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迎接国家教育督导团“两基”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7-02-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迎接国家教育督导团“两基”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政文[2007]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迎接国家教育督导团“两基”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二月七日

新乡市迎接国家教育督导团“两基”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全省“两基”迎接国检动员大会精神,为切实做好迎检工作,确保我市“两基”顺利通过国检,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内容及工作重点

此次国检的主要内容是: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师资队伍建设、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学校管理、教育质量、扫盲工作等。具体标准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1996〕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扫除青壮年文盲单位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1993〕85号),特别是2004年-2006年本区域内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等。

当前工作的重点: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普及程度。切实抓好小学、初中的入学率和巩固率,适龄儿童要全部进入小学学习,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并做好小学与初中的衔接工作。对年满15周岁未完成初等教育、年满17周岁未完成初级中等教育、辍学在家的儿童少年,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多种办法和途径,动员其返校接受义务教育。二是依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各县(市)、区要认真澄清2004年-2006年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和支出情况,对义务教育经费达不到“三个增长”的要及时追补到位;足额征收2004年-2006年城市教育费附加并全额拨付教育使用;做好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工作;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三是认真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特别是要采取切实措施消除超大班额。四是完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按照“普九”标准,保质保量配齐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五是努力解决农村教师数量不足问题。凡有空缺编制的县(市)、区,必须在国检之前,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招聘补充教师;没有空缺编制的县(市)、区要通过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组织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等措施,解决农村教师编制不足问题。六是要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D级危房。加快危房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进度,切实加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七是认真作好扫盲工作,提高青壮年非文盲率和扫盲巩固率。八是要及时完善“两基”档案。“两基”档案资料是国检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切实做好“两基”档案资料建设工作。“两基”过程中颁发的文件、领导讲话、照片、录像带、以及各项数据等都应整理归类,做到内容清晰、数据准确、分类科学、核查方便、分年立卷、专柜专放。力求让档案资料客观详实地再现“两基”工作过程,真实完整地反映“两基”工作实绩。资料建设要坚持实事求是,严防弄虚作假。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准备实施阶段(2007年1月1日―2月20日)。各县(市)、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照指标体系和要求,组建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迎检工作方案,明确迎检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和难点。各县(市)、区根据迎检指标要求,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清单方式督促解决,并作好资料收集整理、登记造册以及审核上报等工作。省政府将于2月上旬对各市、县迎接“国检”准备情况进行抽查。

(二)督查、提高阶段(2007年2月21日―3月31日)。各县(市、区)对照指标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查报告于3月15日前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将根据各县(市、区)自查情况,派督查组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完毕后,以书面形式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再整改阶段(2007年4月1日―4月20日)。各县(市)、区按照市政府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好整改。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校、校不漏项,不留死角、全面到位。自查和整改工作突出三个重点,即贯彻落实教育法规政策措施情况、办学条件改善情况、近期控辍保学情况。坚持“五个不让步”,即危漏校舍、普及程度、教育经费、教师工资拖欠、实验仪器配备有一项不达标的不得通过验收。整改工作力争在2007年4月中旬前全面完成。

(四)迎检阶段(2007年4月21日以后)。各县(市)、区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和相关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工作,做好迎检宣传报道、接待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两基迎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迎检作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两基”工作能否顺利通过国检,不仅关系到我市基础教育的持续发展问题,而且事关全省通过国家检查验收的大局,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把“两基”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完成,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和迎检工作。

(二)严密组织,明确分工,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整改。“两基”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各县(市)、区政府都要成立以县(市)、区长为组长、主管副县(市)、区长为副组长,“两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两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名单要在2007年2月1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查。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积极予以解决。要制订工作方案,排出工作进度时间表,明确工作责任,将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部门;教育、发展改革、公安、司法、财政、人事、编制、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地税、工商等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责又要通力合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迎检准备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完善办学条件、校园安全、扫盲以及迎接检查的具体组织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政策法规规定的各项教育经费的具体做法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教育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编制、人事部门负责核定教师编制等工作,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按照此次国检的指标体系和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以优异成绩迎接国检。对照验收标准,目前我市“两基”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部分县(市)教育经费未达到“三个增长”要求;一些县(市)办学基础设施差,校舍、校园面积不能达标,布点调整规划不到位;学校发展不均衡,薄弱学校比例较大;大部分县(区)档案资料没有完整续建;农村学校图书、仪器短缺,实验教学无法开展,现代化教学设备落后;部分学校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个别县初中辍学率偏高等。这些薄弱环节是影响我市通过验收的重点和难点,各县(市)、区政府务必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达到国检的各项指标体系和要求,以优异成绩迎接国检验收。

(四)落实工作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两基”巩固提高迎接国检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对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市、县(市、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奖励。凡是没有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影响到全市、全省验收的县(市)、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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