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的意见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的意见
|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4-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的意见
新政[2007]16号
为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的行政效率与公共服务水平,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新乡形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九次党代会和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现就提高行政效率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提高行政效率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增强提高行政效率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市各级行政职能部门在政治生活和经济社会事务管理中居于重要位置,肩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使命。多年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优化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行政效率不高、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各级行政机关一定要深刻认识提高行政效率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和温家宝同志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责任、法制、服务、效能机关为目标,以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完善制度和规范行为为主要内容,以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联审会办制和行政效能绩效考核制为重点,以开展“行政效率提速年”活动为载体,打一场提高行政效率的攻坚战,认真整治和解决行政效率不高的突出问题,推动各级机关尤其是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机关实现由单纯管理向导向服务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建立健全行政效率的长效机制,努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突出重点,全面提高行政效率
(二)创新行政管理体制
1.理顺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能、权限和责任,尽量做到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负责的事情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从体制上杜绝部门之间有利就争、无利就推等推诿扯皮现象。
2.整合部门内部职能。要按照一件事情一个内设机构办理、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内设机构综合设置的原则,整合和规范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行政审批职能要尽量归并到一个内设机构,主要是向行政事项服务科集中,强化其他业务科室的服务、监督职能。调整部门领导工作分工,建立审批与监督分立的审批机制,杜绝多头、重复、交叉审批行为。
3.组建统一规范的招投标中心。按照“资源重组、管办分离、依法监管、规范运行”的原则,组建包括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资产招投标、土地招投标、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在内的统一招投标中心,实现阳光操作,规范运行。
4.推进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依法对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市属事业单位职能予以界定,规范其行政管理职能,最大限度减少审批层次。
5.严禁对企事业单位越权违规干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机关派员到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执收执罚等活动必须填写《公务活动登记表》,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严格执行公务活动“八不准”规定,禁止向企业吃、拿、卡、要、报。
6.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种评比、表彰、培训、庆典、纪念活动。深入整治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曝光和处理一批三乱典型。
(三)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
1.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基层和群众要求办理的事项,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首先接受办理的人员要负责到底,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间;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当场验明和明确告知申办者,并进行详细指导和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也要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指引服务。要实行挂牌上岗,以便企业和群众监督。
2.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所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其它申报事项,必须在法定期限或者本机关承诺的期限内办结。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情况特殊需超过办事时限的,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并事先告知申请对象。全市各职能部门要对行政管理事项办理时限进行清理压缩,办理时限整体提高30%,办事程序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基础上精减办事环节30%,申报材料除法定要件外一律取消。凡没有正当理由超出法定或本部门承诺时限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不作为责任。
3.严格实行联审会办制。发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和综合协调优势,建立健全联审会办流水线。对外来投资项目和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全程代理代办服务。建立健全工商注册登记、外来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三条联审会办流水线,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责任部门、审批流程和时限,相关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上半年要全部推开。实行集中联合年检年审,市政府确定保留的年检项目,原则上都要纳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门受理、联合审验、规范收费、资源共享的运行模式,积极推行网上年检、信誉年检、上门年检,涉及多个部门的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联合年检年审窗口。
4.严格实行行政效率绩效考核制。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机关绩效考核机制和办法,把绩效考核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人员。重点抓好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和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推行完善政务督查。对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重大决策、政策文件和市领导批示,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投诉联动功能。严格落实行政首长问责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市111效能监察联动中心作用,健全市县间、部门间、行业间投诉机构联动网络,投诉受理办结率保持100%,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加强效能告诫、监督检查和投诉受理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优化办、编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对提高行政效率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或专项检查,及时公开效能告诫和投诉查处情况。完善投诉受理和办理机制,抓好对公务员工作态度和效能投诉的受理,做到有投必受,有受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复。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管。对行政机关具有的行政权力实行动态管理,行政权力的设定、增加、变更、转移、取消等必须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或变相增加、扩大、转移。凡未列入目录的事项,除经本级政府批准外,不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不得越权行使。重大行政处理决定实行集体决策,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记录和后续管理制度。
2.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外,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增设行政许可或增设前置性许可条件。能够通过事后监管实现有效管理的不实行审批管理,能够下放县(市)、区的下放,能够移交中介机构的移交,能够实行行业自律的实行行业自律,使我市行政管理事项数量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力争最少。
