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韶关市加快十大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韶关市加快十大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9-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印发韶关市加快十大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韶市办联〔2004〕50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韶关市加快十大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9月2日
韶关市加快十大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十大工程”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我市发展后劲,实现“建设粤北经济强市,争当全省山区发展排头兵”奋斗目标的重要举措。为保证十大工程的顺利建成,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十大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建设粤北经济强市,争当全省山区发展排头兵”的目标,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按照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科学决策、落实责任、积极推进、强化监督的思路,通过扩大投资拉动内需,改善经济结构,提升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增加新的生产力,推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增加经济总量,增强发展后劲,改善人民生活,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重要意义:
1、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基础设施、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十大工程建成后,我市将形成以京广铁路、武广客运专线、韶赣铁路、京珠高速公路、韶赣高速公路、市区至各县城一级公路为骨架的快捷交通网,成为国家一级交通枢纽中心城市;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以上,建成以韶关市区为负荷中心,以500KV输变电站为枢纽,220KV输变电站为骨架,110KV输变电和城市电网、农村电网适度超前的电网网络;城市框架拉大、城市防洪能力达到百年一遇水平;树立以丹霞山、南华寺为龙头品牌的旅游大市形象;初步建成经济比较发达、城市环境优美、人民安居乐业的“山水城相辉映、工贸旅相结合”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2、有利于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确保我市GDP年均增长12%左右。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在于发挥投资的乘数效应,十大工程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500万吨钢、50万大箱卷烟、60万吨浆纸、30万吨铅锌、30万吨铝箔的生产能力,预计到2008年冶金、电力、烟草、装备制造、生物资源加工等工业支柱产业的年度产值增加到500亿元以上,是实现“增加总量、提高质量、加快发展”的总目标的有效措施。
3、有利于财税快速增长。据测算,十大工程在建设期间可提供税费收入10亿元左右,建成投产后,预测每年产生税利约100亿元左右,支持财政打个翻身仗,从根本上解决我市财政落后的状况,从此摘掉我市“吃饭财政”的落后帽子。
4、有利于全市的社会稳定。当前正在实施的《十项民心工程》,是关系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我们要把“十大工程”与《十项民心工程》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十项民心工程》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就业、环境污染,防灾减灾等重要问题。十大工程建成后,可增加约5万个就业岗位、改造农村危房7万户等。
5、有利于确保韶关在“红三角”经济圈的龙头地位。十大工程建成后,我市可凭借五大支柱产业、京珠高速经济带的经济优势和国家一级交通枢纽城市的交通优势,进一步巩固“红三角”经济圈龙头城市的地位,扩大韶关经济发展的空间。
二、十大工程建设目标和任务
十大工程包括50个项目,其中在建项目18项、规划项目18项、预备项目14项。总投资约900亿元左右,计划在五至十年建成这批重点项目。
(一)交通工程,包括武广客运专线韶关段、韶赣铁路、韶赣高速公路、汕昆高速公路韶关段、市区至各县城一级公路改造、县通镇及农村公路等8个项目,总投资260亿元。
(二)电力工程,包括韶关电厂11、12、13号机组、坪石B电厂三期、四期工程、仁化煤矸石发电厂、曲江蒙里电站、韶关电力调度通讯中心、220千伏变电站及全市输配电网建设工程等9个项目,总投资178亿元。
(三)重点工业工程,包括韶钢、韶冶、韶烟、乳源裕东公司扩建工程等4个项目,总投资116亿元。
(四)资源加工业工程,包括年产60万吨浆纸、三个年产200万吨水泥厂等2个项目,总投资115亿元。
(五)新城区开发和产业园区建设工程,包括路网、广场、第二饮水工程、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6个项目,总投资66亿元。
(六)旅游资源开发工程,包括丹霞山风景名胜区、中华文化长廊、南岭国家森林公园综合开发、南华宗教旅游开发等4个项目,总投资39亿元。
(七)水利防洪工程,包括乐昌峡、湾头水利枢纽工程、城区防洪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3个项目,总投资35亿元。
(八)环保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工程、市区垃圾处理厂、浈江河治理、火力发电厂脱硫工程等4个项目,总投资18亿元。
(九)社会发展工程,包括粤北人民医院住院大楼、韶关学院扩建、韶关技校园、市社会保障和就业培训中心、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湖南明星学校等8个项目,总投资17亿元。
(十)农民增收、农村安居工程,包括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农村住房改造等2个项目,总投资56亿元。
三、加快十大工程建设的实施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实现上下级政府、部门联动,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推进十大工程的建设
十大工程项目建设对全市发展至关重要,不仅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也是实现我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功在当代、泽润子孙的事业。要通过召开十大工程建设专题大会、媒体推介、制定有关决定等多种形式,反复宣传建设十大工程的重要意义,以统一各级政府、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形成以建设十大工程为重要手段、加快韶关发展的浓厚氛围,使大家自觉投身十大工程建设,各司其职,群策群力,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推进十大工程的建设。
(二)实行政府领导挂帅、部门分工负责的责任制度和检查考核、督办制度
1、设立重点项目领导协调机构。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韶关市十大工程项目领导协调小组”,其主要职能是研究把握国家产业政策,把握市场导向,组织重点项目规划研究,提出每个时期的重点项目建设方案;负责项目建设实施的统一管理和协调服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
