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06年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核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06年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核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6-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06年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核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6]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2006年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核验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新乡市2006年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核验收实施方案
2005年以来,我市的创卫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近日,省爱卫办下发了《关于开展省级卫生城市复核工作的通知》(豫爱卫办〔2006〕5号)。省爱卫会将于2006年10月底之前,对我市的省级卫生城市进行复核验收。为确保通过复核验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迎检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复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市省级卫生城市称号2002年12月13日命名,被列入复核对象之一。全力争取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核,保住省级卫生城市称号,不仅是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基本条件,也是一项为新乡人争光的政治任务。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这次迎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思想统一到验收成功的要求上,进一步增强抓好创卫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树立信心,瞄准目标,落实措施,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复核验收过关。
二、复核检查的重点
组织管理机构运转情况(人员、经费、制度);容易出现问题的场所管理(集贸市场、餐饮娱乐场所、公厕等);容易反弹的现象(有无乱搭、乱建、乱帖、乱画现象,保洁,四害控制情况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等);需要政府投入的环境卫生设施运行状况(垃圾中转站、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五小”行业治理;城中村及周边农村的卫生状况(村容村貌、改水改厕、家庭卫生等)。
三、时间安排
(一)6月20日–6月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责任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动群众,全民动员,积极参与,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7月–9月为“真抓实干,迎接省检查”阶段。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号入座,查找不足,通过3个月的努力,使之达标。
(三)10月份为迎检阶段。此阶段各单位要将各种迎检资料准备完毕,同时,巩固前阶段成果,随时接受检查。
四、主要工作任务划分(详细任务见附件)
(一)需着力抓好的重点工作任务
1.完善充实市爱卫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工作条件落实),使之尽快进入正常运转。加大对除“四害”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投入,使之密度降低。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2.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加快新建、改建符合要求的粪便无害化处理厂,确保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标。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3.加大主次干道公厕建设力度,力争数量达标,布局合理(全年至少新建、开发改造二类水冲公厕80座以上)。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规划局
4.在主要出、入市口、广场、主干道设置大型公益(创卫)广告牌每区设三处。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规划局
5.强力整治“五小”行业(即小餐馆、小副食店、小理发店、小浴池、小歌厅),促“五小”行业卫生达标,管理上水平。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卫生局
6.全面整治小街巷、社区庭院,城中村卫生。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加大对集贸市场的整治和管理,市场公厕、垃圾站符合卫生要求,市场管理达标。
责任单位: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各区政府、市场开办方
8.完善居民区环卫设施,加大旱厕改造力度。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政府
9.加强健康教育宣传,社区及主要公共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橱窗每区三处。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科协、市城管局、市规划局
10.除四害常抓不懈,确保鼠、蚊、蟑螂、蝇密度不超国家标准。
责任单位:市、区政府
(二)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基本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卫《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凡自测达标的项目,要继续抓好巩固提高,确保不滑坡。
2.凡未达标的项目,尤其是硬件建设项目,要逐一排队,倒排日程,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7月底前圆满完成任务。
3.各单位都要按照创卫标准要求,完善软件建设,及早收集整理创卫资料,做到材料齐全、准确、图文并茂。
