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实施农村教育“312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5-03-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实施农村教育“312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南府发〔2005〕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宁市实施农村教育“312工程”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南宁市实施农村教育“312工程”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农村教育“312工程”行动方案》(桂政发〔2004〕52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南府发〔2004〕67号)和《南宁市“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实施规划》(南办发〔2004〕64号)的精神,加强我市农村地区“两基”攻坚及巩固提高工作,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促进城乡之间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南宁市实施农村教育“312工程”行动方案》。

一、“普九”攻坚计划

(一)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

1.基本现状

从2001年开始,在中央和自治区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各县(区)先后实施了一、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自治区基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教育项目”、一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水毁学校重建工程”等项目,我市不断加大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及基本建设的投入力度,截至2004年底,全市共投入资金27505.4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277.66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3842.34万元,我市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917万元,各县区配套资金10950.09万元,其他资金4518.34万元,共改造975个危房项目,新建48.16万平方米,改扩建7.36万平方米。我市中小学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中小学办学条件大为改善。但是,由于我市行政区划的调整,目前仍有相当数量的中小学危房。据2003年核查,全市中小学校舍中有危房52.81万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33.47万平方米;C级危房17.03万平方米;B级危房2.31万平方米。另外,我市中小学还存在相当多建于1980年以前(即50—70年代)的泥木瓦结构、砖木瓦结构的平房,这些平房大多质量差、已超过使用年限,遇洪涝冰雹、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极易成为新的危房。

国务院于2003年9月召开了新中国建立后的第一次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决定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对农村教育投入,包括继续第二期“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工程”,这无疑是我市继续解决中小学校危房问题,加快基础教育发展的大好机遇。

2.总体目标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我市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机制,根据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的要求,中央、自治区和我市适当补助专项资金,各县区农村税费转移支付资金中按不低于65%的10%比例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建设,基本解决农村中小学现有D级危房。

3.主要任务

我市已从2003年起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按规划要求到2005年,根据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要求,33.47万平方米D级危房中,基本完成需要改造的29.23万平方米D级危房改造任务(其余4.24万平方米D级危房推倒不再重建),基本完成现有B、C级危房舍的维修加固。

4.指导原则

(1)按照“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加快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的布局调整规划,逐步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基础扎实、效益较高的基础教育体系。

(2)建立健全中小学危房改造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坚持“地方投入为主,中央、自治区、市适当补助”的原则。

(3)各项目县所编制二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规划要与本地基础教育基本建设发展规划相结合,避免投资出现分散、随意、盲目以及持续性不够等弊病,保证计划投资及学校建设的社会效益,保证学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4)二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主要解决农村小学、初中的D级危房校舍改造,着重解决有D级危房校舍的教室、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三类用房紧缺的学校。着重解决覆盖人口和学生密集度高的,优先解决初中、中心校以及规模比较大的村完小。

(5)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要本着“坚固、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进行危房校舍的改造、重建,不搞脱离当地实际的高标准建设。

5.安排和要求

中央专项资金和自治区专项资金、市本级资金、县区配套资金规划投入14893.3万元资金,基本完成我市需要改造的29.23万平方米D级危房改造。(见附表二)

(1)将危改项目纳入二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中央、自治区和市专项补助的范围。

(2)用好中央、自治区、市本级和县级危改专项资金,推动项目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按期达标。

(3)危改专项资金集中投向农村初中、小学D级危房校舍改造。

(4)本着综合平衡的原则,危改资金投入必须与近年来中央、自治区、市各专项资金投入相平衡、衔接,确保列入二期危改计划的项目与其它专项工程项目不重复,避免重复和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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