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桂政办发〔2008〕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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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6-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8〕8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当前我区防汛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进入主汛期以来,我区强对流天气活动比较频繁,局地强降雨天气明显增多。6月7日至10日,受弱冷空气和西南暖湿气流共同影响,我区大部出现了大范围持续强降雨,导致局部地区山洪暴发、江河洪水暴涨,发生了较为严重的洪涝灾害。据气象部门预测13日至14日,我区可能又有一次较明显的降雨天气过程。当前我区部分江河、水库水位较高,土壤含水量基本饱和,如再遇强降雨容易造成较大洪水,极易引发山洪地质灾害,对水库工程的度汛安全威胁极大,防汛形势极为严峻。对此,各地各部门一定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2008〕32号文件精神,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各地各部门必须坚持“有灾无灾按有灾准备,大灾小灾按大灾防范”的指导思想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认真应对强降雨天气。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强降雨天气的预测预报,提高预报精确度和时效性;水文部门要加强强降雨天气雨情、水情的监测,提前做好洪水预报;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报。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方式,滚动播发强降雨预警预报信息和防御通知,宣传有关部门的防御措施和相关知识,让辖区内所有群众了解强降雨天气的危害及相应防范措施。一旦灾害发生,要提前预警,及时组织群众转移。
(二)抓好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水库的防洪安全是安全度汛的重中之重,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各类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小型水库和水电站的安全度汛工作,严格执行水库防汛值守制度,强化运行安全监测,严格按水库运行计划科学调度,坚决避免水库发生垮坝等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三)加强局地强降雨引发的山洪和地质灾害的防范。凡是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地方,要落实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乡村干部的责任,要以村民小组为防范主体,建立健全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体系,一旦出现超强降雨可能引发山洪灾害时,当地干部尤其是村组干部要起到主心骨作用,提前预警,及时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由强降雨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范,要制定落实好防御应急预案,并加强宣传和教育,保证发生险情时能及时组织转移,坚决杜绝由于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四)切实做好江河防洪安全工作。目前,我区西江等主要江河已出现明显涨水,部分河段已接近警戒水位。为此,我们在加强中小水库、中小河流防洪安全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西江等大江大河的防洪工作,立足事先防范,突出防御重点,切实把各项防御措施做在前面、落实到位,力保大江大河、重点防洪城市防洪安全。
(五)做好强降雨时居住在低洼易洪易涝地区群众及学校师生的安全转移和被洪水围困时的抢险救援工作。易洪易涝地区遭遇暴雨洪水袭击时,极易发生群众及学校师生被洪水围困的险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落实好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安全转移线路和安置地点,一旦出现特大降雨过程,要及早动员低洼及易洪易涝地区群众、学校师生安全转移,一旦出现被洪水围困,要及时组织抢险救援。
(六)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在灾害发生时,首先要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保证受灾群众在24小时内得到必要的救助,保证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水喝、有安全的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的医治。要及时修复水利、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为救灾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要及时组织群众搞好恢复生产的工作,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落实责任,严明纪律,确保安全度汛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防汛抗洪的重大问题要亲自研究部署,一旦发生险情,要掌握全局,坐镇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全部上岗到位,靠前指挥,组织协调好防汛检查、队伍组织、物资储备、预案制定、抗洪救灾、灾后重建等各项工作,切实履行防汛职责。
二是要严明纪律。在主汛期内,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党政一把手,必须保证有一人坐阵进行指挥调度,处理紧急事务。在防汛紧急期,各级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不得离岗,凡发现防汛紧急期擅自离岗的,要严肃处理。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组织不得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严格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要加强协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是防汛抗旱的决策、组织和协调机构,要及时掌握汛情变化,搞好科学调度,遇到重大、特别重大洪灾时,要迅速实施响应,切实加强统一组织和指挥,协调解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协调联动,形成防汛抗旱的合力。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切实加强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的联系,特别是对每次强降雨过程都要及时向部队通报,让部队早有准备,需要时能够及时参与抗洪抢险。
四是要加强和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当发生突发险情灾情时,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8〕32号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5月下旬以来,南方部分地区多次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洪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频发,造成了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气象部门预报,江淮、江南、华南等地今年汛期降雨将明显多于历年水平。近日,部分地区将有暴雨和大暴雨,并伴有短时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为切实做好强降雨和汛期灾害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汛工作
当前,四川汶川大地震的抗震救灾仍处在安置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的紧要关头,防汛抗洪工作也进入了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防汛抗洪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在继续抓好抗震救灾的同时,统筹兼顾,科学调配力量,切实做好防洪、防涝、防雷、防范山洪灾害和水库保安等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及时组织领导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工作,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真正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严肃防汛纪律,坚决服从各级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调度命令。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及时通报信息,确保联络渠道畅通。
二、切实加强预测预报
各级气象、水文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雨情和汛情发展变化,加密监测次数,及时分析会商;特别要加强局部性、突发性灾害的检测预报,准确分析影响时间、程度和范围,及时预测发展趋势,将预报结果及时通报各级政府防汛指挥部和相关部门,为防洪指挥调度和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搞好群防群测。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无线广播、锣鼓号等各种途径,滚动播报雨情、水情和灾情,及时向群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三、确保水库、江河防洪安全
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堤段、病险和在建水库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严格落实江河洪水防御方案和重要水利枢纽的调度方案,加强江河、水库的科学调度,所有水库、水电站都要服从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进一步加大对地震灾区堰塞湖、震损水库的处理力度,确保安全度汛。要落实好专业抢险队伍和民防队伍,备足防洪抢险物料、装备、运输工具等,确保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险情。加强军民联防,及时向部队通报情况,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抗洪抢险中的突击队和骨干作用。
四、严密防范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把防御山洪灾害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要加强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巡查,及时排险除险,落实人员转移安置、抢险救灾等各项措施。震灾地区滑坡、崩塌隐患点较多,特别要加强余震与强降雨综合因素影响下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严防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征兆,要迅速启动预案,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并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县、乡、村、组、户,不留死角。要宣传防雷电知识,认真落实各项防雷措施。
五、全面落实各项防汛避险措施
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地势较低的城镇、乡村、学校、厂矿、重要工程设施防洪安全检查,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明确“防、抢、撤”的范围、地点和方式。要切实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及时疏浚排洪沟渠和下水管道,防止局部地区强降雨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工矿企业要认真落实防汛措施,存在洪水淹井隐患的矿井,在暴雨期间不得进行井下作业,安全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沿海地区要针对今年台风登陆早、数量可能较多的情况,认真完善防台风预案,制定人员应急避风转移方案,尤其要落实好基层防台风措施,对抗风能力差的建筑物、广告牌、民居等要提前采取加固措施。铁道、交通、民航、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和通信安全畅通,确保电力供应。
六、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救灾工作
目前,一些地区已遭受洪涝等灾害,受灾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及时调运发放救灾资金物资,妥善安排受灾群众以及转移避险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学生有学上。要切实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环境消毒和传染病监测预警,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抓紧做好因灾损毁公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民房的修复重建,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严格落实灾情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防汛抗洪减灾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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