场急需工种的培训。
培训途径:依托城乡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成人教育中心等培训机构,以就业为导向,以农民自愿和国民待遇为原则,鼓励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尤其鼓励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订单培训、定向培训。
培训要求: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就业率达80%以上。
2.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培训对象: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从业人员,重点是新型专业农民。
培训内容:围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的实际需要,主要培训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农业质量标准化生产技术、高效高产栽培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营销、农产品储藏与运输、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综防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村环境保护、生态农业等。同时按照主导产业的分布状况和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具体要求,积极开展专业培训。在专业培训方面,重点培训水蜜桃、葡萄、优质梨、草莓等特色果品的种植技术,无性系优质茶的清洁化生产技术,青虾、螃蟹、黄颡鱼、鳜鱼、季朗鱼等特种水产品的生态养殖技术,雪山鸡、溧阳鸡、优质瘦肉型猪、二花脸猪等优质畜禽综合养殖技术,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花卉苗木新品种及乡土树种设施栽培和移栽技术等。
培训方式:依托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实施,采用农技人员进村培训、现代媒体传播和农业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等培训方式。重点推广的农业技术项目,结合生产季节特点,提倡在田头等现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也可以采取集中办班的方式,利用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和远程教育系统,组织农民集中收看课件、播放技术音像等。同时,设立农技服务“110”,配备农业科技直通车,建立科技书屋,推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应用。
培训要求:参加适用技术培训的人员至少掌握1-2项农业实用技术要求;参加专业培训的农民至少受训15天以上,能够基本掌握专业生产技术,取得《绿色证书》。
3.农民创业培训
培训对象:以种养殖专业户、村组干部、农村经纪人及返乡创业人员为主要对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已有一定生产规模,科技意识较强,能起一定示范带头作用的农民。
培训内容:创业培训主要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针对制约农民创业的瓶颈和市场农业的需求,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主要培训现代农业新技术、新知识,农业工程技术常识,农产品营销,农业农村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以及计算机操作技能。
培训方式:采取能力模块结构的模式,分公共课培训、专业课培训和考察实习三个部分,针对不同产业、不同行业的特点,以短期集中培训为主。
培训要求:受训人员能基本掌握在农业领域创业的政策法律知识、市场知识、经营常识和生产技术,有50%以上的受训人员走上创业之路。
(二)扶持措施
市财政设立农民培训工程专项经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农民创业培训进行补助。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农民培训工作的领导,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制定计划,加强督促,确保完成任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由市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实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创业培训由市农林局牵头实施。
2.创新工作机制。一是实行培训主体多元化,发挥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农广校、乡镇成人教育学校、民办培训机构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培训中的作用;二是采取培训形式多元化,广泛开展菜单式培训,把培训重心下移到乡村,做到贴近农村、贴近农民、贴近市场,并充分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等平台,注重现代多媒体资源在培训中的作用;三是追求培训专业品牌化,引导和打造一批农民培训的示范基地,形成一批叫得响的品牌专业;四是做到培训过程市场化,培训任务向社会公开,培训机构通过竞争获得培训任务。
3.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建立检查与考核制度。考核各级农民培训管理部门在组织管理体系、条件认证体系、实施培训及效果等方面的成效;考核培训单位在执行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达到培训效果等方面的成效;考核培训单位在教材使用、教师配备、教学进度、培训方法、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成效。二是建立社会公开监督制度。使培训和管理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对通过检查验收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培训单位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培训单位取消定点培训资格,并按培训合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单位严肃查处。
附件3:
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努力为农村居民提供低成本、广覆盖、高效益的农村卫生服务,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根据《江苏省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制订常州市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建成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村居民健康需求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完善,基本设备齐全,医护人员素质提高,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规范;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现有基础上逐年提高;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政府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农村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农村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到2010年底力求实现的主要指标:
