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进一步做好更换防伪印章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2-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葫政办发〔2005〕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更换防伪印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自葫芦岛市开展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以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职能作
用,进行了更换防伪印章工作,并取得了实效。为进一步做好更换防伪印章工作,现就有关
事宜通知如下: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更换防伪印章工作的意义
进一步进行宣传,促进更换防伪印章工作由始到终做细做好。应该更换至今没有更换的企事
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主动,积极抓紧更换。2、从2005年起全市党政机关〔市及县(市)
区政府除外〕、人民团体、机关事业单位开始更换防伪印章,各县(市)区要认真安排落实。
3、市政府各部门更换防伪印章后,要及时到市政府办公室登记备案,并将旧印章交回,以便统一销毁。
二OO五年二月二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