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共钦州市委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的决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共钦州市委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的决定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桂政办发〔2008〕1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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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9-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共钦州市委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的决定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8〕14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积极实施产业优先发展战略,钦州市委、市政府抢抓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历史机遇,制订出台了《关于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的决定》,自我加压,推动钦州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跨越发展。钦州市落实科学发展的精神和行动值得全区学习和推广。根据自治区主席马飚的批示,现将《中共钦州市委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的决定》(钦发〔2008〕18号)转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借鉴钦州市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决定》(桂发〔2008〕27号),结合实际,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科学制订调整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任务,自我加压,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跨越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的决定
(中共钦州市委钦州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积极实施产业优先发展战略,抢抓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历史机遇,推动钦州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跨越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组织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
一、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的重大意义
(一)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抓住了钦州未来发展的关键。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一些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区前列,但由于基础差、底子薄,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最根本的差距就是工业化程度低、产业结构不合理。我市工业化率仅为1.04,而全国工业化率为3.82,全区工业化率为1.68。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促进重点优势产业率先发展,将使钦州工业化水平迅速提高,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更有后劲。
(二)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符合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决策。自治区党委、政府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出加快构建具有广西特色的现代产业新体系和坚持产业优先发展的战略要求。我市在贯彻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中,提出了“以港兴工,三化互动”的发展战略。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是认真落实自治区和我市战略决策的具体举措,对于加快港口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三)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自治区“科学发展三年计划”为指引,坚持“产业优先发展”,坚持“以港兴工,三化互动”,以大项目为支撑,以龙头企业为带动,以品牌为引领,以园区为平台,着力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集聚,壮大产业规模,提升综合经济实力,打造北部湾临海核心工业区。
(四)目标任务。经过“十一五”后三年和“十二五”初期的不懈努力,力争到2012年石化产业产值突破千亿元,造纸、电子、能源、粮油食品、冶金、物流六大产业产值分别突破百亿元,亿元产值企业突破百家,初步确立产业、企业、品牌的优势地位。
通过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促使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012年超过1800亿元,相当于2007年的10倍。以此为带动,积极扶持培育其他有条件的产业做大做强。具体任务是:
——打造一个产值超千亿元产业。依托中石油千万吨级炼油项目,延伸产业链,建设现代化石油化工基地,石化产业产值超过千亿元。
——打造六个产值超百亿元产业。大力发展以林浆纸一体化工程为重点的造纸产业,以数字电视项目为重点的电子产业,以燃煤发电为重点的能源产业,以粮油加工为重点的粮油食品产业,以铁合金为重点的冶金产业,以保税物流为重点的物流产业,使六大产业产值分别超过百亿元。
——打造百家产值超亿元企业。以钦州港工业区为龙头,以县区工业集中区为重点,提升现有企业,承接产业转移,使产值超亿元的工业企业超过百家。
三、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的工作措施
(五)做好产业和园区规划。委托国内外一流规划机构,开展产业发展规划,特别是工业园区、保税港区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定位的研究。进一步完善提升钦州港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区等园区规划,抓紧开展物流园区规划。加快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重点镇规划的修编工作,抓紧编制重点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把园区和“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建设项目纳入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加强规划的监督实施,严格按照园区的功能定位布局项目,促使园区形成产业特色和产业集群。
(六)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争取2010年底前,中石油二期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核准,金桂林浆纸二期完成项目申请报告并上报国家发改委。争取2009年底前,钦州燃煤电厂二期工程获国家发改委核准,石化工业园热电项目完成项目申请报告并上报国家发改委。确保清华同方、金桥电子、恒新镍铁等项目2008年底前开工建设。围绕“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有计划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七)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整合现有资源,设立1亿元以上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推进和重要配套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八)全力推进钦州保税港区建设。加快推进海域吹填、集装箱泊位、水电路、通信、监管设施以及办公服务设施建设,确保2009年底一期工程实现封关运作。加强招商引资,加强与国际知名港航企业、物流企业的合作。以保税港区带动保税物流、出口加工工业的发展。
(九)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工业园区道路、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大规模推进土地平整和标准厂房建设。加快推进钦州港138平方公里工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力争2010年底前完成石化工业园10平方公里的主干路网、给排水、供电、供气设施建设,完成河东工业区5平方公里“三通一平”。2012年底前,每年开工建设标准厂房5万平方米。加大对县区工业集中区的规划、建设支持力度。
