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4-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
濮政办〔2005〕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豫政〔2004〕84号,以下简称《通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制定了《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学习宣传工作方案》,现予转发。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要求,从学习、培训宣传工作抓起,做好各项贯彻实施工作。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
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学习宣传工作方案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为进一步推动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豫政〔2004〕8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认真做好《纲要》和《通知》的宣传工作
(一)濮阳日报、濮阳电视台、濮阳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要集中一段时间,对《纲要》出台的背景、重大意义、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建设法治政府的措施等以专栏文章、演播室访谈、嘉宾评讲等多种形式,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对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纲要》和《通知》建设的有关情况,以新闻播报、制作专题片等多种形式进行报道。
(二)市政府在5月份举行一次《纲要》集中宣传日活动(日期另定)。市政府各部门在文化宫、人民路两侧等公众场所开展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单等。各县(区)政府也要周密组织,大张旗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三)市政府各部门的内部刊物、工作简报要及时反映本部门、本系统学习培训《纲要》和《通知》的有关动态及贯彻《纲要》和《通知》的措施、制度、效果等情况。
(四)《纲要》宣传日活动当天,在《濮阳日报》发表市政府领导署名文章。
二、切实搞好《纲要》和《通知》的学习培训
(一)拟于5月份,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一场市直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贯彻《纲要》报告会,邀请省法制办领导或有关专家作学习辅导报告。
(二)抓好培训工作。5月至6月份,由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市政府系统的县级领导干部和科级干部学习《纲要》和《通知》进行集中培训。
(三)在市委党校举办的2005年度县级、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课程设置中,增加《纲要》和《通知》精神的教学内容。
(四)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在今年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中,将《纲要》和《通知》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对《纲要》和《通知》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5月上旬,各部门、各县(区)要对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市政府将于5月中旬对全市贯彻实施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导,并做好迎接省政府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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