五、主要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卫生意识,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创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全市上下及各单位内部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新闻宣传部门要当好创卫宣传教育的排头兵,制订创卫宣传计划,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高频率进行宣传,大造舆论,广泛深入地对市民进行创建意识、卫生意识教育,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对创建工作中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进行跟踪报道,对不讲卫生、不文明行为公开曝光,开展新闻记者爱国卫生巡访活动,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各机关、团体、学校、医院、企、事业等单位都要设置固定的创建宣传标语和健教橱窗,形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管理,严格督导评比,确保创卫圆满成功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项涉及面较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各地竞争势头强劲。因此,创卫工作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一是要借鉴“创优”的经验,形成举全市之力,全民动员,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打赢创卫攻坚战的组织领导和创建机制,促进各项创卫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市、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继续实行创卫目标责任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抓好落实;三是要严格督察评比制度,各区、各职能部门都要盯死目标,紧扣《标准》,针对弱项、缺项,建立创卫项目达标台帐和销号制度,重要达标项目要倒排日程,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严格督导考评,做到奖罚分明。四是要充分调动工、青、妇、社会各界和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形成人人拥护创建,个个积极参与创建,身体力行带动创建的良好局面,促进国家卫生城市如期创建成功。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各项集中整治和达标工作
对照创卫《标准》,2006年我市要如期实现创卫目标任务,还有不少弱项、缺项等工作任务需采取集中整治的办法去解决和达标。近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集中整治活动:一是加大投入,集中开展城市环卫设施弱项整治。市城管局要力争在7月底前完成城区公厕、果皮箱、垃圾运输车辆、旱厕改造、大型公益广告设置等工作任务,确保市区环卫设施完好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标。二是集中开展对小街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的整治。各区要对照创卫达标的要求,加大对城区未达标小街巷(城乡结合部)的集中整治,力争7月底前收到明显成效。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各市场开办方要主动出击并积极支持、配合各区加大对集贸市场的整治,力争7月初整治达标。三是集中开展对污水沟、渠的治理。市建委、市环保局、市河渠办及各区要多策并举,加大对市区两渠一河和王村斜沟、孟营斜沟等10多条污水沟的集中治理,力争8月底收到明显成效。四是集中开展对公共场所“五小”行业的整治。市卫生局牵头、协调、督导各区,大规模开展对城区小餐馆、小理发店、小浴池、小歌厅、小副食店、小网吧的集中整治,力争7月底大见成效。五是集中开展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大家行”活动。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广电局及各区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大张旗鼓的进行整治环境卫生,开展全民禁烟等活动,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争创无烟单位,推动全市健康教育水平的提高。
附件:各责任单位工作目标
附件
各责任单位工作目标
各区
1.区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区领导任爱卫会主任,每年亲自主持召开两次以上委员会议,每年亲自检查爱国卫生工作。(全年)
2.区爱卫会组织健全,爱卫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任务落实,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工作条件。每年活动经费和专项经费(包括除四害、健康教育经费)能按时如数拨给爱卫办。办事处(乡、镇)、社区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办事处、社区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和健康教育宣传栏。(7月底前完成)
3.中、小学均开设健康教育课,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开展多种形式创卫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全年)
4.医院的门诊部及住院病区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向病人及亲属进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以上。(7月底前完成)
5.社区和工作场所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厂矿、学校及街道均设置健教宣传栏并定期更换内容。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各行各业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7月底前完成)
6.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达到行业规定标准。重点加强繁华街道、集贸市场、火车站(汽车站)、学校、医院、城中村周围的“五小”治理。
7.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大型公益广告3块。(7月底前完成)
8.按照《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要求建设和管理公厕。辖区内无新建旱厕,现有旱厕按期改造。(7月底前完成)
9.市容环境整洁,小街巷道路路面平整,路边渠沟畅通,无污水坑凹,无残墙断壁,无垃圾渣土暴露,无乱搭乱建、乱设摊点、乱写乱画乱贴,随地吐痰现象,积极开展绿化、美化、硬化和灯光亮化工程;沿街单位门前五包责任落实;沿街标语、广告、门匾设置合理、图案规范完整;临街楼房阳台整洁、密闭规范;无卫生死角,无违章饲养禽畜。(全年)
10.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给、排水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公厕和垃圾站符合卫生要求;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全区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7月底前完成)
11.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分诊点。(7月底前完成)
12.全区有健全的疫情报告网络,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全年)
13.计划免疫实行周门诊制度,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95%。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7月底前完成)
14.辖区鼠、蚊、蝇、蟑螂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监测资料齐全,数据可靠。(全年)