(十)加快以港口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抓好30万吨级航道及油码头、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和10-20万吨级散杂货码头等项目建设,提升港口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水平。大力发展国际航运和集装箱运输,逐步开通钦州港至东南亚及世界主要港口航线航班,降低物流成本。建设六景至钦州港、崇左至钦州高速公路、大榄坪至三墩一级公路、沙井大道至钦州港滨海大道,打造沟通华南、中南、西南的高等级公路路网主骨架,完善路网结构。推动建设南宁至钦州、钦州至北海高速铁路、大榄坪至三墩铁路,抓好钦州至钦州港铁路复线及站场的扩能改造,全面提升港口集疏运能力。
(十一)完善城市配套。增强城市为产业发展配套服务的能力,加快滨海新城、白石湖片区规划建设,加强市政设施建设,加快商贸、金融、文化、教育等服务业发展,为港区和城区工业提供更加完善的生活、商务服务。确保钦州港、大榄坪、灵山、浦北污水处理厂和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等环保设施2010年建成投产,争取河东污水处理厂2012年前建成投产。
(十二)实施产业招商。坚持以空间换时间、以资源换产业、以存量换增量,以批准设立保税港区和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为契机,围绕“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积极推进与国内外大企业、大公司、大集团的战略合作。组建保税物流、石化产业、电子信息等专业招商团队,策划开展产业链招商、产业集群招商等专题招商活动。为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加强招商引资基础性工作,整合招商资源,切实做好项目策划,建立完善招商项目库和统一客户资料库,抓紧制作高水平的招商推介资料。认真做好外来投资项目的审批和服务工作,促进更多项目和资金落户我市。
(十三)做大做强投融资主体。成立市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拓展壮大投融资主体的重大问题。通过国有资产划转、专项资金拨付、规费注入、特许经营权、土地储备运营以及资本运作等多种方式,壮大市开发投资公司、临海工业投资公司和县区工业集中区开发投资公司等,成立保税港区、石化工业园开发投资公司等。加强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公司、北部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战略合作。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盘活国有资产,形成多元投资格局。
(十四)扩大资本市场融资。采取土地、财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和促进境内外金融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积极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北部湾发展银行和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争取通过商业银行总行直贷、增加贷款额度、银团贷款等方式扩大信贷支持。积极探索运用股票、债券等方式融资,大力扶持业绩优良企业,积极争取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研究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采取BOT、TOT、BT和代建制等方式,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建设,多方筹集担保机构资本金,争取市级担保机构资本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设立市级中小企业贷款补偿基金。
(十五)优先保障产业用地供给。“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项目用地优先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加快保税港区、物流园区、石化园区等重大项目用地用海整体报批。加强项目包装和申报,争取更多利用自治区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和工业园区用地指标。允许集体经济组织将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采取联营、入股等方式合作兴办工业。鼓励园区企业采取租赁土地或修建标准厂房的方式使用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十六)落实优惠政策。全面落实西部大开发政策、《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明确的国家支持政策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等,充分发挥保税港区政策辐射作用,在权限范围内研究出台产业发展、财税金融、外经外贸、土地利用、投资项目、收费管理等鼓励政策,降低外商投资门槛和投资综合成本。除中央和自治区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属于市、县区收入的收费,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吸纳沿海发达地区、腹地省区和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与我市合作开发产业园区,实行利益共享。
(十七)大规模培养引进适应产业崛起的各类人才。加快推进科教园区建设,大力支持办好钦州学院、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等,积极申办北部湾大学,建设职业教育中心,培养造就大批满足产业发展需要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坚持“不求所在,只求所用”,大力引进石油化工、林浆纸、电子信息、能源、食品加工、冶金、保税物流、国际贸易、金融、外语、涉外法律等人才,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等各类人才到钦州投资创业。加强干部培训和交流,选派优秀干部到发达城市、保税港区、开发区等挂职锻炼,培养世界眼光,增强战略思维能力,提高建设管理工业、国际航运物流的能力。
(十八)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支持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示范企业。支持做大做强一批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名牌产品企业。加快培育知名品牌。对获得中国知名品牌、广西名牌、广西著名商标等的企业,政府给予奖励,财政给予贴息等扶持。
(十九)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营造亲商安商惠商富商的投资环境。加强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行“审管分离”,推进各审批部门向政务服务中心充分授权。大力改革项目报批制度,建立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机制和特事特办制度,为推进重大项目提供“绿色通道”。建立完善外来投资者联谊会和企业家沙龙,定期开展外商和政府沟通活动,建立完善外商投诉中心,满足外商诉求。健全加工贸易承接服务小组,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二十)提高通关效率。积极争取钦州口岸开放范围方案尽快获得批复实施。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钦州港联检大楼,尽快完善钦州港报关报检“一站式”服务大厅设施,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完善口岸协调机制,构建便捷高效的一流口岸。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顺利实施
(二十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钦州市“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制订具体优惠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和骨干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县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把“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目标任务按年度细化分解到责任单位。
(二十二)加强督查,强化奖惩。制定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的考评奖惩机制。对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县区以及产值和税收达到一定规模的龙头企业给予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县区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主动、不负责任,导致工程推进严重滞后的部门、县区的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完成“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的各项任务进行专项督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加强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的宣传报道,开辟专栏,精心策划,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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