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深入实施双汇产业化工程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深入实施双汇产业化工程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4-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深入实施双汇产业化工程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政[2007]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市畜牧局制定的《漯河市深入实施双汇产业化工程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七年四月十五日
漯河市深入实施双汇产业化工程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全国最具竞争力的“中国食品名城”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发挥畜产品加工业和畜牧业在全市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深入实施双汇产业化工程,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切实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龙头企业带基地为主线,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为核心,以发展规模养殖为重点,以实施畜牧业“百区千场万户”计划为抓手,实行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推进规模扩张,促进传统畜牧业向高产、高效、安全、生态、健康的现代畜牧业转变,努力把我市建成为全国知名的优质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
2.目标任务
到2007年,全市生猪出栏达到400万头,比2006年增长9.6%;肉类总产量达到34万吨,禽蛋产量12.6万吨,奶类产量7.8万吨,比2006年分别增长9.7%、14.5%、30%;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8%,比2006年提高2个百分点,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4%,比2006年提高2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牧业现金收入比2006年增长10.2%。
到2010年,实现以下目标:
―――畜牧业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全市生猪出栏达到530万头,比2006年增长45.2%;肉类总产量达到45万吨,禽蛋产量14.5万吨,奶类产量17万吨,比2006年分别增长45.2%、31.8%、183.3%;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4%,比2006年提高6个百分点,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0%,比2006年提高8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牧业现金收入比2006年增长46.6%。
―――畜产品加工水平显著增强,产业化经营水平明显提高。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畜牧业产值之比达到3.5:1。农民合作社、专业协会基本普及,农民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畜牧业产业化经营达到较高水平。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6家以上(双汇集团超500亿元)。
―――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动物防疫体系更加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达到100%,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实现畜牧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布局区域化。参与产业化经营的规模养殖企业(场)数量达到80%以上。主要畜禽规模养殖的比重达到90%以上,全面实现畜产品无公害生产,优势区域的畜产品产量占全市畜产品生产总量的8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做大做强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
充分发挥“双汇”品牌效应,以“中国食品名城”为依托,新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科技含量高的大型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群体优势,增强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扶强扶壮汇通、雨润北徐等龙头企业,尽快使其成为国际知名品牌和大型企业集团,大力培育金运、豫汇、佳源乳业、三剑客乳业、传家宝乳业等一批中小型加工企业,促使其快速发展壮大。龙头企业要增强技术创新能力,着力提高产品科技含量,重点搞好产品精深加工,大力发展生物工程和高新技术产品,严格按照进口国要求组织标准化生产,增强畜产品出口创汇能力。到2010年,全市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能力比2006年提高50%,出口创汇能力比2006年翻一番。同时,要加大力度引进一批畜产品加工企业,以龙头企业带动养殖业的发展,形成畜产品加工的集群效应。
(二)加强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一是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区域布局。加快畜牧业结构调整,突出发展生猪生产,加快发展奶牛生产,稳定发展禽蛋、禽肉生产,大力发展以肉牛、肉羊为主的草食家畜生产。推进优势区域开发,围绕龙头企业和优势区域建基地,着力打造生猪产业带、家禽产业带和草食家畜产业带。二是发展规模养殖,促进生产方式转变。强力推进畜牧业“百区千场万户”计划,重点支持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建设,对新培育的较大规模的养殖小区和养殖场给予奖励,提高规模化养殖水平。各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发展养殖小区,鼓励支持农户兴建规模养殖场,逐步实现由散养到规模养殖的转变。各县区、乡镇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扶持政策,解决好养殖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规模养殖水平的快速提高。全市每年要发展养殖小区20个以上,规模养殖场200个以上,新培育规模养殖户2000个以上。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防疫。到2010年,全市主要畜禽的规模养殖比重达到90%以上。三是实施标准化生产,提升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建立完善畜产品质量标准和监测检验体系,全面推行无公害生产,实行从产地环境、投入品管理、饲养过程、市场销售的全程监管,合理安排畜产品及畜牧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监测抽检专项资金,加大对外销、出口畜产品的监管力度和抽检批次,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竞争力。从2007年起,新建的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都要按照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的要求备案认证。四是加强养殖业污染治理,实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要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的原则,在不同地区和生态类型区建设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处理工程、生态养殖示范工程,改造规范现有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引导支持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新建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严格按“三同时”要求进行建设,统筹畜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实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三)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
鼓励双汇、雨润北徐、汇通、金运等加工企业依托产业资源优势,延伸产业链条,把种猪繁育基地、商品猪生产基地、饲料生产加工基地作为第一车间,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效解决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问题,提高农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采取政策扶持、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等办法,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养殖场(小区)”和“反租承包”等行之有效的产业化经营形式,建立健全加工企业与畜牧专业合作组织、养殖户之间紧密联结、互利双赢的运行机制,发展订单畜牧业。积极探索“龙头企业+担保公司+银行+养殖场户”四位一体的新型模式,推动畜牧产业化经营向更高层次迈进。积极开展畜牧业政策性保险试点,保护群众的养殖积极性,促进产业化经营的良性发展。
(四)完善畜牧业服务体系