3.优化审批业务运作流程。按照科学合理、高效便捷的原则,对现有的审批业务流程进行清理、优化,精简部门或科室的多头重复审核,压缩前置条件,推行一审一核,扩大表格化的使用范围,提高即时办结事项的比率。凡能按下限办结的不能拖到上限解决,凡能实行联审会办的不搞单项审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工作规定明确办理时限的,必须按时或提前办结。报批材料齐全的上报省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市级部门3个工作日内上报,上级批复后2个工作日内送达。
4.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决定保留和下放的审批项目,要明确审批主体和责任,做好上下的衔接工作。决定合并的审批项目,要做好同一机关内部工作职责的整合。取消的审批项目、转为中介组织和部门内部管理的事项,要加强事后监管,不得搞变相审批或转移审批。承办人认为应当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事项,要依法出具法律文书。5.全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国家规定项目和确有必要保留的规定项目外,一律予以取消。收费标准有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执行。全面推行“以票控费”信息系统监管,市政府确定进行政服务中心收取的非税收入项目,要实行“窗口办件、银行收款、电脑开票、微机传输”的运作模式。
(五)加强和完善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1.加强各级各类行政服务网络建设。重视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服务模式。加强行政服务专业分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健全乡镇和城市社区便民服务体系,依托村委会设立便民服务站(点),畅通市、县、乡、村四级行政(便民)服务渠道。
2.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并尽可能实现就地办结。凡是市政府确定保留并要求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项目和服务项目,各部门要对窗口人员充分授权,严禁后方科室受理接件,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到部门科室办理领取表格、签批意见、加盖印章等相关业务手续等。建立部门领导到窗口现场办公制度,确需部门领导签批的事项,分管领导要在承诺期限内到窗口审核签批。行政服务中心即办件项目要达到40%,窗口就地办结率要达到70%。
3.确保业务骨干进入行政服务中心。要按照“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年纪轻”的要求,选派那些最能代表部门形象和业务水平的工作人员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并保持二至三年内相对稳定。人事部门要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作为整体,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实行单列,并适当高于其他单位比例。
(六)规范机关行政行为
1.推行机关工作规范化管理。依照法定职权,建立机关工作规范管理体系,理清机关内部管理事项、工作依据、权力运行程序、监督的关键环节与部位,编制《机关工作规范化管理手册》和《科室(机构)岗位职责手册》,建立机关及部门工作质量标准。
2.实行机关科室(机构)季评奖惩制度。完善机关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对各科室(机构)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开展服务、创新工作、廉洁从政等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评比排序。季评结果要与年度考核、干部使用、创建“示范性服务窗口”相结合。
3.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人员的职权、职责、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实行机关工作人员“AB岗”无缺位服务,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
4.加强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管理。依附于职能部门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要与各职能部门彻底脱钩。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不得以职能部门的名义活动,职能部门也不得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中获取利益。创造条件推进与企业登记注册、年检年审和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中介组织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服务程序、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
(七)推行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
1.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把政务公开作为各级政府施政的基本制度,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将人民群众关心的事项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重点推进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城市公交、物业等公共服务单位办事公开。
2.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发布的总平台,增加网上服务事项,构建全天候、一站式的“电子政府”。完善市长电子信箱,加强市长热线管理,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拓展政府与网民互动功能,努力建好热点话题在线访谈、网上听证、网上评议、网上调查等互动栏目,互动交流受理反馈率达90%以上。
3.推行网上公开政务信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务公开网,公开办事条件、程序、期限、结果、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监督办法等办事信息。实现政务信息统一规范、资源共享、动态更新和综合利用,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外,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率要达到100%。
4.开展网上审批。开展网上查询、网上表格下载、网上申报、网上传输,逐步建立网上联动审批办理机制,提高审批效率。
5.发展行政服务体系电子政务网络。健全完善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局域网办件系统,实现市县乡三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网络对接,推动部门内部办公网络向中心窗口延伸。
6.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立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等,建立科学决策机制,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由市政府聘请或邀请专家,对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论证,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进行咨询评估,对影响全局的专项改革方案进行多方案筛选研究,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性。
(八)加强监督检查
1.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深入开展开门评议、行风评议等活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其他职能部门和群众、舆论的监督,及时办理和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意见和建议,充分重视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问题,积极主动查处整顿改进。
2.加强专门监督。市政府督查室、优化办及相关单位要将提高行政效率工作列入重要督查内容,对各级各部门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组织开展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掌握真实情况,及时查处一些影响行政效率的典型案件。
3.形成监督工作合力。监察、财政、审计、人事、编制、法制、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政府系统层级监督、专门监督和司法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九)加强组织领导和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努力抓出成效。要建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负责抓好这项工作。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解放思想,带头更新观念,带头创新方法,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提高机关效能,带头建章立制,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力的措施、实实在在的成效,带动全市提高行政效率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大力宣传提高行政效率工作的重要意义、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深入报道,全面展示我市提高行政效率工作的力度和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宣传栏、简报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并注意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通过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各个方面关心、参与、支持、监督提高行政效率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九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