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4年度城郊森林绿化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3-12-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4年度城郊森林绿化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

平政办〔2003〕90号

宝丰县、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城郊森林绿化工程建设步伐,促进生态平衡,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全市林业工作会议要求和《平顶山市城郊森林绿化工程规划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4年度城郊森林绿化工程建设任务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04年度城郊森林绿化工程建设总的目标任务是:造林1.2万亩,植树240万株;修建道路10公里;突出开发香山寺、生态园、山顶公园、新城区和南北环绿化带延伸等重点绿化工程建设;完善提高矸石山绿化功能和水平。

二、工程实施原则和具体要求

城郊森林绿化工程是我市十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之一,是一项功在当代、恩及后世的公益事业,建设好城郊森林绿化工程是全市人民的共同责任。因此,在实施城郊森林绿化过程中,必须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公益事业大家办”和科教兴林、注重效果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一)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城郊绿化任务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不参加工程建设、任务完不成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单位,除由市绿化办收缴绿化费外,并按实际工程任务量的大小,集中安排义务植树。

(三)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市里的要求,制定出本部门、本单位城郊绿化的具体实施计划,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并确定专人负责。

(四)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城郊绿化采取包山到户、单位联户、单位(个人)挖坑、个人栽树、查苗补助(任务单位出资补助)的措施,鼓励大户造林、联户造林、社团造林等各种形式的社会造林。

(五)有退耕还林任务的区(县)要严格按照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将任务落实到户,确保绿化实效。同时,区(县)政府要积极配合市绿化办协调好有关单位与当地群众的关系,确保城郊森林绿化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六)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要严把整地、挖坑、苗木、栽植等关键环节,增加科技含量,保证建设质量,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七)落实道路建设标准。道路建设要按照一路两沟八行树的标准,先修路后栽树,做到边沟排水畅通,路面平整,路通林成。

(八)加强林木管理。宝丰县、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人民政府是城郊森林绿化工程管理的责任单位。要完善和落实各种林木管护责任制,因管理不善造成苗木损害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严格检查验收制度。2004年度城郊森林绿化工程建设继续列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市绿化办要切实加大对造林实绩核查的力度,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绿化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建议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附件:平顶山市2004年度城郊森林绿化工程建设任务分配表(略)

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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