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商务局关于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8-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商务局关于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意见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商务局提出的《关于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关于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意见

(市商务局2006年8月)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2006]38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28号)精神,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全面构建我市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我市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农家店”建设与当地实际相结合,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企业长效发展与农民受益相结合,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保障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力争用5年时间,使建设规范、经营连锁的“农家店”覆盖全市农村75%以上的乡镇和75%以上的行政村,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并逐步建立面向“农家店”的商品配送体系和信息化管理系统。

二、主要内容和方式

(一)主要内容

引导城市连锁和超市向农村延伸发展,在大冶市已作为试点运作的基础上,争取将阳新县列入试点县,并组织申报2至3家本市有实力的企业为试点企业。“农家店”的创办和改造,按商务部印发的标准执行。乡镇级“农家店”原则上以批零经营的综合性服务为主,鼓励其从事农资、日用小商品的批发与零售经营以及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购销业务等。村级“农家店”以零售服务为主。

(二)主要方式

一是引导各类大中型流通企业直接到试点县(市)的乡村投资建设连锁“农家店”。二是鼓励各类大中型连锁企业通过吸引农村小型企业、个体加盟的方式,到乡村整合、改造“农家店”。三是支持各类中小型企业通过自愿连锁(即企业自愿结合)、统一采购、统一建立销售网络的方式建设与改造“农家店”。四是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流通中的优势和作用,利用供销合作社有实力的企业及其在农村的网点、网络,整合、改造“农家店”。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黄石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黄石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统筹协调、指导督办、检查验收、经验推广等方面的工作。各试点县(市)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制订“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督促试点企业和各乡镇严格按规划设置农村商品经营点。

(二)加强政策扶持

一是在争取国家、省政府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资金扶持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安排10万元资金,对完成建设或改造并经验收合格的100家农家店给予奖励。试点县(市)在积极争取上级各项扶持政策的同时,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从财政、税收、工商管理、信贷、优化外部环境等方面对试点企业给予扶持。

二是坚持内引外联,引导社会各方资金参与“农家店”建设。大冶市、阳新县应优先选择具有实力和连锁经营管理经验的优势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打破地区封锁,清除障碍,确保“农家店”健康发展。

三是试点企业在试点地区新办的独立核算的“农家店”,自开业之日起,报经税务主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新建面向“农家店”的配送中心,其经营所在地在农村的,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是试点企业采用加盟方式改造的“农家店”,变更证照时,只收取变更证照工本费。

五是支持“农家店”扩大经营范围。试点企业由总部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申请和设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柜规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简化程序和手续,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乙类非处方药柜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农家店”代理、代售电话卡销售,代售邮票、信封、明信片等电信业务,可由试点企业统一申请办理,“农家店”可持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到所在地有关部门登记备案。

六是试点企业对“农家店”的进货、送货、销售等进行标准化管理,所涉及的宽带联网、通讯等方面,有关部门应给予优惠。对“农家店”用电要优先保证。

七是试点企业及其“农家店”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由试点企业总部统一向当地农业部门办理“绿色通道”证件。

八是试点企业总部向“农家店”统一配送商品的,由工商等部门统一对配送中心的商品进行抽检,出现问题由试点企业总部承担责任。

(三)加强协调配合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认真抓好规划拟订、政策协调、指导落实工作。市发展改革、工商、国税、地税、公安、交通、卫生、城建、质监、药监、供销、农行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切实解决“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要打破地区封锁,采取切实措施,支持试点企业来本地开办“农家店”,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确保“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附件:黄石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黄石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柏青副市长

副组长:郭卫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寿生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杨自力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传望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显清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健市交通局副局长

吕鉴庚市商务局副局长

郑春市农办副主任

黄开金市供销社副主任

柏英来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周国强市地税局副局长

张友山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清垣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调研员

张俊芳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丁平人行黄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吕鉴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功举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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