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阳江市济困助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阳江市济困助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阳江市委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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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3-12-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阳江市济困助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济困助残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阳江市委办公室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12月24日
阳江市济困助残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精神,根据《阳江市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制定阳江市济困助残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居民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加强城乡社会福利机构和残疾人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做到老有所养、孤有所托、残有所助;力争在今后5年内,每年有5000名以上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生活和康复服务得到明显改善。
二、主要措施
(一)不断巩固和完善低保制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1、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目前,我市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乡居民约4.14万人,实际纳入低保的约3.44万人。2004年年底前,要把其余符合低保条件的0.7万人纳入低保范围。为此,要组织人员对保障对象再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和核实工作,认真审查各类对象的收入和享受低保救济情况,建立一套完整的档案。
2、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调整低保救济面。定期对保障对象进行调查、核实,该调整的及时进行调整,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救助对象准确,做到应保尽保。同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低保标准。
3、落实低保资金,规范发放工作。在争取省财政支持低保转移支付资金的同时,落实我市相应的低保资金。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制定新的实施细则,加大对低保资金的投入,理顺好各级财政部门的关系,保证低保资金落实到位,并实行规范化、社会化管理。加强实行邮政发放低保资金工作,确保低保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对象手中。
(二)加强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1、切实维护下岗职工基本生活权益。积极争取省、市财政支持,落实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理顺2145名出中心下岗职工劳动关系。
2、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一是搞好调查测算,争取把弥补失业保险基金缺口列入财政预算,并争取省下拨调剂金,切实抓好失业保险基金的落实。二是完善失业保险基金预警制度,防范支付风险。密切注视下岗职工出中心和改组改制企业职工进入失业保险范围的动态,预测分析进入失业保险的人员数量和资金需求的变化趋势,通过对基金投入、支出、滚存结余和领取失业保险人数变化的综合分析,确定合理的预警线标准。三是巩固和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提高资金支付能力。通过扩大覆盖面,提高收缴率,规范缴费基金等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基金收入。着力开展对事业单位、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征缴工作,对个别拒不参保的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采取措施强制其参保缴费。同时,进一步加大清理欠缴力度,对长期拖欠、拒付失业保险费的单位,采取经济、行政、法律和舆论等措施,发动多方力量促其偿还拖欠的失业保险费,确保失业人员得到失业保障。
3、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养老保险金100%社会化发放。一是认真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问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为实现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接续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困难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离开企业时,职工欠缴养老保险费企业可为其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60%缴交养老保险费。困难企业已确实无能力为职工缴交养老保险费时,职工若有能力缴费,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保留职工身份,以自由人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交养老保险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无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开设专门窗口,简化办事程序,提供优质的参加养老保险手续。对无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相对集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依托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和公费职业介绍机构代理缴交养老保险手续。二是认真研究制订农垦系统、华侨农场、农信社参加地方养老保险的方案,妥善解决各类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出现的社会保险政策和管理服务问题。三是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在江城区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三)推进城乡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完善社会福利体系。
1、明确分工职责。按照省实施“星光计划”的具体要求,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好落实。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星光计划”的统筹规划、项目审核、福利金的发放和管理;县(市、区)民政局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主要负责落实资金、项目及对项目的检查监督;街道、居委会具体承办。
2、多方统筹资金。“星光计划”的实施要努力做到:确保福利彩票基金按规定用于“星光计划”项目;确保福利基金与地方和社会力量的配套资金按比例投入;确保“星光计划”项目资金能专款专用,不被挪用。同时,各县(市、区)要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注重发挥辖区内机关单位、企业的资源优势,采取灵活的措施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星光计划”的建设和管理。
3、规范管理行为。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福利院的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力争管理上水平。继续以敬老院、福利院为依托,采取多种形式发展院办经济实体,积极发挥两个效益作用。
4、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实施“星光计划”的意义,扩大社会影响,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四)大力发展助残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
1、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切实提高康复服务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今年内开办脑瘫儿童康复部,为脑瘫儿童进行康复服务。从2004年开始,脑瘫康复训练每年不少于20例,2005年力争达到80例。二是2004年开办弱智儿童康复部。2005年争取弱智儿童康复训练达200例。三是进一步完善聋儿语训部的建设,扩大聋儿康复受益面。从今年开始,每年接受听力语言训练的聋儿30名以上;2005年,受训聋儿达120名,30%的受训聋儿进入普通幼儿园和普通小学。四是建立市级假肢矫形器装配站。今年完成10名装配任务;从2004年起,每年为40名缺肢者装配普及型假肢,帮助他们恢复和补偿功能。五是继续抓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每年实施白内障复明2000例。
2、积极开展助残安居工程活动。采取残联补助一点、残疾人自筹一点、社会捐献一点等“三个一点”的办法,积极筹措资金,为生活困难、无家可归的残疾人解决住房问题。2004年开始着力抓好试点工作,力争用2年时间解决30名特困残疾人安居问题,然后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3、加强残疾人教育就业培训工作。重点抓好市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培训基地建设,集中安置100名残疾人就业,力争每年扶持就业30人以上。同时,利用基地结合农村扶贫开展种养业培训,从2003年起,每年面向农村的残疾人培训200人以上,使农村的残疾人掌握和提高科学种养技术。
4、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公助与民助相结合,通过向社会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在今年把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起来。到2004年,建设残疾人文化、娱乐中心,并着手建立一个残疾人救助中心,进一步加强各项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资助危、急、特困残疾人解决燃眉之急。
(五)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救助工作,形成有难必助的社会机制。
1、加强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一是整顿原市收容遣送中转站的站容,停止使用站内原有的“收容”、“管教”和“遣送”等称谓,对历年有关收容遣送的文件、资料、档案进行全面的清理归档。二是将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全面改造为救助站,核定人员编制,明确救助站的规模、单位性质和经费来源。三是加强对收容遣送站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消除他们的思想顾虑,保持队伍的稳定,为下一步贯彻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开展规范化社会救助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2、积极做好社会群众救助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开展社会化救助工作的宣传,大张旗鼓宣传正面典型,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社会化救助工作,互助互济,借助社会的力量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促进社会稳定。
3、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争取成立阳江市慈善会,建立起救灾有法规、救济有资金、通信有网络、物资有储备和帮助慈善事业作补充的多层次灾害救助保障体系,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救助工作,多渠道筹集慈善资金和物资,为重大伤残、特殊重病、特困家庭等排忧解难。
(六)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济困助残工程由市民政局牵头,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市扶贫办分工负责。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深对实施民心工程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指定专人具体抓,明确分工职责,层层抓好落实。要加强工作检查,牵头单位要组织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实施工程的有关内容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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