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7-04-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葫政办发〔2007〕24号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葫芦岛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全面履行市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工作的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7〕3号),结合我市实际,就全面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立即着手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的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明确各机构职能,进一步理顺关系;市政府有关部门应针对本部门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和特点,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强化职责,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此项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真正做到指挥有机构、应急有人管、遇有突发公共事件有人处置。

二、推进全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是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可以有效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规划,加快应急值班调度平台建设,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推进应急接报平台整合,要以现有的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平台为基础,建立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的综合接报平台。市本级要按省要求在今年上半年做好应急平台建设的论证和报备工作,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在今年年底前做好应急平台建设的论证和报备工作。同时要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投资力度,力争在2008年12月底前完成应急平台建设,真正形成以市应急平台为中心,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各有侧重、互为支撑的全市应急指挥平台体系,达到指挥灵便、反应灵敏、运转灵活。在今年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应完成应急调度平台建设,实现指挥、调度、预案查询、多路呼叫、多路传真等功能。

三、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根据省和市的总体应急预案,抓紧编制和修订本地区、本行业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各基层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村屯)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尽快构建起覆盖全市各地区、各行业、各基层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真正达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同时要狠抓预案的落实工作,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增强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的预案,要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等方式,促进各地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四、加强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整合现有应急救援队伍资源,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为全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救援保障。要对现有专业救援队伍布局进行调整,补充更新装备,并依托基层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各类群众团体),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在全市范围内真正形成以公安、消防、驻葫部队、预备役为骨干力量,以矿山救护、危险化学品救援、森林消防、海上搜救、核应急、铁路救援、航空器事故应急反应、医疗救护、电气抢修为基础力量,以基层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所属应急专业队要达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装备落实和数量落实。尤其是救援人员、救援装备和数量要登记造册,并于今年5月底前报市政府。

五、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明确内容、标准和方式,提高各级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职守、信息报告、组织协调、预案管理等方面的能力。要积极开展对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并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内容。深入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解读和预防,各灾种有关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宣传材料,采取黑板报、张贴宣传单、电视讲座、报纸登载等形式,使应急工作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增强公众对各类灾害的避险、自救、互救、减灾能力,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根据实际,市政府将搜集有关各灾种的宣传资料,汇总成册,争取在2008年年底前达到人手一册。

六、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从现在开始组织力量认真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本行业领域内的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要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要标注好风险隐患的性质、数量、规模、位置等。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要经常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进行限期整治,尤其是位于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高危企业,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消除隐患。

七、加强值班制度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证通讯畅通,以使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重要事件和敏感事件能在事发1小时内报告并得到有效处置。节假日期间,特别是敏感时期,各级领导必须坐班或在岗带班。同时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保证24小时与市政府联络和通讯畅通,凡今后出现发生重大情况、重要事件时与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联系不上的情况,一律视为擅离职守,并视情节予以行政处分。在法定假日开始前1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节日值班的领导、值班干部的姓名、联系方式,要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

八、规范信息报送的程序和渠道。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负责接收各县(市)区、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上报市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及时准确地将市政府领导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批示、指示传达给各县(市)区、各部门,同时承办需上报省委、省政府的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工作。

九、强化事故发生地政府为信息报告行政责任主体的观念。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政府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有关信息,凡需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的各类紧急重大情况,必须严格按照重大情况上报制度,经请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上报。

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的各项要求。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以及相关单位要及时向市政府上报相关情况,以保证市政府在事发1小时内向省政府报告。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送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内容要简明、准确,应写明以下几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事件性质、基本过程、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应急处理措施、下一步工作建议及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对突发公共事件及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等要及时续报,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事件终报除写明以上诸要素外,还要写明签发人、联络人、联系电话,以保证市政府在核实情况时有人可找,有据可查。

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一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逐步建成覆盖全市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防护、互救自救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构建和谐葫芦岛创造安全环境。

二○○七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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