15.社区和单位卫生: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环境整洁,卫生设施完善,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垃圾日产日清,道路硬化好,路面平整,无破损,院内无违章建筑,车辆摆放整齐,绿化、美化好。室内卫生状况良好,楼内整洁,无乱堆、乱画现象。职工食堂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符合要求。驻区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8月底前完成)。
16.辖区内所属污水沟、渠按要求进行封闭、清理整治,水质符合要求,水面无杂物漂浮,沟渠两岸无杂草、鼠洞,环境卫生符合标准。(8月底前完成)17.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使之达标。(全年)
市工商局
1.认真履行对市场监管的职责,管理制度健全,市民满意。市场内无无证经营。(全年)
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成区无烟草广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争创“无烟草广告城市”活动。(8月底前完成)
3.所属单位、家属院卫生符合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
4.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8月底前完成)
5.成立健康教育组织,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8月底前完成)
市广电局
1.大众传媒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市电视台、电台开设健康教育栏目或专题节目,每周一次。积极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和开展新闻舆论监督,无烟草广告播出。(全年)
2.清除所属沿主、次干道的线杆、设备上的小广告。主干道沿街电讯线路暴露少。(全年)
3.所属单位、家属院卫生符合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4.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8月底前完成)
5.市电视台完成市巩固省级卫生城市成果,争创国家卫生城市专题片制作任务。(8月底前完成)
新乡火车站
1.火车站卫生符合国家和本行业标准:
候车室有明显禁止吸烟标志,劝阻旅客吸烟制度落实;食品从业人员经卫生知识培训上岗,持有有效健康证。包装食品“两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合格。食品经营符合卫生要求,实行工具售货;蚊、蝇、蟑螂、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防治设施完好。轨道两侧2000延长米鼠迹不超过5处。(全年)
2.成立健康教育组织,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定时向旅客播放卫生知识(有资料和记录),车站属地视野内无烟草广告。(7月底前完成)
3.所属单位、家属院卫生符合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
市建委
1.所属坑塘、河道、渠沟、水池等水面清洁无漂浮杂物,岸坡整洁,无蚊幼虫孳生。市内水域漂浮垃圾应有专人负责打捞,及时清除;主要河段、湖区应每天清除,在可视范围内水面不得有单个面积在0.5平方米以上的漂浮垃圾和动物尸体。(全年)
2.城市绿化、美化好,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绿线管制制度得到落实,街道行道树树形整齐,有花有草,基本消灭裸露地面,路旁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穴内应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8%。(全年)
3.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隔离栏(高度不低于1.8米),工地清洁,建筑材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车辆运输无遗洒、滴漏。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工地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全年)
4.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50%。主干道路面无污水,坑凹、渣土,排水通畅,无污水溢流。(7月底前完成)
5.自来水厂管理规范,自身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测资料齐全。自来水厂出水水质、管网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全年)
6.所属单位、家属院卫生符合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
7.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8月底前完成)
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1.所属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自身卫生管理好,设有专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给、排水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公厕(不低于三类标准)和垃圾站符合卫生要求,各类经营摊点备有垃圾收集容器,摊点整洁,摊点及其周围2米范围内无垃圾、杂物和污迹;严格控制活禽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卫生。市场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8月底前完成)
2.所属农贸市场开展除四害工作,鼠、蚊、蝇、蟑螂密度控制在国标以内。室内菜场、农贸市场清扫、保洁达到果皮、纸屑、塑膜≤6片/10002m,烟蒂、痰迹≤8个(处)/10002m标准。露天菜场和农贸市场达到果皮≤8片/10002m、纸屑、塑膜≤10片/10002m,烟蒂、痰迹≤10个(处)/10002m标准。(7月底前完成)
3.成立健康教育组织,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8月底前完成)
4.所属单位、家属院卫生符合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
市城管局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和环卫管理法规,市容环卫机构健全。(7月底前完成)
2.主要街道两侧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建成区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水冲率≥20%(道路清扫保洁范围应为车行道、人行道、车行隧道、人行过街地下通道、高架桥、人行过街天桥、立交桥及其他设施等,不得有道路清扫保洁空白或未落实的地段);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全年)
3.城市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监测资料齐全,对处理过的粪便定期检验。(全年)
