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桂政办发〔2011〕15号 |
|---|---|
| 颁布日期:2011-02-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1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全区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加快造林绿化,增加森林面积,促进城乡绿化一体化,有利于改善宜居、宜业、宜商环境,有利于增加森林固碳,实现间接减排,增强我区的生态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我区“山青水秀生态美”的品牌优势,提升我区的核心竞争力。“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是关系民生的大工程、大项目。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2011年的造林绿化工作对实现“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目标至关重要。各市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掀起新一轮造林绿化高潮。
一、尽快分解落实计划任务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编制、完善2011年度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地点、实施单位和实施主体,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将方案报送自治区绿化委员办公室。村屯绿化任务要优先安排在高速公路沿线两旁、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周边的村庄,有城乡风貌改造任务的县(市、区)要优先将城乡风貌改造村屯纳入实施范围。列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县(市、区),要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年自治区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的通知》(桂财预〔2010〕251号)确定的补助范围和标准,尽快落实好通道绿化和村屯绿化任务,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二、抓紧落实造林绿化用地
落实造林绿化用地是全面完成2011年造林绿化任务的关键,也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抢抓季节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各市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大力度,勇于创新,按照年度任务,切实抓紧抓好造林用地落实工作。特别是要按照“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定的宽度、长度、面积等标准,重点抓好通道绿化、城镇绿化和村屯绿化用地的落实,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成效。需要租地或征地进行造林绿化的,要认真、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三、抓紧开展作业设计和施工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在落实绿化用地的基础上,抓紧编制造林绿化作业设计,落实技术措施,确保科学施工。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造林绿化任务,提前抓好绿化苗木的准备和调剂工作,重点抓好米径5公分以上绿化大苗的准备工作,确保满足需要。有条件的地方,山下绿化特别是村屯绿化可结合种植珍贵树种。有关部门要加强种苗生产、经营和市场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种苗供求信息网络平台,保证造林绿化用苗供应。同时,要抓紧开展整地备耕、起苗定植等工作,力争2011年6月底前完成80%以上的造林绿化任务,12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四、多方筹措造林绿化资金
“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标准高、投入大,要本着“分级负责、多元投入”的原则,采取“财政拨、部门筹、社会集”的方式,多渠道广筹工程建设资金。各级财政要将“绿满八桂”工程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林业、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铁路等部门要集中相关项目资金用于造林绿化。要认真落实全民义务植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大力开展“绿色养老”、“绿地认种认养”、“自愿捐款造林”等活动,多渠道增加造林绿化投入。
