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阳江市全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阳江市全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阳江市委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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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3-12-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阳江市全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全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阳江市委办公室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12月30日
阳江市全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精神,根据《阳江市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制定阳江市全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民安居工程主要包括农村贫困户泥砖住房改造、水上居住渔民安居、石灰岩地区困难群众搬迁安置和城镇双特困户住房等四项内容。从2003年开始,用5年时间,对全市现有的8.14万户贫困户泥砖住房分期分批进行改造,建成混合结构的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用5年时间,基本解决我市669户3240名水上居住渔民上岸安居,其中2004年解决居住在危、残、小船上的渔民住房;2005年至2006解决余下的50%水上居住渔民的住房;2007年至2008年全部解决水上渔民居住问题,居住面积按每户不少于50平方米建筑。用5年时间,对我市石灰岩地区生产生活环境恶劣的部分困难群众有计划进行搬迁,从根本上改善这些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用3年时间,帮助城镇双特困户解决住房难问题,使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2003年年底前,在新华园、荟萃园、龙达花园兴建廉租住房106套;2004年年底前,在龙达花园、兴华楼兴建廉租住房87套,腾退直管公房20套;2005年年底前,在龙达花园兴建廉租住房144套,腾退直管公房15套。
二、主要措施
(一)继续加大农村贫困户泥砖住房改造力度。至目前止,全市已投入农村贫困户泥砖住房改造资金2.18亿元(含农户自筹),改造泥砖住房1.17万户3.07间,还有8.14万户22.45万间有待改造。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完成改造任务。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农村贫困户泥砖住房改造的重大意义,按照《关于〈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造农村泥砖住房的决定〉的实施方案》(阳办发〔2003〕14号)的安排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工作。二是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在继续坚持“几个一点”的方法进行集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集资方法,拓宽集资渠道。要立足本地,充分发挥本地集资主渠道作用,同时,积极主动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民政、农业等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加强和上级部门的联系,争取将我市的泥砖住房改造工程纳入省委、省政府实施“十项民心工程”中的安居工程计划,解决部分资金。三是落实优惠政策,以点带面开展泥砖住房改造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造农村贫困户泥砖住房的决定》(阳发〔2002〕15号)精神,落实有关优惠政策,推动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市直挂点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真正落实资金帮扶挂点村,使农村贫困户泥砖住房改造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努力解决水上居住渔民的安居问题。目前,我市仍有669户3240名渔民居住在水上渔船,居住环境恶劣。开展水上居住渔民搬迁安置工作,要按先小船、水上居,后租房的原则,与渔区建设相结合,符合渔区建设规划开展安居建设或购置解困商品房,力争在2008年完成水上渔民安居工程。一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争取省财政支持70%的资金,入住安居渔民自筹20%的资金,市、县级财政负责10%的资金。二是认真做好水上居住渔民身份审核工作。成立水上居住渔民身份审核小组,制定水上居沿海捕捞渔民身份认定条件,严格审核水上居住渔民名单,并张榜公布,使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水上居住渔民安居问题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沿海各县(区)、渔港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任务,落实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水上渔民安居工程顺利开展。
(三)认真做好石灰岩地区部分困难群众的搬迁工作。石灰岩地区困难群众的搬迁安置,要根据实际,统筹规划,分类实施。一是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对石灰岩地区的困难群众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特别是阳春市,居住在石灰岩地区的群众较多,搬迁安置任务较重,要认真细致做好调研工作,理清基本情况。二是先急后缓,分步实施。今年,先帮助阳春市受地质灾害影响的10户困难户进行搬迁安置,其余部分群众按“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期分批实施。三是结合扶贫开发、水库移民、救灾救济工作,认真搞好石灰岩地区部分困难群众的搬迁安置,扶贫、水利、民政等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四)尽快解决城镇双特困户住房问题。解决城镇双特困户住房问题,要把兴建廉租住房与腾退公房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精心组织,有重点、有计划地解决市区双特困户的住房问题。一是认真搞好规划设计。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居住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楼以六层为宜,合理确定建筑密度。廉租住房的房型面积标准按《广东省城镇解困房建设管理规定》执行,每套住房平均建筑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至65平方米左右。内墙和室内装修由建设单位统一施工。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解决城镇双特困户住房问题,约需投入资金1815万元。至2003年止,已投入660万元建成廉租住房106套。2004年至2005年,计划投入资金1155万元继续抓好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筹集可通过出售旧公房约10000平方米回收资金约810万元,由合作单位带资30%金额345万元的办法解决。三是采取优惠政策。为切实降低廉租住房工程成本,对廉租住房工程可免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配套建设费(含市政建设配套费、消防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建设费等)、城市规划档案保证金、供水供电有关负荷及其设施费和各种有关的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人防设施统建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的30%收取。四是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房管部门要切实做好直管公房清理腾退工作,认真开展直管公房普查清理,对不符合租住条件的和擅自转租的,坚决清退,改为廉租住房,安排双特困户租住。计划、规划、建设、国土、财政、税务、银行、供水、供电、消防、地震、人防、城管、环卫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所能,相互配合,共同把解决市区双特困户住房问题的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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