4.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其中,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要求。城市主次干道、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旅游景点、汽车站、火车站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蝇、蚊孳生季节,垃圾收集站(点),应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在可视范围内,苍蝇应少于3只/次。垃圾填埋场应有灭蝇、灭鼠措施,在蚊蝇孳生季节,可视范围内,苍蝇应少于6只/次;公厕应有防蝇、防蚊和除臭设施或措施,蚊蝇孳生季节,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二、三类公厕蚊蝇可视范围内,少于3只/次。
5.市容环境整洁,沿街标语、广告、门牌、门匾设置合理、图案规范完整。在主要出入市口、广场、主干道设置大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公益广告。(8月底前完成)
6.对市区内出租车实行规范管理,车辆内外保持清洁卫生,服务优良,出租车车顶灯上设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语口号。(8月底前完成)
7.所属单位、家属院卫生符合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
8.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8月底前完成)
市公安局
1.沿街交通标志设置合理、图案规范完整。城区各类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城区交通、治安秩序优良,车辆停放整齐,市区繁华地段按规划设置仃车场,无机动车违章占用道路、人行道现象。(全年)
2.对破坏交通、市政、环卫设施、宣传栏(牌)、广告栏的不法行为做到有效制止和打击。(全年)3.城区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对散装运输车辆入市沿街抛散者给与处罚,做到无沿街抛散。城区禁用高音喇叭。(全年)
4.所属单位、家属院卫生符合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
5.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8月底前完成)
市规划局
1.负责在主干道和主要公共场所规划设置(由有关部门申报具体地点)健康教育宣传栏(指体育场、馆、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型超市、商场门前、影剧院等场所)。(8月底前完成)
2.负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规划设置。(全年)
3.所属单位、家属院卫生符合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
4.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7月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
1.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7月底前完成)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7月底前完成)3.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A)。(全年)4.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全年)5.近三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6.所属单位、家属院卫生符合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7.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7月底前完成)
市交通局
1.城区各类长途客车车容车貌整洁、卫生,管理规范。(7月底前完成)
2.主要出入市口做到公路及公路两侧路沿石外3米内无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作业)、乱扯乱挂、乱堆乱倒、乱摆乱放现象,设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固定标语。(7月底前完成)
3.汽车客运站分流站卫生符合国家和本行业标准。(全年)
4.客运站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成立健康教育组织,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全年)
5.所属单位、家属院卫生符合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
6.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8月底前完成)
市教育局
1.所属中、小学均开设健康教育课,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多种形式创卫宣传和健康教育。(全年)
2.所属单位、家属院卫生符合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
3.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8月底前完成)
市粮食局
1.有专、兼职除四害人员,责任落实。在灭鼠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有完整的除四害年度计划和总结。(全年)
2.鼠密度监测资料完整,数据可靠,能够充分反映日常工作开展情况。(7月底前完成)
3.所属单位、家属院卫生符合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
4.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8月底前完成)
市民政局
1.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对占卜、乞丐、精神病、痴呆、流浪人员及时救助。(全年)
2.所属单位、家属院卫生符合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
3.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8月底前完成)
市农业局
1.积极查处国家禁止使用的急性剧毒鼠药,责任落实。在除四害工作中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全年)
2.无农产品农药、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全年)
3.所属单位、家属院卫生符合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
4.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8月底前完成)
市体育局
1.所属体育场(馆)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换内容,有控烟、预防艾滋病、性病内容。(7月底前完成)2.所属单位、家属院卫生符合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3.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8月底前完成)
市卫生局
1.爱卫办、市健康教育机构健全,具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办公条件,人员、设备、经费和任务落实。(7月底前完成)
2.城区各级医院的门诊部及住院病区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向病人及亲属进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8月底前完成)
3.检查指导社区和工作场所开展不同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职工卫生知识知晓率≥80%。(全年)
4.指导市报、电台、电视台开设健康教育栏目或专题节目,每周一次。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置健康教育专栏。(7月底前完成)
