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 中共阳江市委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10-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发〔2003〕27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时的指示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确保全省人民无饥寒,最近,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十项民心工程》。这十项民心工程内容丰富,意义重大,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全省有重点、有计划地进一步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问题的重大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粤发〔2003〕13号)精神,深入扎实地做好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有关工作,现将《阳江市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以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十项民心工程包括全民安居、扩大与促进就业、农民减负增收、教育扶贫、济困助残、外来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全民安康、治污保洁、农村饮水、城乡防灾减灾等方面内容,基本上涵盖了目前我市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十项民心工程是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全面系统地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重大举措,事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迅速把做好十项民心工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采取措施,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地抓好十项民心工程的落实工作。
二、抓紧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十项民心工程是一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庞大系统工程。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十项民心工程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准确把握好六项原则:一是统筹安排、规划先行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对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要逐一进行深入调查,全面分析,通盘考虑,既做好全面规划,又做好各项具体工作方案。二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要下最大的决心,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问题,同时又要注意不超越解决问题的现实可能条件。三是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原则。要集中力量先解决当前最重要、最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四是群策群力、依靠群众原则。既要有各级党委、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又要有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依靠群众的力量办好群众的事情。五是注重质量、严格把关原则。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级把好质量关。六是加强管理、廉洁高效原则。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加强项目审计,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坚决防止和克服腐败现象,把十项民心工程打造成“阳光工程”。
各地各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密切配合,协同努力。要根据《工作方案》,认真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的实施方案要及时报市委、市政府备案。十项民心工程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好各参与部门制定实施各项工程的具体方案,报分工负责的市领导审定后,于10月25日前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具体方案要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可操作性强,切忌空泛,力求真正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
三、广泛发动群众,共同推进建设
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反映了人民群众最直接的呼声,代表了人民群众最现实的利益。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树立群众观念,充分相信群众,认真做好组织、引导工作,使人民群众成为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主要力量,依靠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各级领导干部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集中民智,发动群众,珍惜民力,善于在现实可能的条件下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扶贫济困的实际行动,引导困难群众破除“等、靠、要”和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思想观念,坚定信心,自立自强。要广泛宣传发动和组织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献计献策,出钱出力,积极参与和支持十项民心工程建设。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倡导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倡导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力争花小钱、办大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采取市场化、社会化的办法,集中和配置好各方面资源,切实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四、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为确保十项民心工程顺利实施,抓到实处,抓出实效,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按照工作的分工,切实负起责任,具体指导有关工程的实施工作(见附件),及时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制订民心工程的详细实施方案,认真抓好各个阶段工作的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绝不能无所作为,绝不能停留在口头上,绝不能做表面文章。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把各项民心工程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要逐级建立实施《十项民心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由党政负责同志牵头,党委、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定期研究工作,以进一步形成有利于推动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市委、市政府将适时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指导,市人大、市政协也要在适当的时候组织视察组赴各地各单位进行视察督办。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民心工程实施的支持和监督,保证各项工作依法进行,各级政协要积极为实施民心工程建言献策。