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5〕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6-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5〕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

漯政办〔2005〕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驻漯有关单位:

人工影响天气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对局部大气施加影响,实现增雨(雪)、防雹、消雨、消雾等趋利避害目的的活动。近年来,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抗旱减灾、缓解水资源短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人工影响天气潜力挖掘和综合利用不够、地域发展不均衡、部分县区投入机制未有效建立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22号)精神,结合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重要性。我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6,干旱灾害几乎十年九遇,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不仅是农业抗旱和防雹减灾的需要,而且是水资源安全保障、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的需要,对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不断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的效益和水平。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2004年底,我市重新进行了区划调整,县区行政管辖区域发生了变化。为适应新的形势,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或调整充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各项措施,保障人影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完善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人工影响天气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资金投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市本级和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对人工影响天气的投入力度,所需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

四、加快硬件建设,提高作业能力。各县区要认真落实《漯河市人工影响天气(2004—2010)发展规划》(漯政办〔2004〕99号文),并按照《规划》要求,加快催化作业系统建设。没有人工影响天气发射装备(高炮、火箭)的县区要尽快落实资金,购置作业设备;已拥有发射装备但覆盖密度不够的县区要根据科学作业的需要及时添购设备。乡镇自动雨量站建设是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率的重要设施,要按照《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气象局全省乡镇自动雨量站建设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5〕7号)要求,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各县区要指定专人负责,配合气象部门做好雨量站设备安装及后期运行管理工作。要加快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基地建设进度,积极争取省政府对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优惠政策,努力使我市成为“河南省平原抗旱型人工增雨试验示范基地”。各县区要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支持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基地建设,积极承担市人工影响天气基地建设中的相应经费。

五、充分挖掘潜力,注重综合利用。要充分利用已建气象基础设施,挖掘现有设备和设施的潜力,发挥高炮、火箭等地面作业设备和飞机联动作业的作用,提高人工增雨、防雹、消雨、消雾等方面的作业能力。要在省政府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开展遏制秸秆焚烧、消除空气污染、保护植被绿地、缓解城市高温等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的作业,拓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域,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功能的综合开发利用。

六、健全规章制度,确保作业安全。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作业安全保障机制。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作业装备的管理,严格操作程序,保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及时、安全、有效。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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