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农村教育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农村教育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6-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嘉政发〔2007〕52号
关于印发嘉兴市农村教育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农村教育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嘉兴市农村教育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意见
为加速发展农村教育,整体提高我市教育水平,扎实推进教育均衡,努力促进教育和谐,加快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率先建成教育强市,根据《嘉兴市教育强市建设与“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现就我市农村教育水平提升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按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打造和谐教育的要求,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着力发展农村教育,缩小并逐步消除城乡教育差距,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满足城乡居民接受优质教育需求,为建设文化大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底前,“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全部落实到位并不断完善,在完成农村教育“四项工程”的基础上,基本消除未达省定标准的薄弱学校,实现城乡教育资源配置生均水平一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水平与城市同类学校相等,农村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水平与城市同类学校相同,农村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与城市同类学校相当,城乡教育实现均衡发展,教育的整体水平领先全省,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率先建成教育强市。
三、重要指标及实现年限
(一)2007年,“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到位,乡镇(街道)教育经费财政支出基数全部上划至县(市、区)财政,乡镇(街道)、村教育事业经费(含教育费附加)全部纳入县(市、区)财政管理;全面完成省定农村学校食宿改造、爱心营养餐和中职学生爱心营养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教师素质提升等“四项工程”目标任务;城乡学校结对实现全覆盖;每年有不少于10%的城市(县市城关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
(二)2009年前,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与城市同类学校相等;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水平与城市同类学校相同。
(三)2010年底前,学校标准化率达到90%以上、学校信息装备和仪器装备实现省定等级标准;学校图书馆(室)每生每年配图书经费达到10元以上;学校领导班子配备、教师学历达标水平、学校管理水平及工作考核要求与城市同类学校基本相同;省一级以上乡镇成校70%以上、乡镇社区教育中心覆盖率100%,省下达的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任务全面完成。
(四)2007至2011年间,农村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95%以上、乡镇中心幼儿园进入等级托幼园90%以上、等级幼儿园在园儿童数占幼儿园在园儿童总数比例7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100%、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以上、初升高比例继续保持95%以上、普职招生比例保持1:1。
四、主要措施
(一)提升保障能力。
——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贯彻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县级政府对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力度,教育经费财政支出基数比例全部上划到县(市、区)财政,明确县、乡镇(街道)两级政府的办学责任,确保公办中小学教职工人员经费、学校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经费等所需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增长。鼓励乡镇和社会力量投入和资助农村教育。
——建立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文件精神,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积极推进财政按生均拨款的办法。按照不低于市定标准和本市高标准普及15年教育的要求,确定城乡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对实施小班教育的学校,适当增加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切实增加教育经费投入,确保预算内经常性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每年增长,政府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加大中小学经费监管力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建设节约型学校,坚决制止乱收费。
——不断完善扶贫帮困长效机制。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再扩面工程,在原资助基础上,对农村人均纯收入2000元以下家庭子女做到“应助尽助”。实施好中小学和中职学生爱心营养餐工程,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规定做到“应助尽助”。重视外来和留守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积极为外来和留守农民工子女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全力保障教师收入合法增长。按照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将教职工津(补)贴全部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做到农村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水平与城市同类学校相同。建立稳定骨干教师队伍的激励机制,有效防止农村优秀教师流失。
(二)提升办学条件。
——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总体目标,制订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并逐步推进。2007年,全面完成省定农村教育“四项工程”提出的食宿改造任务。按省定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要求,抓紧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逐步提高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化率。
——加快信息化建设。中小学教育装备达到《浙江省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标准》,乡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闭路电视系统、校园广播系统和通讯四大系统达到省定标准;乡完全小学以上学校建有计算机教室,普及信息技术教育;乡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教师实现“师师通”;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行政管理实现信息化。加强各级教育网站建设,形成城乡共享、互动、高速、安全的教育信息网络。