各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及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实施各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青妇和其他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投身于民心工程建设。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使《十项民心工程》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有利于不断推动落实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各地各单位在实践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是否做好此项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督促,确保把十项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各地各单位开展工作的情况,要适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附件:市领导分工负责指导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
安排意见
中共阳江市委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03年10月15日
阳江市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工作方案
一、全民安居工程
(一)主要目标。
从2003年开始,用5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市农村泥砖房改造,基本解决我市669户3240名水上居住渔民上岸安居和石灰岩地区部分群众搬迁安置问题;用3年的时间,帮助城镇双特困户(其中市区372户)达到人均住宅面积12平方米以上。
(二)主要措施。
1、继续加大农村贫困户泥砖房改造力度。去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改造农村贫困户泥砖住房的决定》(阳发〔2002〕15号),全面铺开全市农村泥砖房改造工作。至目前止,已投入资金2.18亿元(含农户自筹),改造泥砖房1.17万户3.07万间,还有8.14万户22.45万间有待改造。要继续加大力度,按照阳发〔2002〕15号文精神和《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的要求,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进一步健全干部挂钩包干联系制度,落实优惠政策,帮助
农户多方筹集建房资金,确保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全市农村贫困户泥砖房改造任务。今后,新建住房一律不批建泥砖房。
2、努力解决水上居住渔民的安居问题。目前全市仍居住在海洋捕捞渔船上的渔民数量,分别占海洋捕捞渔户和人口的3.9%和3.6%,且居住环境较为恶劣。要通过政府提供廉价建房用地或解困商品房,积极向省争取、多渠道向社会募集资金等办法,按照先危小船、再大中船、后租房的原则,逐步解决这部分水上居住渔民搬迁上岸居住问题。原则上每户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3、认真做好石灰岩地区部分困难群众的搬迁工作。要认真组织力量做好调查摸底、造册登记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先易后难、分期实施的原则,规划解决好安置地点、建房用地及配套设施问题,力争用5年时间,将石灰岩地区部分生产生活环境恶劣的困难群众搬迁安置好,从根本上改善这些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4、尽快解决城镇双特困户住房问题。调查摸清城镇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成员人均住房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双特困户的情况,通过筹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帮助双特困户达到人均住房面积12平方米以上。市区以建廉租房为主,每套廉租住房平均建筑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至65平方米左右。全面落实廉租住房工程优惠政策,免收各种有关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房管部门要切实做好直管公房的清理,对不符合租住条件的或擅自转租的,坚决清退,改为廉租住房,安排双特困户租住。
该项工程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建设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房管局、市扶贫办参与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扩大与促进就业工程
(一)主要目标。
2003年至2005年,全面落实有关再就业扶持政策,全市每年安排再就业专项基金不少于500万元,净增就业岗位2.5万个。今年全市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000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5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下。
(二)主要措施。
1、确保再就业资金投入。2003年至2005年,每年安排再就业专项基金不少于500万元。市今年安排再就业专项基金555万元,其中小额贷款90万元,招收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30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55万元,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80万元,劳动力市场建设补助200万元。
2、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今年年底前,实现县(市、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与省、市联网,做到劳动力供求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共享,有效进行地区劳动力余缺调剂,促进我市再就业工作。今年10月底前,全市街道、镇实现基层劳动保障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确保全市劳动保障工作服务到基层。
3、加大劳动技能培训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着重建好“两基地,一技校”,即每个县(市、区)要建立一批再就业培训基地,市区建设一批创业示范培训基地,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技能培训;完善市技工学校的建设,力争在2005年达到国家重点技校的标准。从今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3万名下岗失业职工、3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培训,争取培训就业率达到70%。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抓好劳务输出工作,与珠三角和其他经济发达地区建立多种形式的劳务协作机制,从今年起力争全市每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保持在40万人以上。
4、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设立高校毕业生服务专门窗口,提供就业政策咨询、职业介绍、推荐培训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一条龙”的就业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落实高校毕业生择业政策,办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面会,完善考录制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干事创业,鼓励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录用高校毕业生。
该项工程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扶贫办参与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农民减负增收工程
(一)主要目标。
落实好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确保农(渔)民负担减轻50%以上。用5年的时间,实现全市1683公里镇通行政村公路的路面全部硬底化;用3