(一)以辖市区为单位达到初级卫生保健先进标准。
(二)县乡村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率100%。
(三)乡村卫生服务人员资格合格率100%。
(四)培训乡镇卫生机构管理人员200名、医护骨干人员450名、乡村全科医学知识技术人员5000名。
(五)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建制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率达100%,农村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达到65%。
(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95%以上,人均筹资标准逐步达到200元以上。
(七)以县为单位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率达100%。
(八)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8%以上,农村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农村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总量,提高保障水平和受益程度,缓解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健全筹资及增长机制,探索可行的筹资方法,确保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补助等资金足额到位。完善补偿机制,制定科学的补偿方案,合理确定补偿范围,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实行计算机网络结报。严格基金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建立费用控制机制,强化对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同时,积极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方便、及时、质优、价廉的综合卫生服务,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搞好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加强直接面向农村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卫生服务、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服务等三大类8个项目的公共卫生服务。第一类是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开展健康教育、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免疫预防接种、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等;第二类是农村重点人群卫生服务,包括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慢性病和精神病防治及老年人的动态健康管理等;第三类是农村居民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服务,包括对农村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的监测、农村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等。
(三)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基本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乡、村两级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条件,提高其履行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按照省卫生厅制定的《江苏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建设标准(试行)》,对农村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改造、添置更新必要的基本设备。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严格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对没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坚决清退,对达不到执业标准的人员转岗分流。强化在职人才培训,为农村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掌握适宜技术的卫生人员。
三、保障措施
1.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原则,以辖市(区)为单位制订区域卫生规划和农村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做到每个乡镇由政府建好一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建制村设一个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实行一体化管理,保证农村居民步行15~20分钟能够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二是引入竞争机制,择优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提高医疗机构管理水平。三是改革用人制度,推行全员聘用制、人事代理制,对超编或超比例聘用的行政工勤人员和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技术人员及时解聘。四是改革内部分配制度,按职工的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和劳动贡献拉开分配档次,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2.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管理体制。辖市、区政府成立农村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村公共卫生承担全面责任;乡镇政府成立农村公共卫生组织机构,并明确一位分管领导;村级确定一名干部兼职公共卫生管理员,协助做好村级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3.建立县乡(镇)两级、乡(镇)村一体、防治结合、多元投资、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乡镇卫生院向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着重提供常见病及多发病诊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康复等“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村卫生室向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转型,着重提供进村入户服务,开设家庭病床,开展健康教育并进行简易治疗。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综合、连续、上门服务,落实服务责任,为居民建立动态健康档案,对不同健康状况人群实行分类管理,提供连续不间断的卫生服务。同时建立服务规范、运转有效的社区首诊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合理分流病人,逐步做到小病在村镇、大病到医院。