——推行小班化教育。积极创造条件,并利用农村学校生源减少的有利时机,推进实施农村小班教育,为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推进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创造基础条件。
(三)提升管理水平。
——加强学校制度建设。按照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学校管理要求,坚持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制订并实施农村学校班子建设标准、制度建设标准和管理行为标准,强化管理措施,提升管理水平。
——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积极实施“名校长”工程,继续开展校长轮训、挂职锻炼、定期交流等工作,制订校级领导听课制度和参与学科教研活动制度,提高校长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城市学校中青年校级领导到农村学校服务制度。
——建立城乡学校紧密型结对交流机制。进一步发挥城市学校、示范性学校师资资源优势,采取短期服务、上挂培养、双向互派、教研互动以及紧缺学科教师流动教学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形成结对学校利益共同体,深化与农村薄弱学校“结对”活动,提高支教成效。继续实行城市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到农村学校服务制度。制订奖励办法,倡导和鼓励城市优秀青年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探索建立区域内同类学校教师流动长效机制和结对学校“捆绑式”评价考核办法。
——推进和谐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和学校人文环境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学校发展为主题,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文明创建为综合性工作抓手,以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设人文校园、书香校园、文明校园、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的校园环境,营造协调的外部氛围,促进学生、教职工、学校及所在社区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平安校园”建设率达到100%。
(四)提升师资素质。
——积极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岗位,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强化教师聘用制特别是教师职务岗位聘用制度,深化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推进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制订农村优秀教师奖励办法,形成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激励机制,有效维护农村学校师资队伍稳定。
——继续实施职称评审向农村学校适度倾斜的政策,逐步实现城乡学校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相对均衡。
——大力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师资培训结业率确保在98%以上。继续开展校本培训,主动参加省、市、县的课题研究,鼓励学历进修,努力提高农村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和高标率,实现与城市同类学校教师学历水平相一致。
——加强编制管理,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加快实行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一按城市标准管理,保证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有同样的新教师补充量。建立中小学班主任岗位培训制度,实施新任教师岗位培训和班主任轮训制度。
(五)提升教育质量。
——稳步实施课程改革。按照课程改革要求,开齐开足综合实践、体育、艺术、社会、劳技、实验等课程,及时总结和推广课程改革经验。
——继续实施中考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逐步扩大省一级重点学校公费生保送比例,2009年达到60%左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加强体育工作,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和体育艺术“2+1”项目,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以实际有效措施,减轻学生负担。
——加强教育质量监控力度,开展分段调研、随机检测、样本分析等活动,对学校教育情况和学生的学业水平进行全程监控,及时提供指导性意见建议。建立督学下乡督查指导工作机制。在校生违法犯罪行为控制在2‰以下,后进面低于市定标准平均水平。
——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加快理顺乡(镇)中心幼儿园管理体制,到2009年,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实现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独立设置、由乡镇人民政府举办或管理、具有对乡镇其他幼儿园业务指导和引领示范作用的管理目标。园舍规模、设施设备、园务管理、卫生保健和教育工作达到省定标准。加强中心村幼儿园规划建设。教育费附加中返回一定比例至乡镇用于幼儿教育。
——继续推进农村社区教育。继续完善社区教育三级管理网络,重点建设好以乡镇成校为依托的乡镇社区教育中心,注重信息网络资源建设,拓展融社区教育、文体活动、人力资源开发、科技示范与推广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功能。全面实施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行动计划,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培训计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农村教育工作的领导。提升农村教育水平,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重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把农村教育纳入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要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加强对农村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健全各级政府教育改革和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政府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农村教育工作实际,加快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水平,形成推进农村教育发展的合力,共同促进我市整体教育水平实现新的提升。
(二)强化考核评价工作力度。坚持督政和督学并重,改进和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把农村教育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情况纳入教育强市建设的整体工作,纳入县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的政绩和年度考核内容。建立完善基础教育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公布全市农村教育发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三)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深入宣传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农村教育工作的新举措和新实践,引导政府进一步确立正确的政绩观,引导学校进一步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引导社会进一步形成合理的人才观和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为教育强市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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