五、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检查督促,按质按量完成任务。要建立严格的“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督查考评制度。各市各有关部门要组织造林绿化督查工作组,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造林绿化工作的督查指导。自治区将制定督查工作方案,集中组织开展2~3次督查,并于2011年12月组织开展全区“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考评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2011年全区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的意见》(桂政发〔2010〕26号),切实组织实施好2011年度“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在全区掀起新一轮造林绿化高潮,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林业强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林业强区总目标,以提高国土整体绿化水平和改善人居环境为目的,以实施通道绿化、城镇绿化和村屯绿化“三大战役”为突破口,以创新机制、增强活力为核心,以强化组织领导和增加财政投入为保障,坚持试点先行、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按照山上调结构、提质量,山下扩绿化、增总量的要求,全面加快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让全区各族人民最快速、最直接地享受到造林绿化的成果,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巩固和发展我区“山青水秀生态美”的优势,不断提升我区核心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一把手抓,高位推进。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相关部门按照部门造林绿化分工负责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坚持全区动员,全民动手。实行社会大发动,全区总动员,各行各业齐参战,真正做到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立和完善造林绿化财政补助制度,整合相关支农资金和部门资金,增加公共投入。同时把造林绿化与产业发展结合起来,通过市场化运作筹措造林绿化资金。
——坚持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在部分市先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在全区全面推开。重点突破通道绿化、城镇绿化、村屯绿化3个薄弱环节,力争取得重大突破。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通道绿化着力抓好通道两侧林相改造和宜林路段林带建设;城镇绿化坚持乔灌草相结合;村屯绿化要大力发展经济效益较好的经济果木林和珍贵树种;山上造林要大力发展速生树种、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努力实现生态景观效益和经济效益高度统一。
三、目标任务
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的原则,2011年先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5市进行全面试点,同时在其他9市进行局部试点。在继续巩固山上绿化的基础上,重点实施通道绿化、城镇绿化和村屯绿化“三大战役”,加快身边增绿,提升绿化质量,进一步改善宜居、宜业、宜商环境。重点绿化美化2条高速公路:即南百高速、柳南高速;4条大江大河:即邕江、柳江、漓江、西江;14条景观街道:即梧州红岭二号路、钦州蓬莱大道等每市一条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景观街道;30个重点公园:即南宁五象岭森林公园、柳州官塘植物园、桂林市訾州公园、梧州市珠山公园、北海市江海公园等30个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公园;5段海岸线:即北海市海景大道、防城港市跨海桥至白浪滩、防城港市金海湾小区至针鱼岭大桥、钦州市大环至犀牛脚、合浦县党江镇岸带滩涂;3大湿地:即南宁大王滩湿地、桂林会仙湿地、北海鲤鱼地湿地;450个村屯。
(一)总目标任务。
1.通道绿化:计划绿化里程2473.3公里,其中网内重点绿化里程889公里、网外绿化示范路段1584.3公里。
2.城市绿化:计划建设各种绿地188片,其中建设公园绿地88片、防护绿地16片、生产绿地8片、附属绿地29片、其他绿地47片,绿化面积5.61万亩。
3.村屯绿化:计划实施450个村屯绿化美化。
4.山上绿化:计划植树造林350万亩。其中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5市113万亩,其他9市221万亩,区直林场16万亩。
(二)5个试点市建设任务。
2011年,将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5市列为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的试点市,加大投入力度,加快绿化步伐,提高绿化质量。具体任务是:
1.网外和边沟外通道绿化任务。在5个试点市计划绿化通道80段、绿化里程675.6公里、绿化面积27830亩。其中:绿化高速公路27段、绿化里程232.5公里、绿化面积12247亩;绿化国道、省道27段、绿化里程242.8公里、绿化面积6824亩;绿化铁路4段、绿化里程20.5公里、绿化面积615亩;绿化河流20段、绿化里程175公里、绿化面积7269亩;绿化海岸2段、绿化里程5公里、绿化面积675亩。
