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国家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对我市实施畅通工程提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国家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对我市实施畅通工程提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9-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扬府办发〔2006〕90号
关于印发《关于国家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对我市实施畅通工程提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陵区、维扬区、邗江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委、办、局(公司):
根据公安部、建设部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对我市复评的有关意见,现将《关于国家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对我市实施畅通工程提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关于国家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对我市实施
畅通工程提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
2006年4月,公安部、建设部畅通工程领导小组专家对我市实施畅通工程工作进行了复评。8月15日,公安部、建设部畅通工程领导小组下达了《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整改建议书》,认为我市2005年实施畅通工程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暂缓公布我市的评价等级,给予三个月的整改时间,建议我市加强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提高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各项政策;重视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减少老城区非机动车道占道停车现象;加大交通管理设施投入,完善道路交通信号、标志标线;强化车辆源头管理,提高机动车年检率。上述建议完全符合我市畅通工程工作的实际。对上述问题,虽然在专家组来我市检查指出后已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整改,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为认真落实公安部、建设部畅通工程领导小组专家的意见,市政府决定围绕专家提出的问题,明确责任,明确措施,对上述问题进行三个月的集中整改,确保顺利通过公安部、建设部畅通工程领导小组专家组对我市整改情况的核查。为此,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造优良、安全、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为目标,以国家畅通工程考评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为重点,在巩固已经取得的创模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有重点、有目标地整治城市交通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城市交通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优化城市交通结构,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群众文明交通的意识,努力实现畅通工程创建国家模范管理水平城市的目标,为我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并抽调公安、建设、规划、城管、交通、文明办、工商、教育等部门有关同志联合办公,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督查考核和情况汇总等工作。各职能部门也要相应成立工作班子,负责本部门整改任务的落实。
三、工作目标
对照畅通工程国家模范管理水平城市的标准和“两部”畅通工程领导小组专家对我市实施畅通工程提出的整改建议,通过二至三个月的整改,使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公交优先战略进一步实施,各项优先发展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停车场建设进一步加快,管理更加规范,基本消除老城区非机动车道占道停车现象;科技和交通管理设施投入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信号、标志标线设置进一步完善;车辆源头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机动车年检率明显提高。
四、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加强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管理。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安全管理历来是城市交通秩序管理的难点。整改期间,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交通管理主力军作用,以实施“不闯红灯——扬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抓手,认真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行人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线,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不下车推行,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要充分发挥市区文明交通示范路口的辐射效应,提高民警的管事率、见警率,以点连线,以线布面,深入推进整治行动。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建设、交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全面开展市区残疾人专用车违规经营和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改,切实改变市区残疾人专用车非法营运的状况。建设部门要加强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维护,工商,城管要加强对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道路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清理,还路于交通。教育、公安部门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学校创建工作,把交通安全法规教育纳入大、中、小学校学生的道德教育课程,提高师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要组织指导各中小学校切实维护好校门前的交通秩序,要大力整治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保持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市文明办和新闻部门要发挥新闻媒体宣传舆论导向优势,多层面、多角度、多形式地宣传交通安全,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市建设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健全完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和补偿机制,进一步推进公共交通事业的持续发展。公安部门要会同建设、规划、交通等部门在有条件的路段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车辆优先车道。建设、规划、交通等部门要结合城市路网改造,合理规划公共线路,增设公交站点,确保车辆运行密度,方便群众出行,促进公共交通结构的优化。
(三)加强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加强市区停车场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停车场的作用,切实解决车辆停放混乱,影响交通安全畅通和市容市貌的问题,一是要结合老城区改造,加大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和投入。规划部门要科学规划城区停车场(库),制定市区停车场(库)规划建设意见,合理设置停车场地。建设部门要加大对停车场(库)建设的投入,解决老城区停车难和停车较乱的问题。二是要利用价格杠杆,引导车辆进场(库)停放。要解决市区存在部分道路外公共停车场(库)闲置或利用率较低,而停车场附近道路路面停车较多的问题。公安部门要加强管理,同时要会同物价部门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采取路面停车收费高于场(库)内停车收费的手段,引导车辆进场停放。积极试点推行使用“咪表”收费,有效利用道路停车场地资源。三是加大违法停车处罚力度。公安部门要采取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拍照取证等多种手段,有效遏制路面违法停车问题。交通部门要加大对市区“货的”停车秩序的专项整治力度。