2、加强“韶关市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的职能建设。由“韶关市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负责对“韶关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协调小组”职能的具体实施,负责重点项目的策划、包装、立项、报批、攻关工作,每年由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根据项目年度进度要求制定每年的重点项目计划,经市政府、市人大审议通过后,正式下达,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3、构建十大工程建设责任制度。一是建立主办单位责任制度和党政领导联系制度。十大工程每个分项目必须由挂点领导挂帅,主办单位要成立推进项目建设的机构,与“市十大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协调小组”签订责任书,对项目建设负全责。二是建立协办责任制度。所有协办单位均要与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明确本单位的责任,按时保质完成。三是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度。由项目单位制订工程进度表,报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项目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项目法人要对建设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负总全责。四是建立监督、检查责任制。由市政府督办机构负责督办责任制,根据重点项目年度计划,负责对建设项目的跟踪、落实,并定期向领导协调小组汇报工程进展情况。由市人大、政协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十大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五是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年初,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根据年度计划,提出每个项目的年度进度要求,由市政府召开大会具体部署。年终,由市政府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推进十大工程的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中央和省属项目履行协办责任制。
(三)切实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协调服务,加快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征地、拆迁、扰工等问题是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比较普遍的问题,专责主办部门要组织协办部门及时协调处理这些问题,必要时报请市领导协调处理。
筹资困难也是重点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对省财政和专项资金补助投资的项目,专责主办单位要组织协办单位做好省对口部门的工作,争取省投资及时足额到位,同时确保地方配套资金的及时到位;对市财政投资的项目,财政部门要树立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思想,优先保证重点项目的资金需要,并加快资金的拨付;对需要市场融资的项目,专责主办单位要做好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牵线搭桥工作,保证银行贷款及时到位。
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合同的有效执行,以控制工程造价,以免因投资超概算出现筹资困难而影响工程进度。
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检查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处理存在问题,必要时报请市领导协调处理。
(四)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针对各类项目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1、中央或省全额投资的项目。对已批准立项的,由协办部门配合做好项目选址、征地、拆迁等工作;对未批准立项的,由协办部门组织市有关部门做好上级对口部门的工作,争取支持,列入国家或省的建设规划,并尽快启动。
2、中央或省补助投资的项目。对这类项目,专责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根据行业发展规划提出项目,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省或国家审批。
3、地方政府投资的项目。对已批准立项的,由专责部门和协办部门指导、帮助项目单位抓紧完成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保证项目尽快开工;对未批准立项的,专责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报批等前期工作。
4、本地企业投资的项目。对这类项目,由专责部门和协办部门配合企业做好项目规划、报批和征地拆迁等工作。
5、招商项目。对有意向投资者的项目,由专责部门加强与外商的联系,争取尽快进入实质性开办阶段;对没有意向投资者的项目,由专责部门和协办部门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寻找合适的投资客商。积极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商投资的领域,加大工业、农业、旅游、交通、服务业等领域的招商外资力度,充分发挥我市在资源、经营成本等方面的优势。使我市逐步成为外商投资的新热点,为未来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五)合理安排资金,集中力量保重点
对全年各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考虑,优先保证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的需要。市发展和改革局要定期向各金融机构通报我市重点项目投资情况,争取金融部门的支持。财政、银行及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衔接,减少层次,使建设资金尽快到位。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拓宽思路、多想办法,吸引和调动社会资金参与重点项目的建设,拓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
(六)保障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来源
开展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需有一定数量的经费做保障。因此,要求各级政府要将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支出预算。
(七)完善系统,加强信息服务工作
1、继续做好重点项目季报表工作。各项目有关单位要认真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继续认真做好重点项目的季报报送工作,注重报送情况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按季及时向市十大工程项目领导协调小组、市发展和改革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出现重大问题随时报告,以便市有关部门及时协调、处理。
2、推进重点项目信息系统的建设,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在近期建设广东省重点项目投资管理信息系统,仿效省的做法,我市将在近期建立重点项目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对重大项目实行规范化管理,同时提高工作效率。
附:《实施韶关市十大工程责任一览表》(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