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黄冈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黄冈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12-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黄政办发[2006]132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黄冈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事局制定的《黄冈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黄冈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
(市人事局2006年11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2006〕3号)、《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2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湖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9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实施黄冈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以下简称“知识更新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按照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的要求,在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一些重要领域,以专业技术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重点行业领域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为重点,以提升能力和更新知识为主要目的,以公修课和专业课为主要培训内容,以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分行业、分地区为施教原则,开展大规模的更新知识培训,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步伐,推动全社会对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市人事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现代农业及食品饮料、机械电子与信息技术、医药化工、纺织服装、建筑建材、现代管理等6个领域,开展专项继续教育活动,重点培训1万名紧跟科技发展前沿、创新能力强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其中现代农业及食品饮料领域3000人,机械电子与信息技术领域2000人,医药化工领域1000人,纺织服装领域1000人,建筑建材领域1000人,现代管理领域2000人。通过专项继续教育,使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知识,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提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同时,加快建立和健全继续教育工作体系、服务体系与制度体系,努力在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建设一批示范性、社会化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推动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的全面发展。
三、培训内容
(一)公修课培训内容。从2006年开始,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公修课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开设科学发展观、市场经济、法律知识、WTO知识、创新思维、职业道德、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公共安全、当代高新科技、信息化能力和国情教育等方面的继续教育公共课程。通过实施公修课培训,使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拓展学识,开阔视野,激发创新思维,培养提高学习、实践和创新的整体能力。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5天或30学时。
(二)专业课培训内容。各地、各行业要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课继续教育培训。现代农业及食品饮料、机械电子与信息技术、医药化工、纺织服装、建筑建材、现代管理等6个领域要紧跟科学技术发展趋势,有重点地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专项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每人每年累积不少于7天或42学时。
1、现代农业及食品饮料领域。按照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围绕我市现代农、林、渔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重点培训农业中高级科技和推广人才、农产品物流管理和农业经纪人才、龙头企业科技和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围绕粮食安全、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生产、农产品保鲜与加工、动植物重大灾害预测与减灾、畜牧与水产养殖技术、林木良种选育、现代林业生物技术、森林生态与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森林资源与林火监测、节水抗旱、现代水利等重点课题,特别是要结合我市发展蔬菜饮料、乳酸饮料、啤酒、粮油加工、林果特加工、蔬菜加工、畜禽加工以及水产品加工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活动。
2、机械电子与信息技术领域。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按照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要求,在机械电子与信息技术领域广泛开展信息化、机电一体化、计算机辅助设计等面向行业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知识的培训,提升我市机械电子制造业的水平。同时,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需要,以不同行业和岗位的信息技术人才为重点,开设通信工程、软件技术、信息安全、数据库、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内容的相关培训。
3、医药化工领域。按照逐步实现系列化、优质化和高新技术化的要求,主要在现代中药、合成原料药、新型医疗器械、医药制剂和农用化工、精细化工等领域开展知识更新培训,促进我市中医药产业及氮、磷、钾等农用化工产业的快速发展。
4、纺织服装领域。在棉纺、丝绸、专用纺织品和服装生产加工行业,以丝织、绢纺、床上用品的防皱、印染及服装新材料、新工艺、新设计等为重点开展知识更新培训,提高我市纺织服装行业专业技术人才技术攻关水平、产品开发能力,加快服装产业由“订单加工型”向“品牌经营型”转变。
5、建筑建材领域。建筑业围绕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材料供应、设备采购等技术体系,广泛开展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知识更新培训,提高工程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建材业围绕干法水泥生产技术、新型建材开发,开展知识更新培训,推进建材精深加工,加快建材企业的发展。
6、现代管理领域。以急需紧缺的管理专业门类为主,开展包括现代旅游管理、金融保险管理、质量管理、物流管理、工程管理、企业生产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房地产管理、中介服务业管理以及企业制度、结构调整、国际化经营、资源节约与利用、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经营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注重管理知识培训与管理实务相结合,理论培训与提高实际管理能力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知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没有列入上述6个领域范围的,要参照"知识更新工程"的要求,做好本行业领域的继续教育工作。
四、培训方式
各地、相关部门、行业可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探索符合专业技术人才特点、简便有效的多种培训方法。
(一)集中培训。有条件的部门、单位和行业可以集中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继续教育培训。集中培训的公修课由人事部门负责,专业课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二)举办高级研修班。各地、相关部门、单位和行业要根据各自的技术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面向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每年举办一批示范性高级研修班。
