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林局市供销社2006年科技入户示范工程试点活动方案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林局市供销社2006年科技入户示范工程试点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2-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林局市供销社2006年科技入户示范工程试点活动方案的通知
汴政办〔2006〕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市农林局、市供销社《2006年科技入户示范工程试点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给们,请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开封市农林局开封市供销社
2006年科技入户示范工程试点
活动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促进农业节本增效,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更好地服务“三农”,根据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整体规划要求和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及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体制创新的意见》,开封市农林局土肥站、开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开封市种子站、开封市供销社诚信农资销售中心联合开展科技入户示范工程试点活动,望各县、区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技示范户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优势农产品和优势产区为重点,以推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实施主体培训为关键措施,以整合资源与创新农技推广和服务机制为突破口,通过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项目带动,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主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劳动者素质。
二、工作原则和试点范围
(一)工作原则:坚持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的原则。突出重点,围绕提升水稻、小麦、玉米、大豆、花生、西瓜、棉花、大蒜八大作物及大棚蔬菜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
坚持做到工作措施到村,上下联动抓户。因地制宜,讲求实用,注重实效,尊重农民意愿,满足农民需求。
(二)试点范围:在开封市五县五区每个县(区)确定2个乡镇;每个乡镇确定10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确定10个具备示范条件的农户作为示范户(一般每个村民小组选1户),每个示范户辐射带动周边10个农户。
三、组织实施
(一)组建领导小组:王秋杰任组长,市农林局副局长靳文松、市供销社副主任蔡建河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市种子站、市诚信农资销售中心等部门的专家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家组及支农服务中心,办公室设在土肥站,市土肥站站长徐杰任办公室主任;专家组及支农服务中心设在诚信农资销售中心,市农技站站长王平、市诚信农资销售中心经理胡涛分别任组长、主任。
(二)遴选示范户:1.示范户选择的条件:家庭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至少有1名劳动力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科学种田水平高;拥护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明理诚信,遵纪守法,群众公认,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生产。2.示范户的权利和义务。示范户的权利: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优先接受科技培训、技术指导和服务;对技术指导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农业生产资料(农药、化肥、种子)供应示范户时,一律享受直供价;免费提供科技资料,免费为示范户取土化验。
示范户的义务: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使用新技术,提供必要的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热情帮助周边农户,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带动10个农户。
四、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
(一)入户指导。技术指导员在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如种植业在备耕,播种,田间管理,病虫、草、鼠害多发期,收获等环节)均应到每个示范户开展技术指导,累计到户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0天。技术指导员要与示范户建立经常性联系。并可通过电话、信函、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对示范户进行远程技术指导服务,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二)技术培训。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按生产季节开展集中和分散培训。同时,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科技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农民科技书屋”直接建在示范户。
通过开辟农业科技电视栏目、利用村屯“大喇叭”、“三电(电视、电话、电脑)合一”、举办广播讲座、设立咨询热线、开动科普宣传车等形式为农户提供及时、准确、权威性的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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