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南渠大李沟整治开发工程行政性收费主体变更为市南渠大李沟整治开发建设经营中心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2-01-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襄政办发[2002]5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南渠大李沟整治开发工程行政性收费主体变更为市南渠大李沟整治开发建设经营中心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襄阳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市南渠大李沟整治开发工程行政性收费主体由市南渠大李沟整治开发建设指挥部变更为市南渠大李沟整治开发建设经营中心。

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