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全市防空警报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全市防空警报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揭府办〔2014〕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防空斗争需要,建设“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人民防空体系,提高防空警报覆盖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全市2014年防空警报网络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

人民防空警报是城市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防建设的一大举措。加强人民防空警报建设,对于实施人民防空预警,引导群众有效实施防空行为,以及为防洪、防震、防台风等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提供预警,实现“战时防空、平时防灾”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从国防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民防空警报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措施,全力推进,确保按时按质完成2014年防空警报网络建设任务。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从本市情况看,无论从数量,还是覆盖率上,防空警报建设已明显滞后,与目前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与现代军事斗争准备很不相适应。因此,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和建设工作力度,一是要落实防空警报建设和维护管理资金,加大防空警报建设,增加防空警报器数量,提高维护管理水平;二是要做好警报器的安装选点工作,做到选点合理,布局科学;三是对非法占用人防警报专用频率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确保通信畅通。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014年全市范围内增加42套防空警报器,3套警报器分控,具体任务的分解详见附表。

按现行财政体制,榕城区、蓝城区、高新区、空港经济区警报网络建设经费由揭阳市人防办负责;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警报网络建设经费由当地人防办负责。

榕城区、蓝城区、高新区、空港经济区警报网络建设合同由市人防办统一签订;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警报网络建设合同委托揭阳市人防办签订,并将建设经费汇至揭阳市人防办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建行揭阳市华诚支行44001790105051507790),由市人防办统一支付。

揭东区警报网络建设合同自行与建设承包方签订并支付经费。

四、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警报网络建设是一项技术性强、要求高的工作,各建设单位要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严格把关,确保新安装建设的防空警报器和警报器分控质量,实现与原有系统兼容、互连、互通。

附件:防空警报器建设任务分配和预算价格表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5日

附件

防空警报器建设任务分配和预算价格表

辖区

警报器(套)

分控设备(套)

金额(元)

经费负担

25730.00元/套

56000.00元/套

榕城区

12

1

25730x24+56000x1=673520.00

揭阳市人防办

蓝城区

4

高新区

2

空港经济区

6

揭东区

6

0

25730x6=154380.00

揭东区人防办

普宁市

6

1

25730x6+56000=210380.00

普宁市人防办

揭西县

3

1

25730x3+56000=133190

揭西县人防办

惠来县

3

0

25730x3=77190

惠来县人防办

备注:含防雷设备、吸盘天线、安装材料费和系统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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