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阳江市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阳江市委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3-12-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阳江市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阳江市委办公室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12月24日

阳江市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精神,根据《阳江市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制定阳江市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今年起,用3至5年时间完成城市防洪工程、江海堤围和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达标建设任务,切实提高我市水利基础建设水平。同时,逐步建立健全气象预测、防震减灾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我市城乡防灾抗灾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服务保障。

(一)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到2006年,完成阳江市城市防洪工程(首期)和阳春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2008年,完成阳东县、阳西县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城市防洪工程达到50年一遇以上防洪标准。

(二)江海堤围建设。用5年时间完成11宗主要江海堤围加固工程建设,江海堤围防洪能力达到20至50年一遇以上标准。

(三)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达标建设。用5年时间完成11宗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达到设计防洪标准,并保证安全运行。

(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2006年完成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其中2005年完成城乡气象公共信息网和气象保障系统建设;2006年完成自动气象站和自动雨量站网建设、开发突发性暴雨临近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开发台风预报技术支持系统和气象科普基地建设。2008年完成地震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其中2004年完成组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2005年完成群测群防体系建设;2006年启动震害预测工作,完成数字化地震遥测台网工程、阳江数字强震(烈度)观测台、地震信息系统和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2008年完成地震影响小区划工作和数字化地震前兆观测系统建设,提高我市地震监测预报水平、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和地震紧急救援能力。

(五)三防应急指挥系统防灾减灾工程。2005年完成市三防应急指挥系统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其中2004年完成大中型水库水情、雨情遥测系统建设,市三防指挥中心连接省防总、各县(市、区)三防指挥部的会议视像系统建设和应急指挥信息自动化软件系统开发;2005年完成主要渔港、大型水闸、漠阳江主要河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二、主要措施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城乡防灾减灾工程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要按照省、市的部署,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全面规划和统一标准,根据轻重缓急,分批逐步实施。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阳江市、阳春市城市防洪工程按3年安排,在2006年完成;阳东县、阳西县城市防洪工程按5年安排,在2008年完成。江海堤围加固工程和大中型水库除险达标工程按5年安排,在2008年完成;个别特殊工程扫尾时间按8年安排。气象防灾减灾工程按3年安排,在2006年完成。地震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按5年安排,在2008年完成。市三防应急指挥系统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按2年安排,在2005年完成。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市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工程建设,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格执行基建程序,抓紧完成工程建设前期工作。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进行,按照快捷高效的原则,确保工程按程序运行。各级政府要在地方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投入工程前期工作,保证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项目在2004年底前按基建程序完成报批立项工作,在2005年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及开工审查工作。

(三)创新投入机制,广开筹资渠道。完成城乡防灾减灾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据测算,城市防洪、主要江海堤围加固和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工程,共需投入13.78亿元,其中列入省计划的17宗工程10.68亿元,市计划增加9宗工程共3.1亿元。列入省计划的17宗工程总体争取省补助31%约3.32亿元,市以下地方各级需配套10.46亿元。据估算,气象工程、地震工程和三防工程投资分别是195万元、1272万元和748万元,争取省气象、地震和三防部门分别补助60万元、245万元和400万元,市以下地方各级需配套1510万元。整个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市以下地方各级共需配套资金10.61亿元。根据我市各级财政收入情况,要配套所需的建设资金,存在较大资金缺口。因此,要创新投入机制,广开资金筹措渠道,才能保证工程建设每年必需的投入。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省的补助资金,通过“四个一点”的办法(即争取省补助一点,市、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一点,银行贷款一点和社会募捐筹集一点),多层次、多形式筹集建设资金,确保工程建设按规划和分年度计划顺利完成。

(四)加强建设管理,高标准建好每宗工程。一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管理制和合同制,规范运作,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二是严格执行水利、气象、地震、三防信息等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和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规定,对城市防洪、江海堤围、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等重要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对存在险情的江海堤、水库大坝等可能引发山体滑坡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在用地前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加强监测、防范和治理,防止地面沉陷、海水入侵、山体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三是认真抓好试点工作,在全面抓好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同时,适当倾斜,重点抓好海堤建设,树立海堤建设样板,发挥榜样带动作用。

(五)加强检查监督,建立健全有效约束机制。一是加强对执行基建程序、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严格基建程序,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管理制和合同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凡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工程项目施工、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必须依法招标。二是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监督财务开支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办事,规范工程变更行为。加强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稽核,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加强工程概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特别是资金结算情况的监督。三是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的监督。深入工程建设现场,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检测资料的可靠程度和真实性的检查,加强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工程建设关键部位的质量抽检和交工验收前的质量检查,把好质量监督关。监督检查变更程序的合法性,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四是加强执法监督,使建设行为合法合规。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肃查处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基建程序的行为。

(六)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城乡防灾减灾工程投资大、任务重,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制,统一规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保证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各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城乡防灾减灾工程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注意总结推广好做法和好经验,及时宣传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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