5个试点市通道绿化(网外)任务表
单位:公里、亩
项目
合计
南宁市
柳州市
桂林市
梧州市
北海市
合计
里程
675.6
131
128
170
198
48.3
面积
27830
9281
3990
4015
8338
2206
高速
公路
里程
232.5
72
55
28.5
76.7
面积
12447
4118
2240
1487
4602
国(省)道
里程
242.8
29
45
71
54.5
43.3
面积
6824
744
1075
1750
1724
1531
铁路
里程
20.5
3
17.5
面积
615
90
525
主要
河流
里程
175
30
25
70.5
49.3
面积
7269
4419
585
778
1487
海岸
里程
5
5
面积
675
675
2.城市绿化任务。在5个试点市计划建设公园绿地43片、防护绿地13片、生产绿地2片、附属绿地11片、其他绿地4片,共绿化面积31976亩。
5个试点市城市绿化任务表
单位:亩
项目
合计
南宁市
柳州市
桂林市
梧州市
北海市
合计
31976
8992
6084
2799
3628
10473
公园绿地
22887
7638
3985
2412
475
8377
防护绿地
3204
225
22
960
1997
生产绿地
2163
150
2013
附属绿地
1813
1354
225
135
99
其他绿地
1909
1499
365
45
3.村屯绿化任务。在5个试点市计划实施村屯绿化222个。
5个试点市村屯绿化任务表
单位:个
项目
合计
南宁市
柳州市
桂林市
梧州市
北海市
合计
222
38
30
113
37
4
4.山上绿化任务。在5个试点市计划人工造林113万亩。
5个试点市山上绿化任务表
单位:万亩
项目
合计
南宁市
柳州市
桂林市
梧州市
北海市
人工
造林
113
21
28
38
22
4
(三)其他9市建设任务。
除上述5个试点市外的其他9市,按照至少以下5个“一”的要求抓好各自的绿化精品工程建设。各个绿化示范项目都要按照“树有高度、林有厚度、绿有浓度”的要求和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样化的标准进行建设,确保绿化示范项目的质量和档次。具体要求如下:
一批道路绿化示范段:绿化里程10公里以上,每侧绿化宽度20米以上,重点是高速公路或高速公路出口至城市(县城)连接路段沿线绿化。
一批河岸绿化示范段:绿化长度10公里以上,每侧绿化宽度10米以上,重点是西江主干道和当地的大江大河的两岸绿化。
一批园林景观街道:选择在城市重要路段,有一定长度且绿化用地较多的主干道绿化,打造树、花、景配置合理、层次丰富、功能齐备的具有地方风貌特色的园林景观大道。
一批公园和公共绿地:按照风景园林设计的要求,建设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风格的一批公园和公共绿地,每块绿地面积至少5000平方米以上,绿化面积70%以上。
一批绿化示范村屯:每个市结合城乡风貌改造和新农村建设,选择一批有条件的村屯开展绿化美化工作,重点是高速公路沿线两旁可视村庄以及风景区沿线和城市周边的村屯。
钦州市、防城港市各增加一段海岸绿化示范段。按照多树种、多层次、高标准的要求,分别建设长度2公里以上的海岸绿化示范段,绿化宽度达50米以上。重点是旅游区附近海岸、港口和码头的绿化。具体任务如下:
1.网外和边沟外通道绿化任务。在其他9市计划绿化通道111段、绿化里程908.7公里、绿化面积38139亩。其中绿化高速公路25段、绿化里程230.5公里;绿化国道省道42段、绿化里程335.2公里;绿化铁路2段、绿化里程24公里;绿化河流39段、绿化里程297公里;绿化海岸3段、绿化里程22公里。
其他9市通道绿化(网外)任务表单位:公里、亩
项目
合计
防城港市
钦州市
贵港市
玉林市
百色市
贺州市
河池市
来宾市
崇左市
合计
里程
908.7
102
10
30
34.5
195.5
55.7
109
50
305
面积
38139
3810
675
1056
1350
4878
2289
4635
2267
16668
高速公路
里程
230.5
25
10
12
45
20.5
5
13
100
面积
14725
1500
600
900
2700
1325
450
1250
6000
国道省道
里程
335.2
45
5
15
12
55
20.2
56
22
105
面积
8284
1350
300
306
70
1027
609
2285
372
1965
铁路
里程
24
22
2
面积
690
660
30
主要河流
里程
297
10
5
8.5
95.5
15
48
15
100
面积
13555
300
150
350
1151
355
1900
645
8703
海岸
里程
22
17
5
面积
885
510
375
2.城市绿化任务。在其他9市和7个县级市共计划建设公园绿地45片、防护绿地3片、生产绿地6片、附属绿地18片、其他绿地43片,共绿化面积24163亩。
其他9市(含7个县级市)城市绿化任务表单位:亩
项目
合计
防城港市
钦州市
贵港市
玉林市
百色市
贺州市
河池市
来宾市
崇左市
7个县级市
合计
24163
293
3062
920
9034
3823
441
312
917
1630
3729
公园绿地
20234
293
2943
40
9034
3823
292
558
354
2939
防护绿地
675
600
83
生产绿地
550
52
400
20
100
30
附属绿地
1213
441
537
184
其他绿地
1491
67
480
359
39
493
3.村屯绿化任务。在其他9市计划实施村屯绿化228个。
其他9市村屯绿化任务表单位:个
项目
合计
防城港市
钦州市
贵港市
玉林市
百色市
贺州市
河池市
来宾市
崇左市
合计
228
15
12
9
15
69
13
62
14
19
4.山上绿化任务。在其他9市计划人工造林221万亩。
其他9市山上绿化任务表单位:万亩
项目
合计
防城港市
钦州市
贵港市
玉林市
百色市
贺州市
河池市
来宾市
崇左市
人工造林
221
18
18
18
19
50
23
40
17
18