(四)加大交通管理设施投入,完善道路交通信号、标志标线。建设部门在新建、改造道路时要加大对交通管理设施的投入,坚持做到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与道路改造“四同步”。即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同步核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公安部门要积极推进科技强警示范所队建设,努力实现信息工作基础化和基础工作信息化。要着力加强交警部门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建设车辆管理收费系统,确保9月份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要加快交通指挥中心的多功能、现代化、智能化建设,健全完善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交通诱导系统、道路监控系统、停车场电子屏显示系统。下半年,要在今年已新建35处交通信号灯、35组路口电子警察的基础上,再建设42处交通信号灯和20处电子警察和4处停车场电子显示屏,切实优化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提高非现场执法率和发现、查处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的能力。在老城区广陵路等单行道,要增加交通管理设施,提高交通管理设施的效能。通过标志、标线对有限的空间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明确车辆、行人的路权空间,规范交通行为。新区的路口渠化、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和减速标志的设置要更趋人性化,更加符合交通工程的特征;要进一步完善火车站、汽车站的场站设施,方便群众出行。
(五)加强车辆源头管理,提高机动车年检率。公安、交通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一是加强对车辆管理单位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巡警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上门对车辆较多的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车辆单位管理人员和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自觉性,促使他们自觉、主动、按期送检车辆。交通部门和城市客管部门要主动抓好营运车辆从业资格的培训教育管理。二是路面执勤民警要加大对车辆的检查力度,一旦发现未年检车辆或报废车辆,要依法扣留车辆,通知当事人补办相应手续或强制报废车辆。三是车管所要提高机动车检测水平。公安交巡警部门要进一步建好用好杨庙检测线和田庄检测线,提升“硬件”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提高“软件”服务水平,严把车辆注册登记关、年检年审关和强制报废关,深入车辆运输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客运车辆、校车、危险品运输车、出租车、长期在扬从事专业运输车等“五类重点车辆”的户籍化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六)加强社会化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民法制交通、文明交通素质。畅通工程既要重视硬件投入,更要重视软件建设,在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上下功夫。公安、交通、建设、司法、宣传、文明办等部门要在前期社会化宣传教育取得较好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对客货运输企业、长途客运站等重点单位和驾驶人、中小学生、居民、农民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公安部门、文明办要进一步开展以“珍爱生命、文明交通”和文明交通“四让”活动。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化“小手拉大手”活动。机关工委、共青团和教育部门要组织机关干部、青年志愿者和大中学生上路,与公安交巡警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商业中心、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人群聚集场所集中开展各类交通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群众交通法制观念和文明交通意识。文明办和市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与公安交巡警部门共同研究探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策,提高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
五、整改工作步骤
为确保此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市实施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各自分工和职责,明确序时进度,一着不让的抓好整改工作(《实施畅通工程“创模”整改工作各部门责任分解一览表》附后)。此次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思想动员和宣传发动阶段(9月初至9月15日)。一是市实施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工作措施,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二是市政府召开相关部门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全面发动,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具体工作任务。三是通过各新闻媒体,采用各种宣传形式,向全社会宣传实施畅通工程的重要意义,号召全体市民主动配合、积极支持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落实整改措施阶段(9月中旬至10月底)。根据公安部、建设部畅通工程领导小组整改建议书的内容和要求,按照市实施畅通工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部署和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全面开展各项整改工作,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实效,确保达到国家模范管理水平。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补课和迎查阶段(11月份)。对照整改工作方案,市实施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对整改工作任务进行逐部门、逐项的全面检查、验收,对整改不到位和依然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组织人员进行补课,限时完成整改,并研究、落实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同时做好迎接国家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整改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整改。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广泛进行动员教育,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整改工作当作各部门当前的中心工作抓好、抓实。要进一步增强畅通工程迎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落实好各项整改工作。
(二)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市实施畅通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是此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实施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各职能部门要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细化分解整改工作任务,明确整改期限,并落实具体人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整改到位。
(三)加强督查、考核,严格奖惩机制。各成员单位和有任务的整改部门需每三天报送一次工作进程情况。市实施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编发通报。对整改工作到位,措施有力的部门要及时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改当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部门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市政府将加强对各相关部门开展这项工作的进度和绩效考核,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实施畅通工程“创模”整改工作各部门责任分解一览表》。
附:
实施畅通工程“创模”整改工作各部门责任分解一览表
内容
责任部门
整改任务
完成时限
一、加强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秩序管理。
公安部门
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交巡警支队要在学校上、放学高峰期落实警力加强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9月底前
公安、民政、劳动保障、残联、宣传部门、各区政府
开展市区残疾人专用车违法营运专项整治。
10月底前
建设部门
加强城区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日常维护。
9月底前
城管部门
发挥数字化城管效能,对城区占道经营、乱设摊点、“牛皮癣”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要清除城区主干道路边广告牌,净化道路净空。
10月中旬
工商、城管部门
加强对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道路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清理,还路于交通。
9月底前
教育、公安部门
开展交通安全学校创建工作,把交通安全法规教育纳入大、中、小学校学生的道德教育课程,把文明骑车、不闯红灯等文明交通行为纳入学生操行考核评估体系,提高师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同时研究制定中小学门前交通秩序整改方案,维护改善校门前的交通秩序。
10月中旬前
市级各新闻媒体
曝光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剖析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诱发交通事故的案例教训,倡导“礼让三先”、各行其道、文明交通的风尚。
9月至年底
二、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
建设部门
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健全完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城区出租车行业及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会同市文明办、交巡警支队深入持久地开展城区出租车“文明服务安全行车”竞赛活动,着力提高出租车驾驶人综合素质。
10月底前
公安部门
会同建设、规划、交通等部门在有条件的路段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车辆优先车道。借鉴先进城市经验,逐步在有条件的路口实行公交信号优先。
10月底前
建设、规划、交通
等部门
结合城市路网改造,同步优化线路站点设计,线网密度等主要指标符合国家标准,降低中心城区线路重复率。从9月起至年底,市公交三家公司要新增100辆公交车辆,发动机全部采用欧Ⅱ标准,新辟公交线路6条。
年底前
新闻媒体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群众在节假日、高峰期换乘公交车,减轻城区交通压力,减少能源浪费。
9月到年底
三、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规划部门
抓紧制定市区停车场(库)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采取中心区“配建停车场为主、建设公共停车场为辅、次干道路边有序停车为补充”的停车策略,科学规划城区停车场(库),合理设置停车场地。
年底前
建设部门
加大对停车场(库)建设的投入,解决老城区停车难和停车较乱的问题。
年底前
公安部门
在9月底前对城区占道停车泊位进行全面排查,10月上旬前按国标统一城区停车泊位标志标线,清理擅自设置或挪作他用的停车泊位,试点推行使用“咪表”收费,有效利用次干道路边停车场地资源。要加快停车诱导系统建设,会同物价部门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采取路面停车收费高于场(库)内停车收费的手段,引导车辆进场停放。加大违法停车处罚力度。采取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拍照取证等非现场执法和拖车等手段,有效遏制路面违法停车问题。
9月至年底
交通部门
加大对市区“货的”停车秩序的专项整治力度。
10月底前
四、加大交通管理设施投入,完善道路交通信号、标志标线
建设部门
在新建道路时,加大对交通管理设施的投入,健全落实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与道路改造“四同步”制度,即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同步核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9月底前
公安部门
加快交通指挥信息服务中心的多功能、现代化、智能化建设,加快城区交通信号智能控制系统建设,健全完善电子警察系统、交通诱导系统和道路监控系统,停车场电子显示屏。
年底前
城管部门
进一步完善城管110系统,提高科技化、数字化管理城市的水平。
10月上旬
公安交巡警部门
积极推进科技强警示范所队建设,加大交警队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力度,积极建设车辆管理收费系统,确保10月份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增建42处交通信号灯和20组电子警察、4处停车场电子显示屏;在老城区广陵路、渡江路等单行道,增加交通管理设施;9月底前,对城区配时不合理、不科学的交通信号灯进行清理;加强对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线不减速让行的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和保障行人通行权利;在新区路口的渠化、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和减速标志的设置要更趋人性化,符合交通工程的特征;进一步完善火车站、汽车站的场站设施;加强城区次干道、支路的交通组织,做好城区“六路一桥”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配套交通保障工作。
9月至年底
园林部门
9月底前对城区所有遮掩标志标牌、交通信号灯和妨碍安全视距的行道树进行清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信号、标志的正常使用。
9月底前
五、加强车辆源头管理,提高机动车年检率
公安、交通部门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加强对车辆管理单位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9月至年底
公安交巡警部门
定期和不定期地上门对车辆较多的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加大对路面车辆的依法检查和执法告知服务工作力度。提高机动车检测和驾驶人考试水平。从严把好车辆注册登记关、年检年审关、强制报废关、驾驶人考试发证关和记满12分驾驶人教育复试关,深入车辆运输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客运车辆、校车、危险品运输车、出租车、长期在扬从事专业运输车等“五类重点车辆”的户籍化管理,筑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
9月至年底
交通、城市客管部门
抓好营运车辆从业资格的培训教育管理。
10月中旬前
六、加强社会化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民法制交通、文明交通素质
公安、交通、建设、司法、法制、宣传、文明办等部门
强化对客货运输企业、长途客运站等重点单位和驾驶人、中小学生、居民、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结合“五五普法”活动,加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
9月至年底
公安部门、文明办
深入实施“文明交通、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和以“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友爱”为主要内容的文明交通“四让”活动。
10月底前
教育部门
进一步加强对校师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化“小手拉大手”活动
10月底前
市文明办、机关工委、团市委、交巡警部门
组织机关干部、青年志愿者和大中学生,从9月中旬起,上路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
9月中旬至年底
公安、交通部门
在商业中心、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人群聚集场所集中开展各类交通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群众交通法制观念和文明交通意识。
10月底前
市文明办、市级各新闻媒体
市文明办要在城区主干道加大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建设力度,并与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从9月中旬起,在各级媒体、社区、街道开辟宣传专栏,多层面、多角度、多形式地宣传“创模”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交通常识,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创建热情,增强文明交通的自觉性。
9月中旬至年底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