5.督促理发(美容)、歌舞厅、公共浴池和游泳场馆、宾馆(旅店)、网吧等落实各项卫生制度,达到《标准》要求。“五病”调离率达到100%。(全年)
6.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合格证上岗,“五病”调离率达到100%。(全年)
7.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售食品,做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有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全年)
8.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责任落实并制度化。(8月底前完成)
9.有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并得到落实。制定了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7月底前完成)
10.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全年)
11.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门诊日志。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科,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7月底前完成)
12.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全年)
13.计划免疫实行周门诊制度,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卡、建证率≥95%。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5%。(全年)
14.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全年)
15.组织、协调全市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城区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12月底前完成)
16.所属单位、家属院卫生符合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
17.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8月底前完成)
18.积极开展争创“无烟草广告城市”活动。(8月底前完成。
市文化局
1.所属公共场所(影剧院、网吧、歌舞厅),均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换内容,有控烟和预防爱滋病、性病内容。影剧院禁止吸烟。(全年)
2.所属单位、家属院卫生符合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
3.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8月底前完成)
4.成立健康教育组织,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7月底前完成)
市林业局
1.全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全年)
2.所属单位、家属院卫生符合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
3.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8月底前完成)
市科协
1.充分利用所属宣传阵地(宣传栏、橱窗),深入社区、街道宣传健康教育知识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内容,宣传内容定期更换。(7月底前完成)
2.所属单位、家属院卫生符合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
3.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8月底前完成)
新乡日报社
1.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有固定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全年)2.《新乡日报》有健康教育专栏,每周一次,积极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和新闻舆论监督。《新乡日报》无烟草广告。(全年)
3.职工有《健康知识与健康行为200问》、《预防性病、艾滋病》、《吸烟有害勿受诱惑》等学习资料。(全年)
4.所属单位、家属院符合卫生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
5.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8月底前完成)
市商务局
1.所属食品生产加工、商业、服务业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100%。(7月底前完成)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售食品,做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有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7月底前完成)
3.城市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开展牛、羊、禽类定点屠宰。(7月底前完成)4.所属旅店业、宾馆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7月底前完成)
5.理发美容工作人员操作时穿工作服,清面时需戴口罩,理发工具、胡刷用后及时消毒,毛巾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烫发场所设有机械通风装置。(全年)
6.所属单位、家属院卫生符合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
7.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8月底前完成)
8.所属大型商场应在店外(或橱窗内)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每月更换一期。(全年)
市水利局
1.所属沟、渠、湖、塘无蚊幼孳生,水面无漂浮杂物。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8月底前完成)
2.所属单位、家属院卫生符合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
3.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8月底前完成)
市大项目办
1.建筑工地卫生管理组织健全,卫生制度落实,施工场地设置隔离栏(高度不低于1.8米),工地清洁,建筑物料堆放整齐,车辆运输无遗洒、滴漏。职工食堂符合卫生要求。工地设置临时厕所经常保持清洁。工地附近无建筑垃圾。(7月底前完成)
2.下水道、建筑工地等特殊场所及水容器中均无蚊幼虫孳生。(7月底前完成)
3.所属单位、家属院符合卫生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
4.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8月底前完成)
新乡网通、联通、铁通、移动、
电信公司、电业局、邮政局
1.所属单位、家属院符合卫生要求,除四害达标。(7月底前完成)
2.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8月底前完成)
3.清除所属设施上的小广告。(全年)
4.沿主干道电讯线路暴露少。(全年)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