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6年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6-07-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湘政办发〔2006〕3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06年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2006年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湖南省2006年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精神,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建设和谐社会为出发点,按照“标本兼治,重点治本”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消费者是食品安全最后防线”的意识,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

二、主要任务和预期目标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小卖部、饮食店)等整治,有效遏制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

进一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管网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填补监管空白。

(二)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把好农副产品质量关。继续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按照“标准化生产创品牌、市场准入促管理、体系建设强基础”的工作思路,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一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产地环境管理,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加强农资市场整治,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区建设,提高农民标准化生产的程度。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启动湖南省名牌农产品评审,创建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努力开拓农产品市场。二是着力推进市场准入。通过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标识化流通、农产品分类查验检测、市场销售档案、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制度,重点抓好市州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超市的蔬菜、生猪、家禽产品的市场准入,并按照分品种、分阶段、分步骤的原则,在全省逐步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三是积极推进三大体系建设。按照与国际、国内两大市场对接的要求,立足本地优势和特色产业,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农业标准体系。根据《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整合资源,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配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定期公布监测信息。充实和完善产品认证体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认证管理队伍,加大“三品”认证和开发的力度,加强对无公害产地和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四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

通过完成上述工作基本达到以下四个主要目标,一是建立和完善覆盖农产品产销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网络。在大、中型蔬菜批发市场设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中心(室)。二是使产地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降至10%以下。三是实现“瘦肉精”平均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四是新增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评面积200万亩、新增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350个。

(三)继续推进“三绿”工程,确保上市销售食品的渠道正、品质好、手续全。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重点整治生猪私屠滥宰问题,提高生猪集中屠宰率,加快大型企业建设,逐步实现生猪屠宰规模化、规范化。通过重点整治,年底前实现全省县及县以上城区生猪进点屠宰率85%以上,其中设区的市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90%以上。同时积极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

(四)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快实施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等制度。帮助和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善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食品生产、销售台账。围绕原材料采购、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检验手段、包装和标识标签等方面严格审查,严格准入标准。同时严格证后监管,严查无证生产违法行为。二是建立实施“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监管模式。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厂点进行普查,健全企业档案,将企业分为A、B、C、D四个等级进行分类监管。通过实施巡查、回访、年度报告审查、强制检验、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等监管措施,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特别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和小城镇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督检查。三是进一步加大食品强制检验和监督抽查力度,对严重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制度。四是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生产加工场所的监督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生产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五是继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工作,加快推进“四个一批”,即通过实施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中国地理标志等制度,扶植一批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加强指导服务,帮助一批规模小但有益于社会的企业逐步规范,尽快达到市场准入条件;依法关闭一批不符合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条件的企业;严厉惩处一批食品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

通过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一是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二是全省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总数达4000家;三是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及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受到查处和取缔;四是全省强制检验和监督抽查食品批次达30000批次,实现重点食品的抽查合格率大幅度提高。

(五)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的监督管理,促进食品市场质量进一步提高。一是加大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力度,严格市场准入。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始终坚持先证(卫生许可证)后照(工商执照),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二是严格实行QS标志市场准入制度,凡是应贴QS标志而未贴的食品严禁上市销售。三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全面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统一规范购销票、证、台帐的主要内容。四是加大对食品市场的整治力度,加强日常监管,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地域、重点时间,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并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把禁止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作为市场管理的主要考核指标,并实行责任追究制。五是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测体系,逐步扩大对食品的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的覆盖面,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

通过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实现以下主要目标:一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企业台帐。二是无证、无照(含使用过期、失效执照)的食品经营行为受到查处和取缔。三是重点食品品种的安全水平大幅度提升。

(六)加大对餐饮业和各类食堂的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校内小卖部、饮食店)、餐饮业及建筑工地食堂,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尤其是要强化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内小卖部、饮食店)的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和体检力度,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未经培训和身体不符合餐饮业要求的不得上岗。在高等学校、中专学校、县级以上中学食堂和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通过强化监管,一是实现使无证(卫生许可证)无照(工商执照)的餐饮业受到查处。二是实现餐饮业从业人员全部持“两证”(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资格培训证和健康证)上岗。三是大幅度减少由于操作违规或者缺乏食物加工常识导致(如扁豆未煮透之类)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七)进一步加强对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确保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安全,维护我省食品信誉和食品行业出口的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八)继续做好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认真做好全国试点——常德市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大两个档案建设的推行力度,今年年底前试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档案全部得到规范,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和有效综合,形成统一的监管档案。在重点做好长沙、株洲、张家界三个省级试点工作推进的同时,启动全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适时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协调会议,交流经验,沟通信息。年底前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一是试点企业全部建成企业内部生产经营档案,二是职能部门建立配套的质量监管信用档案。三是建立试点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数据库及相应的信息征集、整理和发布规范等基础制度。

(九)重点抓好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工作。各有关部门都要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举报和投诉网络体系。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在“湖南省食品安全信息网”上公布各有关单位的举报投诉电话,并建立网上投诉举报窗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举报台帐。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制度和查处台帐。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制度,实现举报、投诉的各类食品违法犯罪案件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查处。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一定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坚决纠正以罚代刑现象。

通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查处行政执法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和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实现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明显减少。

(十)重点抓好湖南省食品安全信息网建设。按照计划尽快完成食品安全信息网有关软件的开发编制工作,力争在7月底正式开通运行。食品安全信息网开通后要强化运行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上报相关信息。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尽快启动网上办公工作。充分发挥湖南省食品安全信息网的作用,不断扩大食品安全信息网的效能和影响力。

(十一)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在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全国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启动省内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在征求各方专家意见的基础上,选择部分与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息息相关的品种进行检测。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统一的抽检方案并统筹安排组织实施。通过调查,进一步摸清我省食品安全状况。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要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要把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人力、物力、财力、职责到位。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好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提出本部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内容和落实措施,并将有关指标分解落实。

(二)构建全覆盖食品安全监管网。在现有基础上,把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网络向下延伸,在城区的街道办事处和农村的乡镇政府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城区的社区和农村的行政村聘用食品安全信息员,使食品安全监管实现全覆盖。

(三)加强信息交流,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充分发挥“湖南省食品安全信息网”的作用,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连互通和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执法,提高行政效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蔬菜、乳制品、豆制品安全信息综合发布试点工作,逐步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四)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各市州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要制定自查制度,定期对放心工程推进情况自查,并上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按照《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考核细则》,对市州进行联合督查考核,并通报督查考核情况。对成绩突出的市州、部门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则依法追究责任。各市州也要按照要求,对各县市区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

(五)抓好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开展各种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食品放心工程和“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消费者是食品安全最后一道防线”的观念,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识别食品真、假、优、劣的实用技能,提高食品生产者的责任意识和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鼓励、引导和支持消费者积极举报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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