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整体推进工程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整体推进工程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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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5-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整体推进工程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焦政文[2007]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夯实现代农业的物质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实施农机化整体推进工程,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整体推进工程,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大意义
农业机械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农业机械化水平是衡量现代农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市大力改善农机装备结构,积极推广新机具、新技术,不断提高农机组织化程度,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机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农机化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2006年末,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349万千瓦(亩均动力达1.31千瓦),各种农用拖拉机达6.7万台,联合收获机达4005台,农机具总量达46万套。共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组织210个,其中经工商注册的46个。基本实现了土地耕翻、小麦生产全过程和玉米播种环节的机械化生产,农机化综合水平达74%,居全省首位,为我市发展现代农业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然而,与其他先进地区相比,我市农机化发展还存在装备结构不合理,作业结构不平衡,社会化服务规模不够大等问题。
发展农业机械化,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重大意义。当前,我市农业机械化正面临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期。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实施农业机械化整体推进工程,推动我市农业机械化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要求,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核心,以加快玉米收获环节机械化、提高农机服务产业化为主要内容,强力实施农机化整体推进工程,推动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到“十一五”末,要实现“两个率先”,即:巩固小麦生产机械化的同时,主攻玉米收获机械化,大力发展水稻收获机械化,在全省率先实现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农机服务产业化水平,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机作业服务产业化。玉米机收面积力争达到75万亩以上,占玉米可机收面积的50%以上,玉米小麦生产综合机械水平达85%以上,水稻机械化收获水平达90%以上,农机作业组织化程度达到80%以上,创建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
今年,要按照“点上突破、整体推进”的思路,在全市选择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的42个村实施农业机械化整体推进工程,做到一年建示范、二年见成效、三年成规模,进而逐步扩大整体推进工程的实施范围,提高示范性和引导性,增强辐射能力。
三、优化装备结构,着力推进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
(一)优化农机装备结构。要加快大型农机具的更新和发展步伐,满足耕耙播收等作业环节的需求。同时,根据各地具体情况,适当发展中小型农机具,满足主要农作物播种环节和山区农业生产的需求。围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过程机械化,配备齐全各个生产环节的作业机械。力争到“十一五”末,使主要动力机械与作业机械配套比达到1∶3以上。
(二)积极推进玉米收获机械化。要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提高玉米收获机械装备水平。2007年,要确保新增玉米收获机械150台。到2010年,玉米收获机械要累计增加1500台以上。在机型装备上,要坚持推广大中型成熟、适宜的玉米收获机具;在作业模式上,要组织玉米收获机械集中连片作业,大力推行玉米机收复式作业。要大力推广农业部提倡的“一增四改”(合理增加种植密度,改种耐密品种,改套种为平播,改粗放施肥为配方施肥,改人工播种为机械化播种)技术,推行玉米标准化种植模式,全面促进农机和农艺结合,优化玉米收获机械化技术应用条件。
(三)大力推广水稻收获机械,搞好育插秧技术的试验示范。水稻是我市继小麦、玉米后的第三大粮食作物,解决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低的难题,是加快农业机械化整体推进的迫切要求。要把水稻收获机械列入农机项目补贴范围,扩大我市水稻收获机械的保有量。到2010年,确保水稻收获机械达到100台。要加强水稻收获机械的跨区引进力度,形成作业规模。加强技术培训,培养一批操作、维修能手,增强新机械的技术服务力量。积极开展水稻种植环节机械化技术的引进、试验,采取作业补贴、规划示范区等措施,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从事水稻机械化播种服务,为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的应用创造条件。
四、加强专业服务组织建设,培养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
(一)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要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合作社的基本知识、政策措施、典型经验、优秀带头人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突出培训重点,对合作社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进行政策法规、社务管理操作知识和市场营销知识的培训,增强其带领社员致富的本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
(二)形成产业集聚,壮大农机产业规模。一要积极发展一批农机合作组织。按照“县乡办协会,村级抓组织”的思路,积极引导农机(大)户组建农机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使分散的农机资源凝聚起来,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今年,全市要新建农机合作组织200个。二要规范一批农机合作组织。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的原则,切实搞好合作组织内部建设,规范合作社的章程制度、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支持其逐步改善办公设施、培训场所等硬件设施,促进合作社提高服务能力。三要提升一批农机合作组织。引导、鼓励合作组织积极壮大规模,发展订单作业,扩大跨区作业范围,拉长作业时间,增强赢利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合作社运作更趋规范、市场更趋稳定、效益更加明显。鼓励、扶持农机合作组织扩大服务范围,积极开展农机销售、维修、作业、运输“四大服务”。高度重视农机服务品牌的创立和保护工作,努力提高合作社服务质量和效益,逐步在全国、全省形成一批农机业服务组织知名品牌。
(三)搞好典型示范,发挥合作社的带动作用。继续坚持分类指导、典型示范、逐步推进的原则,通过示范社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和帮助农民群众增强合作意识,开展专业合作。要把示范性合作社建设的重点放在扩大产业规模、加强硬件建设、提高赢利水平、拉长作业时间等方面,促进合作社的良性发展。今后,每年市里将根据合作社运行情况,筛选认定一批市级示范性合作社和明星农机合作社,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并重点推荐一批参加省级示范性合作社的评选,争取省级资金的支持。对市级示范性合作社和明星合作社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混乱、生产退步滑坡的予以摘牌。
五、强化措施,确保整体推进工程的顺利实施
(一)落实扶持政策。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对玉米、水稻收获机械的补贴力度,按照要求落实好配套资金。在项目安排、补贴资金等方面,要对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优先扶持,促其扩大机具数量、规模;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过程中,要在工商注册等方面搞好服务;重要农时季节,要优先向农机合作组织免费发放跨区作业证,并及时提供气象预报、作业价格、机具数量、道路交通状况等信息服务,引导作业机具有序流动。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把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政府的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农机部门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农业机械化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三)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农户个人和农业生产组织投入为主体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投入机制。同时,积极吸引二、三产业的企业资金和社会法人以及群众手中闲散资金投资兴办农业机械化事业,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四)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工作绩效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分配挂钩制度。对农业机械化整体推进工程取得显著成效的县(市)区,将增加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对工作被动、成效不大的地方给予通报批评,暂停安排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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