1.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工作体系。全市3-5个乡镇建立一个动物防疫区域性中心站,作为县级动物防疫机构的派出机构,要聘用村级动物防疫员,具体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工作。二是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体系,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三是建立完善动物防疫公共财政保障机制。2.加强优良品种繁育体系建设。各级财政应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建设一、二级种畜禽繁育场,对现有的种畜禽场进行改良、改造,加快良种繁育、推广进度,对新建、扩建种畜禽场新引进的良种给予补贴。逐步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加大对畜禽良种引进、繁育和推广的支持力度,为畜牧业发展提供良种保证。3.加强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积极探索饲料加工企业与畜产品加工企业、养殖基地实行产销合作的机制和途径,大力发展饲料工业产业化经营。加快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农区秸秆资源优势,搞好可饲用农作物秸秆的开发利用,培育林、草、牧生态种养典型,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等养畜技术,促进畜牧业循环经济发展。4.加强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和龙头企业畜牧技术推广服务网络,采取发放技术服务手册、开展畜牧科技承包、专家服务团定期巡回指导、开通科技服务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大畜牧兽医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积极实施省政府提出的“万人培训工程”,每年安排养殖技术培训专项资金,加大对养殖户的培训力度,提升养殖综合效益和畜牧业生产水平。按照《河南省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大力推行固定免疫日、防疫明白栏为主要内容的动物免疫公开承诺服务机制”的要求,争取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1000个行政村中统一设置固定式动物防疫明白栏。5.加强市场体系和信息体系建设。培育现代化的市场流通体系,重点支持在优势畜产品集中产区和集散地建设区域性畜产品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充分发挥市畜牧业协会等畜牧业各类经合组织在市场开发、技术信息服务、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畜牧业组织化程度和产业竞争力。加快畜牧业信息化进程,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畜牧业信息网络,推动与龙头企业、批发交易市场和生产基地的网络融合、资源共享,为养殖户提供全方位的技术信息服务。到2010年,全市畜牧业信息数据库基本建成,全市9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动态信息收录畜牧业信息数据库,并初步实现畜牧业生产、交易信息化管理。
(五)落实扶持政策
1.财政支持政策
增加财政投入。2007年,市财政拿出500万元支持双汇产业化工程建设,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重点对新培育的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进行扶持。
加大信贷支持。市政府筹措资金3-5亿元,设立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为农民发展养殖业提供资金支持。
严格执行税费优惠政策。对经国家批准的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畜产品初加工所得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新建、引进和技术改造项目所需的进口或国产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可按规定抵免所得税。落实饲料加工企业免征增值税、进口种畜禽免征关税、国有种畜禽场免征企业所得税、种畜禽生产经营免征增值税的政策。经民政和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其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收入免征所得税;凡直接从事畜禽养殖的,其销售符合国家规定的自产畜禽产品免征增值税。2.职能部门支持政策
用地问题。按照《畜牧法》的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农户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用电问题。执行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电业局关于养殖业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的有关规定。
用水问题。养殖业免收水资源费。
环保问题。环保部门要依法稳妥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把收取的养殖业排污费专项用于养殖业污染治理,选择重点养殖场分期、分批建设环保设施。
沼气项目配套问题。沼气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
交通运输问题。落实鲜活畜产品“绿色通道”制度,全市所有干线公路收费站开设统一的“绿色通道”通行道口,对符合规定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同时,“村村通”等新农村项目资金向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道路建设倾斜。建设问题。对新建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简化建设审批手续,免收有关行政规费和服务费。
工商部门免收管理费。
三、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市各级政府要把深入实施双汇产业化工程、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作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强化领导,搞好规划,制订政策,强力推进,抓好落实。市政府成立市双汇产业化工程指挥部,市政府市长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抽调一批优秀中青年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建立政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双汇产业化工程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各县区、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双汇产业化工程健康有序开展。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全市各级政府要广泛宣传实施双汇产业化工程的重要意义,多途径、多形式、大力度地宣传报道双汇产业化工程,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参与此项工程的积极性,对工程推进过程实行全方位的跟踪报道,市、县区政府每年要分别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暨表彰大会,表彰在实施双汇产业化工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县区、乡镇政府,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每年工作会后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在市电视台公开表态当年要完成的目标任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工作不力、严重滞后的县区、乡镇政府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亮黄牌警告。对危害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及时处理,公开曝光,为双汇产业化工程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优化环境,促进发展
全市各级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全力推进双汇产业化工程的深入实施。公安部门要加强治安防范,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鼓励养殖场户采取技术防范措施,完善治安防范报警体系。市纠风办要组织公安、交通、物价等部门搞好联合执法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在新闻媒体开辟曝光台,严厉查处“三乱”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大对违禁药物、假冒兽药、饲料等生产资料的查处力度,保护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努力为双汇产业化工程的深入实施创造宽松环境。
(四)加强督导,务求实效
市政府对双汇产业化工程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实施双汇产业化工程的目标任务纳入市政府目标考评和奖惩内容,市双汇产业化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制订具体考核管理办法。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强过程督导和管理,年终表彰奖励要以目标任务完成的情况好坏定取舍,采取得力措施,把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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