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签订2004年度退耕还林工程责任档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4-04-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签订2004年度退耕还林工程责任档案的通知

宛政办[2004]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退耕还林条例》,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负责制,确保2004年退耕还林工程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河南省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签订2004年度退耕还林工程责任档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豫退组办犤2004犦18号)要求,2004年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继续签订河南省退耕还林工程责任档案。现将《河南省退耕还林工程责任档案》文本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填写,签字盖章,务于5月12日前一式十二份,报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附件:《河南省退耕还林工程责任档案》。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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