(三)结合工作实践培训。各地、相关部门、单位和行业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对重要和特殊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才,采取业务进修、特殊培养、学术交流、实践锻炼、技术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四)开展网络、远程教育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卫星传输、广播电视等现代化远程教育手段,对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五)自学。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的不同需要,采取自选、自修等方式进行个性化的继续教育培训。
根据行业特点和不同类型人才的实际需要,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对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
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是加快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和行业要把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推进我市“知识更新工程”顺利实施。
(二)明确责任
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要制订“知识更新工程”相关实施细则。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行业协会要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人事部门、继续工程教育协会:负责制订"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宣传、发布公修课科目和专业课科目指南、培训大纲;负责公修课继续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对本地相关领域的继续教育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搭建服务平台,整合社会各类继续教育资源,举办具有示范性的继续教育活动;不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就"知识更新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政策进行研究。
2、相关部门、单位和行业协会:负责研究制订本行业领域"知识更新工程"的具体实施细则;负责本行业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为便于培训工作统筹安排,各部门及行业协会每年年初要将"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计划报人事部门备案。
现代农业与食品饮料领域的"知识更新工程"由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水产局、市轻工行业协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机械电子与信息技术领域的“知识更新工程”由市机械电子冶金行业协会负责,其中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由市公安局负责。
医药化工领域的“知识更新工程”由市经委、市燃化医药协会负责。
纺织服装领域的“知识更新工程”由市经委、市纺织行业协会负责。
建筑建材领域的“知识更新工程”由市建委、市建材行业协会负责。
现代管理领域的“知识更新工程”由市国资委、市经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按照“知识更新工程”的统一规划,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及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继续教育机构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面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活动。
各用人单位要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计划,考核登记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知识更新工程”教育培训的情况,保证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并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和其他条件。
(三)健全制度
1、建立证书登记制度。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将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知识更新工程”的学习情况记入《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结合起来。
2、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市人事局将定期对有关部门、单位和行业开展“知识更新工程”的进展情况、培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的部门、单位和行业进行通报批评。
3、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媒体,大力开展“知识更新工程”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和支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的良好氛围。对在实施“知识更新工程”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彰和奖励。
(四)落实经费
1、建立政府、单位、个人三方负担的继续教育投入体制。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知识更新工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6个领域的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要求,按职工工资总额1.5-2.5%的比例落实教育培训经费。鼓励个人自费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培训,引导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向“知识更新工程”。
2、采取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方式筹措继续教育经费。培训机构开展面向社会、学员自愿参加的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可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员收取一定的费用。要尽量降低培训成本,不给学员增加负担,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五)优化服务
各地、相关部门、单位和行业要根据“知识更新工程”的要求,加快继续教育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为继续教育供需双方搭建服务平台。各地要依托省、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本地有关行业的专家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扶持一批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社会信誉度高的继续教育基地,整合培训资源,实现继续教育资源的共享和优势互补,为供需双方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依托黄冈人事信息网,制定参训人员网上备案、登记和统计办法,建立全市继续教育信息化服务平台,开展网上远程学习、交流、查询服务等活动。
六、实施步骤
本实施方案采取整体规划、逐步实施的方式,从2006年到2010年分步推进。
(一)筹备启动阶段(2006年12月)
广泛开展宣传和调研工作,研究制订《黄冈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和6个领域的具体实施细则;组建黄冈市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领导小组。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1月至2010年6月)
大规模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公修课科目培训和6个领域的专业课培训工作。在“知识更新工程”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继续教育的工作体系、服务体系和制度体系,同时做好阶段性总结评估和经验推广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0年7月至12月)
对“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和表彰奖励,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的目标和任务。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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