四、重点工作
从2011年起,按照“山上调结构,山下扩绿化”的思路,重点抓好通道绿化、城镇绿化、村屯绿化等与人关系最密切、人们活动最频繁区域的绿化美化工作,使全区各族人民最直接、最容易享受到造林绿化的成果。
(一)重点抓好通道绿化。
将机场至城市路段、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出入口至城市(县城)连接道路沿线、道路立交节点作为绿化重点。对高速公路两侧网内和网外20米进行绿化,形成景观林带。网外要求按照较高标准进行绿化,采用景观树种和速生树种结合、大树和小树结合、林苗一体化、乔灌花混交等模式,增强层次感,实现绿化、美化、彩化,提升绿化质量和档次。山上绿化也要重点配合通道绿化工作,优先将通道两侧1公里范围内和可视第一面山坡的宜林荒山荒地和疏林地进行绿化,提高通道绿化的整体质量和效果。
(二)重点抓好城镇绿化。
以创建“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为抓手,以城市公园、景观街道、城市出入口道路两侧、重要景观节点等绿化为重点,建设高标准的公共绿地。城镇绿化要坚持园林景观化,实行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模式及乔木、灌木、花草相搭配,着力打造园林绿化精品工程,提升城市形象和档次,提升城市生态文化品味。
(三)重点抓好村屯绿化。
村屯绿化优先选择主要交通干道两则500米可视范围内的村屯、旅游景区景点周边以及城市周边的村屯,以营造护路林、护村林、村中小片绿地、休闲绿地为重点,主要结合城乡风貌改造和新农村建设进行。护路林要求种植1~2排,护村林要求种植2~3排,村中见缝插绿,达到村庄掩映于绿树丛中和一座村庄一座“绿岛”的效果。同时,组织实施好“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活动,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绿化的积极性。
五、建设标准
(一)通道绿化网外(边沟外)建设标准。
以生态防护和用材树种构成林网主体框架。栽植挺拔、浓荫、美观的乔木为主,间种灌木。要求合理配置植物,做到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风格,具有较好的景观效果。在距离城市出入口5公里范围内的道路沿线主要栽植景观树种。同时,根据不同道路的特点和功能要求,与自然景观相结合,在沿线风景优美的路段应适当“显山露水”。
1.高速公路两侧绿化。
(1)建设范围。高速公路两侧隔离网外绿化带宽各20米,植树不少于7排。
(2)配置要求。树种配置应兼顾景观效益和经济效益。前2排种植米径5公分以上的景观大树,其余部分选择栽植桉树、相思等既有景观效果又有经济效益的速生树种,以减少苗木费用和养护开支,提高经济收益。或采用“林苗一体化”模式,全部配置景观树种。
(3)树种选择。扁桃、桉树、相思、羊蹄甲、黄槐、夹竹桃、木棉、榕树、香樟、天竺桂、紫薇、盘架子、重阳木、马褂木、桂花、三角梅、红绒球、红继木、龙船花、朱槿等。景观乔木树种规格为米径5公分以上,高度3米以上。
2.国道、省道、铁路两侧绿化。
(1)建设范围。国道、省道边沟以外和铁路地界外两侧绿化带宽各10米,植树不少于4排。
(2)配置要求。树种配置应兼顾景观效益和经济效益。前1排种植米径5公分以上的景观大树,树与树之间配置观花、观果或观叶的灌木,形成景观带。其余部分可选择栽植桉树、相思等既有景观效果又有经济效益的速生树种。或采用“林苗一体化”模式,全部配置景观树种。
(3)树种选择。参照高速公路树种。
3.主要河流两岸绿化。
(1)建设范围。河流两侧护岸林带各宽10米以上,植树不少于4排。
(2)配置要求。前1排种植竹子或米径5公分以上的景观大树,其余可选择栽植桉树、相思等既有景观效果又有经济效益的速生树种,打造不同河段不同风景的绿色走廊。
(3)树种选择。宜选择根系发达、固土效果好且对河道行洪不造成影响的树种,如竹子、榕树、木棉、台湾相思、马占相思、羊蹄甲、黄槐、夹竹桃等。
(二)城镇绿化建设标准。
1.建设范围。街道、公园、公共绿地、城市出入口道路两侧、重要景观节点、单位庭院宜林地等绿化。
2.配置要求。城镇绿化按照“树有高度、林有厚度、绿有浓度”的要求和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模式的园林景观标准进行建设,要具有一定的景观效果。具体按照园林部门制定的标准进行绿化。
3.树种选择。扁桃、桉树、相思、羊蹄甲、黄槐、夹竹桃、大叶榄仁、木棉、榕树、香樟、天竺桂、紫薇、盘架子、重阳木、马褂木、桂花、三角梅、红绒球、红继木、龙船花、朱槿等。
(三)村屯绿化建设标准。
1.建设范围及绿化面积。村屯周围、房前屋后、道路两旁的宜绿化地,每村要求绿化面积至少达到10亩以上或种植乔木绿化大苗达到300株以上。
2.配置要求。按照“周围绿树环绕、村中见缝插绿”的绿化要求,重点营造护路林、护村林、村中小片绿地和休闲绿地。护路林要求种植1~2排,护村林要求种植2~3排,村中见缝插绿,达到村庄掩映于绿树丛中和一座村庄一座“绿岛”的效果。
3.树种选择。扁桃、玉兰、榕树、香樟、桂花、马褂木、桉树、相思、羊蹄甲、黄槐、荔枝、龙眼、芒果、木棉、天竺桂、紫薇、盘架子、重阳木、三角梅、龙船花、朱槿等。
六、投资概算和补助标准
(一)投资概算。
1.概算标准。
(1)高速公路两侧绿化:网外绿化62万元/公里(含1年地租)。
(2)国道、省道、铁路两侧以及主要河流两岸和海岸绿化:边沟外绿化31万元/公里(含1年地租)。
(3)村屯绿化:20万元/村。
(4)山上绿化:人工造林600元/亩。
2.概算结果。
2011年工程建设总投资95.19亿元,其中通道绿化7.22亿元、城镇绿化66.07亿元、村屯绿化0.9亿元、山上绿化21亿元。
(二)资金筹措。
在总概算95.19亿元中,拟通过各级财政补助、林业重点工程项目、部门投入和社会投入等多渠道筹集。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4亿元。
(三)补助标准。
对列入本方案中的造林绿化项目,自治区财政的补助标准为:
1.高速公路网外绿化:根据建设标准进行绿化的,自治区按照每公里15万元给予补助。
2.国道、省道、铁路边沟外绿化和河流两岸及海岸绿化:根据建设标准进行绿化的,自治区按照每公里10万元给予补助。
3.村屯绿化:自治区按照每村8万元给予补助。
4.城镇绿化: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七、进度安排
(一)落实绿化用地阶段(2010年11月~2011年2月):各地按照确定的绿化任务,开展绿化用地落实工作。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2月):召开全区“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工作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全区大力实施2011年“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工作。
(三)开展规划设计阶段(2011年1月~3月):在落实好绿化用地的基础上,开展规划设计,明确建设标准,并将各项绿化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具体的地点、地段。
(四)施工种植阶段(2011年1月~5月):利用春季温度适宜、雨水较多的有利时机,多种树、种好树,加快进度,为完成全年任务打下基础。
(五)年中督促检查阶段(2011年6月-7月):组织开展一次年中督促检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推进工作。
(六)年终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1月):组织开展年终检查验收和评比,按照年初下达的造林绿化任务,对完成任务好、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完成任务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下大决心,强化措施,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坚持高位推动,各级政府对“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全面负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
实行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造林绿化工作,特别是要重点负责落实本辖区内的通道绿化用地、造林绿化资金投入等工作。各级绿化委员会和林业、住房城乡建设(园林)、交通运输、水利、铁路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共同做好造林绿化的各项工作。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其他社会团体要积极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造林绿化工作。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
本着分级负责、多元投入的原则,实行“财政拨、部门筹、社会集”多渠道筹集造林绿化资金。各级财政要将造林绿化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有关项目资金用于造林绿化。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铁路绿化经费要纳入工程预算,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城镇新建和改扩建项目附属绿地建设经费要纳入项目预算。遵循利益驱动原则,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投资者积极参与造林绿化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可将租(征)来的绿化用地通过招投标方式发包给社会投资者,由投资者负责按设计要求和标准进行绿化。同时,研究探讨并积极争取造林绿化的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使造林绿化主体从中得到合理的经济收益。
(四)强化政策支撑。
各有关部门要针对绿化新要求,研究制定新的绿化政策。交通运输、水利和铁路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国发〔2000〕31号)要求,通道绿化用地规划应当与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并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凡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铁路、河渠、堤坝等,都要把绿化纳入工程规划,列入工程概算并与所建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验收合格后明确管护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按照《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桂政发〔2001〕51号),强化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对城市建设项目实行园林绿化设计方案审核和验收备案制度。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建设(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审核同意。建设项目验收备案合格的,发放绿化工程备案审批书。要积极探索采用异地置换、补偿、业主参与等形式,落实城市绿化用地。林业部门要探索通过租地后采取招投标方式,盘活绿化用地,推行林苗一体化模式,解决地租来源问题。