4.做好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支援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采取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巡回医疗、双向转诊、专科建设、卫生扶贫、合作管理等方式,帮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高服务水平。根据《常州市城市卫生对口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城市医护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农村医疗机构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制订医学院校毕业生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专家到农村服务的优惠政策,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工作。
5.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按照省财政厅、发改委和卫生厅《关于政府对农村卫生补助政策的意见》精神,逐年增加卫生事业投入,并积极调整卫生支出结构,将增加的投入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按照市人代会精神,各级财政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补贴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提高20元(其中市级财政补贴每人每年增加5元),并进一步搞好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积极引导农村居民逐年提高个人的缴费标准。同时辖市、区财政按照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6元的标准设立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逐年增加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资金。切实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市级财政对人员培训经费给予一定的补助。
6.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市及辖市、区成立由卫生、财政、人事、农业和农村工作、民政、发展与改革、编制、宣传、教育、计生、审计、扶贫等部门参加的农民健康工程协调组织,负责统一协调农民健康工程的组织实施。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农民健康工程的实施,并将此项工作列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市对农民健康工程将按照《江苏省农民健康工程考核评价标准》组织考核,经市考核评定优秀的乡镇,由市授予“农民健康工程先进乡镇”称号,并积极推荐申报省级表彰。
附件4:
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包括农村河道疏浚、发展农村清洁能源和村庄环境整治三个方面内容。现根据《江苏省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常州市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一、农村河道疏浚
(一)基本情况
农村河道疏浚包括县乡级河道疏浚和村庄河塘疏浚整治。目前我市有骨干河道1773条、3713公里。自2003年以来已疏浚严重淤积的河道881条(其中乡村级河道848条),疏浚土方2300万立方米(其中乡村级河道土方1700万立方米);共有村庄河塘20000余个(条),已疏浚4700个,疏浚土方1000万立方米。
(二)治理目标和标准
1.县乡河道疏浚。“十一五”期间完成疏浚土方2800万立方米,基本完成我市县、乡两级骨干河道疏浚任务,恢复河道基本功能,力求使主要河道及河塘水质标准普遍明显改善。
2.村庄河塘疏浚整治。按照“清除淤泥垃圾、整理疏通水系、改善河塘水质、美化村庄环境、建立管护机制”的标准,“十一五”期间全面推进村组河塘疏浚整治,每年完成800-1000万立方米的疏浚土方任务,至少250个行政村全面完成家前屋后河塘的疏浚整治任务。
(三)政策措施
1.对县乡级河道疏浚,市财政继续按1元/立方米标准给予补助。
2.对村庄河塘疏浚整治。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出资补助,市财政补助每村0.8万元,其中对茅山老区每村1.2万元。
(四)保障措施
1.明确工作责任。各辖市(区)政府是县、乡河道疏浚及村庄河塘疏浚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制定规划、批准年度计划、宣传考核验收等工作。镇、村是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实施、资金筹集、质量管理、长效管护等工作。
2.规范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管理力度,推行项目公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财政报账制等制度,规范运作,提高效率。
3.加强监督检查。辖市(区)水利(务)部门要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并认真履行行政监督职责,将河道疏浚和村庄河塘疏浚整治列入农村水利年度目标考核,加强服务意识,强化监督检查,全力推进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4.建立奖惩机制。把河道河塘疏浚整治工作纳入对乡镇主要党、政领导的目标考核内容。对组织力度大、资金筹集足、实施进度快、管护效果好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着力营造积极争先的良好局面。
二、农村清洁能源
实施以农村沼气为主要内容的清洁能源工程,目的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农村用能结构、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生态农业;重点是在畜禽规模化养殖区建设大、中、小型沼气工程,在有条件的村推行户用沼气,使农村畜禽粪便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环境支撑。工程实施与农业产业布局、村镇规划、新农村建设和老区扶贫相结合。
(一)工程目标
根据我市农业产业布局的现状,“十一五”期间的总体目标是:建设75家大中小型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沼气工程,使畜禽粪便得到无害化处理;继续在茅山老区等适宜地区推广“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提升茅山、滆湖地区清洁能源建设的档次和水平,使其成为我市农村清洁能源建设的示范区。
(二)建设重点
