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冈城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文号:黄政发〔2007〕44号
颁布日期:2007-08-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冈城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黄政发〔2007〕44号

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发展菜园子,管好菜摊子,丰富菜篮子”的要求,为保证“菜篮子”产品长期有效供给,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区居民生活需要,结合黄冈城区实际,现就黄冈城区“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通过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使黄冈城区“菜篮子”产品丰富充足,以蔬菜为主的“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量、人均占有量和人均消费量达到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市场物价指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即:蔬菜年市场供应量10万吨、畜禽产品年市场供应量1万吨、水产品年市场供应量1.5万吨;人均年消费蔬菜180公斤、肉类23公斤、水产品40公斤。发展蔬菜无公害化生产基地2万亩,其中,2007年、2008年、2009年分别完成30%、40%、30%,重点建设鸡窝湖、堵城、孙镇、杨鹰岭四大蔬菜连片生产基地。

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快土地有序合理流转。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商投资开发,鼓励有技术、有资金的企业和个人采取租赁、承包等形式,创办种养实体,促进土地向种养大户集中,实现生产规模化、标准化,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和交通等专项资金,捆绑使用,加快蔬菜生产基地的水、路、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发展蔬菜加工龙头企业。加大对黄冈市永通食品有限公司支持力度,新引进1—2个蔬菜深加工企业,扶持发展3—5个深加工企业,逐步形成“农户连基地、基地联企业、企业连市场”的产、加、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的经营格局。

五、建立政策激励机制。黄州区对连片在200亩以上的蔬菜种植基地,按每年每亩5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新建水泥骨架大棚的农户,按每亩6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市政府按市区1:1的比例进行奖励。对符合绿色通道运输新鲜蔬菜的车辆,根据省物价局(鄂价费〔2006〕137号)文件规定,按60%收取通行费。对落户黄冈城区的“菜篮子”产品加工企业,比照招商引资的相关政策。对获得各类蔬菜产品知名品牌和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认证证书的产、加、销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

六、设立“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帐户,实行专款专用。从2007年1月1日起对征用城区城郊耕地(黄州区辖内)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每亩1万元的标准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每年从征收的价格调节基金中,拿出20%作为“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省级蔬菜板块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蔬菜扶持资金100万元。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要加大对蔬菜产业化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广大农民增加生产性投入,不断提高蔬菜园地单位面积的质效。

七、发挥黄州商城龙头带动作用,加强与周边城市以及全国各地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信息沟通,加快主要农产品的流通。同时,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再兴建一个蔬菜批发大市场。组建黄冈城区“菜篮子”产品加工包装公司,鼓励“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与加工包装公司、超市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

八、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菜霸,规范市场行为,制止乱收费,创造良好的交易环境。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制度,生产基地要设立检测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要设立自检室,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要随时抽查检验,严把“菜篮子”产品生产关、准入关、销售关。

九、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任务、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落实责任。市、区“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编制黄冈城区“菜篮子”工程发展规划和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等工作;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要对蔬菜生产基地进行规划,建立蔬菜基地保护区,对因城市建设而占用“菜篮子”生产基地,用地单位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阅批准后,再到国土资源、规划部门办理相关规划、用地手续;农业部门要做好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生产技术指导、基地认证申报和各类蔬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监督等工作;交通、林业、水利等部门以及农发办要负责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并积极配合搞好基地田园化、道路和林网建设;工商、物价、商务等部门负责蔬菜流通和市场秩序的维护,加大市场检查和执法力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重点抓好各类蔬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督办;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公安部门要加大对菜霸的打击力度。

十、成立黄冈城区“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物价、交通、工商、公安、税务、商务、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环保、农办、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和黄州区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办。市财政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黄州区政府对黄冈城区“菜篮子”工程要负主要责任,实行区长负责制,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要强化市、区一体意识,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快速发展。市政府将“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纳入年终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主要内容之一,对在“菜篮子”工程建设中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通报批评。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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