(五)创新管理机制。
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造林绿化实行统一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通道绿化、城镇绿化、村屯绿化、园区绿化、山上绿化等五大重点工作。对城市园林绿化实行“绿线”管理和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制度,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征地、同步建设。对公路铁路用地范围外的通道绿化采取“六统一”管理机制,确保绿化进度和质量。统一租(征)地:通道绿化用地的落实,除基本农田外,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采取统一租用或征用的办法予以解决。按地类分类给予补偿,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解决。新建、改扩建城区、公路、铁路等建设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应与工程建设用地同步规划、同步征用、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统一设计:落实通道绿化用地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本辖区内通道绿化的规划设计,提高规划设计的质量和档次。设计方案报经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统一标准:同一等级的公路林带宽度、绿化质量保持统一的标准。统一招标:由当地人民政府将租(征)来的绿化用地统一通过招投标方式,落实专业绿化或园林公司(施工队)作为项目建设主体。统一施工:由中标的专业施工单位统一组织专业化、机械化施工,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统一管护:即由施工中标单位负责统一进行管护2~3年,做到包种包活。
(六)搞好督促检查。
建立“工作督导,技术帮扶,加强检查,严格执法,定期通报,考核评比”的造林绿化督查考评制度。自治区成立专门督查考核组,不定期对各地各有关部门造林绿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进行年度考核评比。林业部门要建立造林绿化督导员制度,深入基层蹲点督导。自治区建立造林绿化奖惩制度,对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完成好、成绩显著的市、县(市、区)和区直中直单位,以及在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对未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的市、县(市、区)和单位,相应扣减绩效考评分值,并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
(七)动员全民广泛参与。
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公民义务植树条例》,组织城镇、农村适龄公民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大力开展“身边增绿”、“绿色养老”、“绿地认种认养”、“自愿捐款造林”和营造“劳模林”、“共青林”、“巾帼林”、“结婚纪念林”等活动。
(八)做好种苗和技术保障。
林业、园林部门要根据各地造林绿化对不同树种的需求,规划和指导建设足够的林木良种和苗木生产基地,确保所需。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对运输造林苗木的车辆实行“绿色通道”免费放行政策,确保造林用苗及时供应。要推广先进实用栽培技术和造林模式,加强对造林绿化的指导和服务,提高造林质量。
(九)强化宣传发动工作。
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将造林绿化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做到电视有镜头、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到处有标语。广泛宣传造林绿化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以及各地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在全社会形成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风尚。
附件:1.2011年全区通道绿化建设任务安排表
2.2011年全区设市城市绿化建设任务安排表
3.2011年全区村屯绿化任务安排表
4.2011年全区山上造林任务安排表
5.2011年水利系统造林任务安排表
6.2011年监狱管理系统绿化任务安排表
7.2011年农垦系统造林绿化任务安排表
8.2011年全区工青妇系统植树任务安排表
(本刊略,需查阅的读者,请登陆:
http://www.gxzf.gov.cn/fjcf/201105/P020110503360398449642.pdf)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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