年时间,使农村电价降到每度0.7元以下。
(二)主要措施。
1、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渔)民负担。严格按照省、市的部署,落实好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取消乡镇统筹、村级提留、农村教育集资、劳动积累工、劳动义务工、屠宰税和农业特产税(烟叶除外)。严格执行“一项制度、八个禁止”,继续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的管理,加大力度查处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开展涉渔收费清理,坚决取消7个部门对海洋捕捞渔民征收的25种税费中不合法不合理的项目,尽量降低合法合理项目的收费标准。
2、用好专项资金和精简机构、人员,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用好省的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市相应安排相当于我市收支总缺口10%的专项资金,对收支缺口较大、财政较困难的县(市、区)给予适当的帮助,努力实现“三个确保”。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并镇”、“并校”和精简机构、精简人员等配套改革,在今年内完成撤并9个建制镇的工作。结合下一届村委会改选换届工作,依法稳妥推进“并村”工作。
3、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扩大扶贫开发成果,在全市村村通机耕路的基础上,用5年时间分期分批对镇通行政村公路进行硬底化建设(平均每年240.4公里)。继续深入开展水利大会战,在完成各类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同时,搞好农田渠道清淤,实施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抓好农村电网改造,在目前全市农网改造已完成50.5%的基础上,再投资5.5亿元,力争在2006年年底全部完成农网改造任务。
4、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特色农业,引导农民以村、镇为单位,或以产品为纽带,组织专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通过“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合作社+农民”的形式,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现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采取措施,稳步推进水库移民扶贫开发工作,帮助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尽快脱贫。
5、依法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土地用途制度,依法保护农用地,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农民集体土地征用及补偿支付行为,严肃查处在征地工作中侵犯农民利益的行为。对市规划区内征用农村集体土地,需安排被征土地农户宅居地的,在用地办证时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土地管理,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国家规定我市的耕地保有量不减少。
该项工程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发展计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扶贫办和省广电集团阳江供电分公司参与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教育扶贫工程
(一)主要目标。
在2004年年底前,改造好146所破危学校,增加少数民族(主要是瑶族)村的小学扩建改造数量,确保我市贫困家庭子女(现有32467名)都能享受义务教育。
(二)主要措施。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育扶贫制度。减免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书杂费,确保我市贫困家庭子女享受义务教育。改造和扩建好瑶族村小学。筹建一所特殊学校,解决弱智、聋哑儿童的教育问题。健全“一对一”结对扶贫助学制度和完善高中阶段困难学生的资助制度,推荐、资助农村贫困家庭的子女就读技工学校,做到培训一人,输出一人,脱贫一户。
2、加快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和布局调整步伐。今明两年,改造我市146所农村老区、山区破危学校。同时,积极做好学校布局调整,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撤并及扩建工作。继续深入发动社会力量对教育捐资,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的历史债务。
3、加大对高校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加快我市高等教育大众化步伐,建立健全“奖、贷、助、补、减”助学机制,市财政每年要安排落实资金,用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贴息。
该项工程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宗教局、市残联、市扶贫办参与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济困助残工程
(一)主要目标。
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居民要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城乡社会福利机构和残疾人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做到老有所养、孤有所抚、残有所助;力争在今后5年内,每年有2500名以上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生活和康复服务得到明显改善。
(二)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我市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乡居民约4.14万人,实际纳入低保的约3.44万人。要在2004年年底前把其余符合低保条件的0.7万人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在争取省财政支持低保转移支付资金的同时,市要落实相应的低保资金。建立农村五保户及优抚对象补助抚恤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在乡老复退军人医疗费用补助和义务兵家属优待补助,从根本上保障五保户及优抚对象与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
2、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养老保险工作。积极落实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理顺下岗职工劳动关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把弥补失业保险基金缺口列入财政预算,并争取省失业保险调剂金的支持,确保失业人员按规定得到基本生活保障。认真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问题,进一步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确保社会保险养老金100%社会化发放。今年12月,在江城区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3、推进城乡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市区重点发展以“星光老年之家”为主要形式的社区福利服务场所。完善农村福利设施配套建设,争取3年内实现每个镇有一所设施齐全的敬老院,并逐步办成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确保老有所养、孤有所抚、残有所助。
4、大力发展助残事业。目前,全市残疾人约有12万人。要实行公助与民助相结合,加强残疾人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助残安居工程活动,加强残疾人就业培训。重点解决生活困难并患有慢性病的残疾人面临的问题,力争今后5年内,全市每年有2500名以上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生活和康复服务得到明显改善,残疾人的入学率、就业率和社会保障率有明显提高。
