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城区夜景照明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4-07-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城区夜景照明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城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焦作市城区夜景照明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焦作市城区夜景照明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区夜景照明工程建设,美化城市夜景,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城市形象,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公开出让部分路段的户外广告经营权,利用社会资金规划建设一批夜景照明精品工程,提高城市夜景照明水平,展示我市的良好形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建设区域和单位

(一)解放路(东二环路至西环路)。

在道路两侧主要建筑物、部分公共设施上进行夜景照明建设,在人行道、路灯杆上设立广告牌。夜景照明建设以黄光为主色调。

由产权单位负责建设的有:世纪新区大门、翡翠球、市中医院、十三中、金德利大厦、房管局开发公司、贸易大厦、新亚商厦、三维商业广场、百货大楼、锦云商场、焦煤集团五官医院、河南理工大学、市计委、市广电局办公楼(包括原电视楼)、焦煤集团办公楼、新时代广场、工行解放路支行、市公安局、华商大厦、艺新剧场、市规划局(原人大办公楼)、亚细亚大酒店、市安监局、人寿保险公司、体育馆、市环保局、人民银行、市国税局等。个别特困企业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由中标广告公司负责建设的有:群英桥、纪念碑、六号院松鹤园游园。

(二)塔南路(纪念碑至丰收路)。

在道路两侧主要建筑物、部分公共设施上进行夜景照明建设,在人行道、路灯杆上设立广告牌。夜景照明建设以白光为主色调。

由产权单位负责建设的有:振华商场、新华书店、焦作军分区、中国移动市区营业厅、农机公司、万方集团、焦作钢厂、经纬大酒店、新新家园、伊兰轩大酒店、市电业局、市电信公司、市农发行、人寿保险公司、山阳商城大厦、市地税局等。个别特困企业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由中标广告公司负责建设的有:万方桥、铁路立交桥两侧松树及桥南路西小游园。

三、实施步骤

(一)2004年8月1日前,发布夜景照明工程规划设计招标通告,确定规划设计单位,拟定夜景照明工程设计方案。

(二)2004年8月1日至8月31日,组织专家对夜景照明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并确定方案。

(三)2004年9月1日至9月30日,发布户外广告设置招标通告,组织专家对竞标单位编制的施工预算和投资计划书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

(四)2004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完成群英桥、翡翠球、六号院松鹤园游园、纪念碑、万方桥、铁路立交桥两侧松树及桥南路西小游园夜景照明和户外广告牌建设。

(五)2004年12月10日前,完成沿街两侧主要建筑物的夜景照明工程建设。

四、夜景照明工程建设费用及电费来源

(一)市政公用设施夜景照明工程建设费用。原则上由中标单位负责,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二)沿街两侧主要建筑物夜景照明工程建设费用。原则上由产权单位负责,个别特困企业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夜景照明电费。新建夜景照明工程和原有夜景照明工程,经市夜景照明工程指挥部验收合格后,由市城管局与有关单位签订协议,重点建筑物单位夜景照明费用按照《焦作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市政公用设施夜景照明电费由市财政负担,中标单位建设的户外广告照明费用由广告公司负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夜景照明工程建设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关系我市的城市形象和对外开放的影响,关系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各城区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夜景照明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夜景照明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焦作市夜景照明工程建设指挥部”(成员名单附后),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保证按期完成任务。

(三)加快建设进度。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划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和亮化效果。对进度快、效果好的单位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表彰,对进度慢、效果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焦作市夜景照明工程建设指挥部成员名单

焦作市夜景照明工程建设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王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李志强(市建委主任)

李天喜(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张林明(市建委副主任)

蒋和平(市城管局副局长)

李修德(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长泉(市规划局副局长)

苗茂林(市园林局副局长)

宋太安(市房管局副局长)

杨进(市电业局副局长)

张健(解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修建(山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振新(市政工程公司副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天喜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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