1.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在全年出栏20-100头牛、2-10万只鸡、2000-5000头猪的养殖场建设小型沼气工程;在年出栏100-400头牛、10-30万只鸡、5000-10000头猪的养殖场建设中型沼气工程;在年存栏400头牛、30万只鸡或万头猪以上的养殖场建设大型沼气工程。沼气工程建设以项目的形式实施,对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以省支持为主,地方财政按要求配套;对小型沼气工程建设,省、市财政直接以项目形式支持。
2.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建设。重点在金坛、溧阳老区、西部丘陵山区等适宜地区实施,采取省、市、辖市资金配套补助的形式建设。
3.清洁能源示范区建设。对茅山地区、滆湖地区相对集中、并有一定基础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给予适当资金支持,促进企业在清洁能源建设方面提升档次和水平。
(三)工程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工程实施建立行政领导责任制度,实行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项目法人对建设质量负终身责任。对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建设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追究责任人责任。
2.规划导向,重点扶持。围绕《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划定的畜牧产业带区,结合辖市、区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对畜牧适度养殖区的畜禽生产企业导向扶持,对鼓励发展畜牧区的企业重点扶持,对积极性较高、思路明确、做了前期准备、具有社会责任的企业优先扶持。
3.实行项目合同式管理和实施。辖市(区)农林、财政部门与项目单位(农村户用沼气工程与农村能源办公室)签订项目合同书,并由市农林局、财政局鉴证。与省项目配套的,订立省级项目合同书。辖市(区)农林、财政部门要依据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建设内容及有关规定,加强对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单位建立项目档案。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按县级财政报账制执行。
4.项目建设实行职业准入制度。从事农村清洁能源建设的施工人员必须获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建设项目发包,实行公开招标、合同管理。承包者必须包建设、包质量、包建后服务。
三、村庄环境整治
村庄环境整治包括村庄排水设施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公共厕所、路灯和公共绿地建设等内容,整个整治工程以试点的方式逐步推进。
(一)试点村申报程序、实施方法及进度计划
村庄环境整治试点村由辖市、区组织申报,市有关部门初审,省建设厅审核,报省政府审定。
实施方法为各试点村对照建设标准,提出具体建设内容或整治措施,上报市建设局审核同意后实施。项目实施完成后,由试点村、镇搞好自查,辖市、区组织初查,市有关部门组织考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给予相应资金补贴和相关优惠政策。
试点村的工作推进分4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完成试点村的申报和确定;第二阶段,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并将规划上报市交通、卫生、农林、水利等主管部门;第三阶段,由镇、村组织项目实施,辖市、区有关部门组织监督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第四阶段,工程实施完成后,由市和辖市、区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交通、卫生、农林、水利等相关部门组织综合验收,然后报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抽查验收。
(二)试点村建设标准
1.规划
Ⅰ.依据镇总体规划,编制村庄建设整治规划,并确保规划符合现行技术规范与标准,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
Ⅱ.试点村布局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地理条件,有利于组织生产、方便生活、适度集聚人口。
Ⅲ.规划符合技术深度要求的基础设施规划,并与镇基础设施规划相衔接。
Ⅳ.规划注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对绿化和环境提出具体要求。重视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遗迹、古树名木和自然风景资源。
Ⅴ.规划文件符合规划技术规定,并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批准和公布。
2.住宅与公共服务设施
Ⅰ.住宅布局合理、有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适宜。
Ⅱ.建筑设计图纸完整,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或者选用标准设计图集。住宅设计实用、经济、美观,有地方特色,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Ⅲ.建筑由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符合工程质量安全要求。
Ⅳ.建筑优先选用节能、环保材料,并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
3.环境与基础设施
Ⅰ.道路布局合理,硬化率达100%。
Ⅱ.自来水入户率达100%,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Ⅲ.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集中排放。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Ⅳ.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等设施齐全,线路架设有序。
Ⅴ.道路、公共绿地等场所公共照明设施齐全。
Ⅵ.配备相应的环卫设施,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完善,实现无害化集中处理。
Ⅶ.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厕所。
Ⅷ.利用本地树种进行道路、河道两侧、宅前屋后的绿化,根据规划布局设置集中公共绿地。各类绿地布局合理,绿地率达到30%以上。
4.组织管理
Ⅰ.规划必须公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
Ⅱ.村领导班子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凝聚力,工程实施中能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Ⅲ.有引导村民按规划相对集中居住的措施、办法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村民公约。
Ⅳ.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得到落实,管理规范,无乱堆乱放乱搭建现象。居住点整洁卫生,河道通畅,河水清洁。