5、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救助机制。认真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改进和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志愿服务机构和社会救助基金,对重大伤残、特殊重病、特困家庭等实行社会援助行动,形成有难必助的社会机制。
该项工程由市民政局牵头,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市扶贫办参与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外来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工程
(一)主要目标。
通过3至5年的努力,建立起依法维护外来员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使外来员工的民主政治、经济、劳动、文化教育等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主要措施。
1、抓组建,把外来员工吸收到工会和党团组织中来。按照《工会法》的要求,做到“有一个纳税企业,就组建一家工会;有一份劳动合同,就发展一个工会会员”,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外来员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同时,努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团组织建设,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外来员工吸收到党团组织中。
2、抓法治,预防和打击损害外来员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广泛对业主和外来员工开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业主和外来员工的知法、守法、用法水平。同时,加强对劳动制度、劳动报酬、劳动环境等的常规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有关损害外来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3、抓机制,推进维护外来员工合法权益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市、县(市、区)两级建立健全外来员工劳动关系协调处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工会、司法、教育等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企业协会参与,及时沟通和研究解决外来员工普遍关心、迫切希望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办好外来员工帮扶(指导)中心,尽快完善外来员工法律援助机制,扩大社会保障体系对外来员工的覆盖面。
4、抓教育,不断提高外来员工素质和解决外来员工子女入学、入托问题。通过加大各类文化教育“夜校”、技术技能培训学校和基地建设,让更多外来员工与本地员工平等地享有接受继续学习教育的机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同时,政府要继续加大投资扩建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积极引导、规范建设民办学校包括外来员工子弟学校,解决外来员工子女入学、入托难的问题。
该项工程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中级法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参与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全民安康工程
(一)主要目标。
通过3至4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城乡医疗保险救助体系、卫生服务和监管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以及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长效机制,为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安居乐业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措施。
1、努力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采取“一刀切”的办法,狠抓医保扩面,使凡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职工以及按政策规定应参加属地管理的中央、省属和外地驻我市的单位职工都纳入医保范围,到2005年全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数要超过21万人。尽快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和“特困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以保障他们的基本医疗待遇。在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并发动社会力量,广泛筹措医保救助金,帮助困难职工和患大病、重病困难群众解决医疗费用问题。
2、加快建立以政府牵头组织、保大病住院为特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层级责任制,继续深入宣传发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按规定用好省扶持资金,明确市、县(市、区)、镇三级财政补贴比例并予以落实。今年内力争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30%,到2006年达到60%以上。
3、大力完善城乡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做到布局合理、贴近居民、方便居民。市区要在2005年底前建好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7个卫生服务站。多方筹措资金,进一步把全市43间农村镇卫生院建设好,重点是扩建和改造院房,配置好必需的设备,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整体水平。近期要突出抓好防保科和产科的建设,尽快把农村预防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4、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建设。继续在全市人民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医疗保健知识普及运动、爱国卫生运动和全民健身运动。认真贯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市、县(市、区)要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专门教育,增强城乡居民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卫生部门要建立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加强疾病特别是传染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
5、认真组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卫生、工商、药监、技监、农业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大日常巡查监察和执法力度,配优各种检测资源,切实加强对各类进入市场或在产的食品、药品的监管。今年年底要组织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有毒有害食品、伪劣药品和其他假冒伪劣产品。规划发展一批符合国家要求、满足市场需求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6、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按照管好犯罪高发群体、管住特种行业和重点场所、压缩多发性案件和加强基础性工作的整体思路,加快建立科学规范的治安防范管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坚持“严打”整治不放松,严厉打击各种严重暴力犯罪,集中打压“两抢”、“两盗”等多发性犯罪,大力抓好“禁毒03工程”,加强公共娱乐场所管理。加大对社会面的管理控制力度,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抓好民族宗教事务和各类社会团体管理,有效防止和打击各种非法宗教组织活动。
