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阳江市农民减负增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阳江市委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3-12-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阳江市农民减负增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农民减负增收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阳江市委办公室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12月24日

阳江市农民减负增收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精神,根据《阳江市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制订阳江市农民减负增收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农(渔)民负担减轻50%以上。用5年时间,实现全市1683公里镇通行政村公路的路面全部硬底化;用3年时间,使农村电价降到每度0.7元以下。

二、主要措施

(一)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渔)民负担。

1、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一是认真按照省、市的部署,落实好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取消乡镇统筹、村级提留、农村教育集资、劳动积累工、劳动义务工、屠宰税和农业特产税(烟叶除外)。二是严格执行“一项制度、八个禁止”,深入开展对农民建房、农村教育、订阅报刊、农村土地流转、农民外出务工等方面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以及农业用水、用电、农机服务等生产性费用中的不合理收费进行专项治理。凡上级已经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该降低标准的要降低标准。三是加强对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的管理。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实行一事一议,农民人均负担的资金全年最高不超过15元。四是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各项管理制度。各地要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涉农税费、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2、开展涉渔收费清理。一是坚决取消7个部门对海洋捕捞渔民征收的25种税费中不合法不合理的项目,尽量降低合法合理项目的收费标准,减轻渔民负担。二是依法管理,认真抓好伏季休渔和实施渔船报废、捕捞限额制度,取缔严重危害渔业资源的渔具、渔法,严厉打击电、炸、毒违法行为,合理保护和利用渔业资源,为渔业生产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三是引导渔民转产转业,积极推广先进渔具、渔法,引导渔民使用节能产品减少捕捞成本。搞好渔港、码头管理,为渔船提供生产和渔产品市场信息,提高渔船出航率和渔产品产值,减轻渔船的生产成本。

3、建立监督机制。加大力度查处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各新闻媒体对违反渔业政策加重渔民负担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披露,严重者予以公开曝光。建立健全农(渔)民负担监测、信访举报、检查监督、案件查处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及时查处违反渔业收费政策行为和案件。

(二)用好专项资金和精简机构、人员,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一是用好省的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市相应安排相当于我市收支总缺口10%的专项资金,对收支缺口较大、财政困难的县(市、区)给予适当的帮助,努力实现“三个确保”。二是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并镇”、“并校”和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在今年内完成撤并9个建制镇的工作,调整并镇比例达15%以上;同时,精简机构和人员,减少财政养人,确保镇、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教育经费正常需要。三是结合新一届村委会改选换届,依法稳妥推进“并村”工作,压缩村干部人数,减少村级支出。

(三)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一是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以点带面”的原则,积极争取省的资金支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分期分批对全市镇通行政村公路1682.65公里进行硬底化建设,争取在2008年前全面实现镇通行政村公路建设目标。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水利大会战,在完成各类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同时,实施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从2003年起,用3年时间分三批完成203宗水利灌区改造任务;从2004年起,用5年时间分期分批将我市300亩以上成片农田建成有机耕路、有电力供应、灌溉硬底化、排灌方便、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农田区。三是继续抓好农网改造,降低农村电价。在目前全市农网改造已完成50.5%的基础上,再投资5.5亿元,力争在2006年底全部完成农网改造任务。同时,进一步规范农电管理,把原来的三级管理改为二级管理,取消私人承包管电和村级管电机构,实行“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严格执行农村电价政策,加大网改力度,用3年时间,使全市农村电价降到每度0.7元以下。

(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1、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是大力创办农业龙头企业。按照《阳江市重点发展10家农业龙头企业实施方案》要求,创办、催生、重组、改制和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合作社+农民”的形式,联结千家万户,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十五”期间,全市重点建设6个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4个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到2005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带动的农户力争达到全市农户总数的40%左右。各县(市、区)建设1至2个辐射力强的专业批发市场,逐步形成初级、中级、高级市场合理布局、功能互补的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和“投资业主制”等办法,积极争取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不断完善投资机制,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三是加强农科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一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管理和技术人才,逐步建立镇、村两级各种农业技术协会,加强对农民的科学技术、信息咨询、市场销售等现代化农业科技和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科学种养水平。

2、采取措施,稳步推进水库移民扶贫开发工作。一是结合农村贫困户泥砖住房改造工作,制订改造移民泥砖住房五年规划,重点抓好漠地垌水库移民在阳东县红丰镇塘围管理区的移民新村,阳东县那龙镇、大八镇的移民新村,阳春市合水镇新云村,阳西县程村镇移民村等几个示范点的建设,制定移民示范村样板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通过抓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推进移民新村建设。二是着力改善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为移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环境创造条件。三是完善移民土地使用证,妥善处理山林土地纠纷,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移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四是落实各项移民优惠政策,把水库移民问题的处理纳入当地扶贫和经济发展规划,切实提高移民生产生活条件。

3、帮助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尽快脱贫。一是迅速掀起“千干扶千户”和各种送温暖活动,实行“结对子”帮扶。二是落实减免农村人均年纯收入1500元以下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确保贫困家庭子女入学读书。三是加强对贫困家庭劳动力的技术培训,提高其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同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在招工方面优先考虑贫困家庭人口就业。四是积极争取省财政扶贫资金对我市的支持。

(五)依法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一是加强土地用途管理,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把全面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切实保护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正确处理好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全面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真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和保护工作,以土地后备资源开发为核心,积极稳妥地推进易地开发、易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努力发展农村经济,为农民增收提供土地资源保障。二是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征用农民集体土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征地各项补偿费标准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全额兑现。要依法足额、按时支付应给集体和农民的各项征地补偿费,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严格管理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青苗补偿费,利用征地补偿费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问题。三是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对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只收办证工本费,免收其它费用;市规划区内征用农村集体土地,需安排被征土地农民宅居地的,在用地办证方面免收行政和事业性收费。

(六)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农民减负增收工程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发展计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扶贫办和省广电集团阳江供电分公司共同参与并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职责,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农民减负增收工程顺利实施。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为农民减负增收工程献计献策,出资出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民减负增收工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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