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禁实”及建筑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禁实”及建筑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7-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禁实”及建筑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新政办[2006]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豫政〔2005〕54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新政办〔2005〕179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禁实”和建筑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将各县(市)、区加快发展新型墙材目标、“禁实”及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分解如下。目标任务已列入市政府目标考核,希望各县(市)、区要加强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完成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县(市)、区要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目标分解表(略) 2.各县(市)“禁实”及建筑节能目标(略) 二○○六年七月六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豫政〔2005〕54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新政办〔2005〕179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禁实”和建筑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将各县(市)、区加快发展新型墙材目标、“禁实”及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分解如下。目标任务已列入市政府目标考核,希望各县(市)、区要加强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完成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县(市)、区要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目标分解表(略)
2.各县(市)“禁实”及建筑节能目标(略)
二○○六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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