7、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继续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打牢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类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助机制,重点抓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和易燃易爆物品、工厂企业、人口密集公共场所等安全监控和整治,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创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安全环境。
该项工程由市经贸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技监局、市工商局参与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治污保洁工程
(一)主要目标。
结合农村饮水工程的实施,继续全面推进我市的碧水、蓝天工程计划,通过治理与保护并举的原则,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辖区生态环境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逐步把阳江建成生态绿城。
(二)主要措施。
1、继续实施碧水工程计划。抓好漠阳江、织河、那龙河等重点河流水质保护,使河流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加强沿江两岸生态与植被的保护,高标准建设沿江两岸生态公益林体系,严禁两岸生态的破坏和严重污染物的直接排放。加强水源规划建设,开辟市区第二水源保护区,确保市区供水安全。
2、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10年,全市各县(市、区)都要建成一座污水处理厂,使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2005年年底前,重点抓好市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和阳春市区污水处理厂的上马建设,确保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从城市规划入手,抓好污水管网规划和建设,同时加快现有城市排水设施(污水管网)的建设改造,全面实行雨污管网分流(包括小区),引导城市污水向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和处理。
3、加强工业污染源控制和治理。以污染总量控制为重点,突出抓好化工、电镀等工业的污水排放和水泥厂、炼钢厂的烟尘达标排放,对不达标企业实行限期整改或责令关闭。
4、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的治理。开征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费,积极吸纳民资、外资参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垃圾处理产业化。争取到2004年6月,完善市区奕垌垃圾填埋场设施建设工作,保证垃圾渗滤液得到有效处理。2004年年底前,完成市区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建设。2005年年底前,完成阳春春城垃圾填埋场建设;2007年年底前,完成阳东县、阳西县、海陵岛试验区垃圾填埋场建设,确保城市生活垃圾符合无害化处理要求。
5、继续加强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市区要控制摩托车的增加,淘汰和严格限制不达标车辆的使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6、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结合旅游业发展要求,积极开展创建省级生态示范村(镇、场、园)活动,推动农村环保工作的开展,使全市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该项工程由市环保局牵头,市经贸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参与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九、农村饮水工程
(一)主要目标。
用4年时间,基本解决全市农村人口的饮水难问题,使全市农村人人有水饮,村村有水用。
(二)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搞好规划。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做到级级有机构和专人抓,一级抓一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深入饮水难的山区、沿海调查勘测,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做好饮水工程规划设计。切实查找分析形成饮水难地区的具体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从源头上加予解决。通过寻找水源,合理打井,修建山塘水库、蓄水池,兴建自来水管网,加强供水设施和环保工程建设等多种形式,抓紧解决面临饮水难的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问题。
2、广开渠道,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在争取省资金支持的同时,通过市、县(市、区)财政安排一点、镇政府解决一点、受益村自筹一点及受益群众投劳等多种办法,制订各项优惠政策,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解决好建设资金的问题。采用灵活多样的集体联营或私人承包方式,加强供水工程管理,制订合理的水价,逐步实现以需定供,保证管好工程用好水,建成一宗,发挥一宗效益,保证供水工程良性循环。
该项工程由市水利局牵头,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扶贫办、市爱卫办参与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城乡防灾减灾工程
(一)主要目标。
加强水利工程和防震减灾体系建设,用5年时间完成城市防洪工程、江海堤围、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达标建设任务,切实提高我市水利基础建设水平。同时,逐步建立健全气象预测、防震减灾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我市城乡防灾抗灾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服务保障。
(二)主要措施。
1、加快城市防洪工程建设。通过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用3至5年时间,完成江城、春城、东城、织等4宗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将城市防洪能力提高到50年一遇以上标准。
2、加快江海堤围建设。用5年时间,完成11宗江海堤围加固达标建设,使堤围防洪能力达到20至50年一遇以上标准。以系统提高堤围强度为重点,增加个别堤段堤身高度和强度,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对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乱围、乱建、乱堆、乱放、乱占等现象进行全面整治,确保河道行洪、围内排灌系统畅通。
3、加快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达标建设。用5年时间,完成全市11宗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继续加温鼓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按标准全面完成大中型水库的除险达标建设。落实防汛责任制,加强水库大坝安全、运行调度和维护管理工作。
4、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大气象探测设施投入,完善我市中尺度自动气象站网建设,努力提高台风、暴雨、寒冷预报准确率。加快我市气象现代化业务技术步伐,加强气象防灾知识宣传,建立气象灾害预警机制,完善气象灾害预警决策服务,全面提高我市“三防”水平。继续实施数字化地震遥测台网建设及联网工程,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努力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进一步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等法规,加强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监督检查,提高工程建设的抗震能力。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建立健全全市地震危害指挥系统,提高我市地震紧急救援能力。
该项工程由市水利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参与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