Ⅴ.坚持建设与管理同步推进,严格执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确保各项建设按照基本建设的程序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
(三)保障措施
1.形成工作合力。村庄环境整治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要相互配合,整合各类项目建设,协调推进村内排水、生活垃圾收运、公共厕所、路灯、公共绿化等项目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试点任务。
2.编制村庄建设整治规划。凡列入环境整治试点的村,必须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村庄建设整治规划,并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和实施时序,科学指导村庄环境整治。
3.加强技术指导和工程管理。建立工程实施工作责任制度、进展月报制度、督查制度、通报制度和综合验收制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辖市、区建设局定期实行质量监督,由镇建设管理服务所跟踪监督工程质量。市建设规划等部门负责技术指导、督促检查和抽查验收。
附件5:
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常州市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一、扶持农村乡镇无房和面积不达标文化站建设
(一)目标任务。用2—3年时间解决全市无房文化站和面积不达标文化站的建设,实现所有文化站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并做到内部功能、设备比较完备,能较好地适应当地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二)功能。新建或改扩建的乡镇文化站,必须建成集图书阅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健身和老年青少年活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
(三)机制。乡镇综合性文化站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不搞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运作,不得以拍卖、租赁等形式改变文化设施的用途。同时,创新乡镇文化站运行机制,探索农村文化长效发展机制;深化乡镇文化站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竞争、激励、约束机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面向农村制定农村文化实施计划,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
(四)产权。由上级财政扶持兴建的文化站,其产权归乡镇和上级政府共同所有,其中乡镇政府投入和社会赞助、捐赠形成的产权,归乡镇政府所有;上级政府扶持形成的产权归县级政府所有,由县级政府委托所属文化行政部门管理。乡镇文化站站房是政府兴建的公共文化设施,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变卖、出租、挪用或变更其服务功能。
(五)市扶持对象的确定。市扶持建设的文化站以各辖市、区2007年实施行政区划调整后上报登记的无房和面积不达标乡镇文化站为准,由辖市、区组织申报,市审定。
(六)资金扶持办法。对当地政府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责任心强、积极性高、建设方案合理、建设资金落实的地方,市优先补助。补助标准为无房文化站15万元/个、面积不达标文化站5万元/个。同时,鼓励各地自筹资金和利用现有资源尽快完成无房和面积不达标乡镇文化站的建设任务。
(七)责任分工。
乡镇政府负责规划立项、选址、土地划拨、方案制定、图纸设计、资金筹措和相关规费减免等,并对工程进度和质量、文化站功能设置等进行把关。
各辖市、区政府对本地区乡镇文化站建设负总责,加强领导,采取措施,确保完成任务。对乡镇文化站无房或面积不达标的情况,要分析原因,统筹解决。原有文化站被拍卖的,必须限期自筹资金重建或购置;挪作他用的,必须在今年内收回;一直无房或面积不达标的,要积极采取措施新建扩建。
各辖市、区文化、财政部门负责审核申报乡镇文化站的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数量和具体建设对象,并负责对新建文化站的选址、功能设置、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
市文化、财政部门负责制订文化站建设的年度计划和序时进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并对文化站建设的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和功能布局情况等进行督查把关。
(八)保障措施。市成立由市领导为组长,市文化局、财政局等部门有关人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社文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送科普书籍、送戏、送电影下乡
建立送科普书籍、送戏、送电影下乡工程市级中心,全面协调“三送”工作,努力解决农民看书、看戏、看电影难的问题。“三送”工程由市文化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送科普书籍下乡。市按每个乡镇补助1万元的标准,以政府采购方式集中购买农村适用、农民喜爱、内容健康的科普图书,直接配送到各辖市、区图书馆,各辖市、区图书馆再分配给所属各乡镇文化站,由乡镇文化站以流动文化服务的形式,将图书送至行政村文化活动室,方便群众就近读书。
(二)送戏下乡。送戏活动由各辖市、区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采取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的形式,向本地区或外地文艺表演团体购买雅俗共赏、健康向上、喜闻乐见的演出,送给所属各乡村老百姓免费观看。确保每个乡镇全年演出不少于4场。市财政按照2000元/场给予补助。
(三)送电影下乡。送电影活动由各辖市、区文化主管部门组织各乡镇文化站实施,实现每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按照80元/场给予补助。所需电影拷贝由市集中配送各辖市、区。市文化局建立市级片库,配备部分电影拷贝,并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推广数字电影,逐步由胶片放映过渡为数字放映。
三、推进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
(一)规划目标。从2006年至2008年,实施并完成全市20户以上自然村的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有线电视新增用户10万户,其中农村用户新增6万户,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65%以上。全面实现全市村村通有线广播电视目标。
(二)政策措施。2006年至2008年,市财政支持经济薄弱地区的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按每户100元补贴。扶持资金以奖励补助的方式拨付。市财政局、广播电视局按照《江苏省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奖励补助考核办法》,对各地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验收合格并完成年度目标的优胜单位给予奖励补助。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