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信阳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8-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信阳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政〔2006〕1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民政局制定的《信阳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八月三日

信阳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

市民政局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为加快我市地名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步伐,提高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通知的通知》(豫民文〔2005〕131号)和全省启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许昌现场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发地名信息资源,建立市、县二级地名数据库,以健全城市功能、方便群众生活、促进城市地名标准化和信息化服务为目的,不断提高地名规范化、信息化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健全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方便为民、优质高效、科学规范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地名工作的整体效益,使地名资源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

二、主要内容与任务

根据民政部《关于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通知》(民函〔2005〕122号)要求,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专项事务:

(一)地名规范专项事务。主要任务和要求是:制定完善地名管理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理顺地名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为社会提供标准规范的地名信息。要尽快理顺地名管理体制,建立标准统—、规划统一、要求统一的地名管理和服务体系。

(二)地名标志专项事务。主要任务和要求是:设置比较完善的城乡系列地名标志,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导向服务。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和全省县、乡设标工作会议要求,在完成城市地名设标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启动县、乡地名设标工作,2008年6月前全面完成任务。

(三)地名规划专项事务。主要任务和要求是:结合城镇建设现状和发展规划,着眼城镇的长远发展和现实需要,依据国家地名管理法规和有关规范,对城镇未来需要的新地名进行前瞻性规划论证,编制地名命名更名规划,从源头上把好地名命名更名关。我市城镇地名规划的重点是各县(区)人民政府驻地,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推广到乡(镇)人民政府驻地。

(四)数字地名专项事务。主要任务和要求是:建立市、县二级地名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2006年至2007年重点是建立“一库、一网、六系统”设施。即建立地名数据库、地名网站、电子地图系统、电话查询系统、短信查询系统、网上查询系统、触摸屏查询系统、地名信息更新管理系统,然后并入省、国家地名网,2008年6月前全面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

1、建立地名数据库

市、县二级建立的地名数据库主要包括“地名信息建库系统”和“电子地图管理系统”。

2、建立地名网站

地名网站具体设置政策法规、地名要闻、地名文化、旅游风光、名优推荐、地名论坛,地名新闻、地名故事、人文和自然地理数据、地名资料和地名图片等栏目。

3、在建立地名数据库基础上建成六大系统

(1)电子地图系统。以地名数据库为平台,根据不同行业的需要,显示不同的专业地图,为各部门、各领域提供信息服务。

(2)电话查询系统。开发地名信息电话查询系统。

(3)短信查询系统。开发地名信息短信查询系统。

(4)网上查询系统。实现“地名查询”、“路线查询”、“路径查询”和“单位名称查询”。

(5)触摸查询系统。在火车站、汽车站、广场、大型商场、宾馆、公园等人流密集地区设置20台电子触摸屏。

(6)地名信息更新管理系统。用于实现我市单位、道路、居住区、建筑物、公交站点等图形及居住地名信息的动态更新功能。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马林青为组长的信阳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领导小组,详见《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信阳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信政文〔2006〕62号)。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工作安排及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6年8月31日以前)

1、动员部署。召开全市启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2、理顺体制。各县(区)要理顺体制,要有相应的机构、编制和人员。

3、学习培训。由市民政局组织县(区)参加省民政厅组织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培训班,组织县(区)到外地学习地名数据库建设工作经验;对县(区)民政局的建库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4、收集资料。建立地名数据库,由县(区)民政局组织乡镇办事处和社区人员,对市、县(区)、乡(镇、街)、村(居)行政区划、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建筑物、单位、道路、河流、湖泊、山峰、山脉、旅游景点、公交站点等12大类地名数据资料进行搜集、整理,确保地名数据库信息齐全。

5、资金投入。采取政府投入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进行,即市政府投入启动资金,然后运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筹措必需资金。

(二)实施阶段(2006年9月1日—2007年9月30日)

1、清理规范。对全市的地名进行清理规范。凡在我市范围内的道路、建筑物(不合临时性建筑)全部列入清理规范范围。市区内凡不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未经市政府统一命名的街道及住宅区名称,应及时向市地名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2、输入数据。由各县(区)分别建立地名数据库。一是按照12大类地名属性数据,完成地名数据建库系统;二是按照城区1:10000地形图、行政区1:50000地形图建立电子地图管理系统。

3、汇总数据。各县(区)将各级数据库资料报市民政局统一汇总,建立信阳市地名数据库,最终与省、国家联网。

4、启动县、乡地名设标工作,指导试点县完成设标工作。

5、指导各县、乡开展地名规划工作。

(三)完善启用阶段(2007年10月1日—2008年6月30日)

1、逐步完善。完善地名数据库的建库工作;拟定《信阳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不断规范地名管理和服务工作。

2、开展服务。信阳市地名数据库建成后并入省、国家地名网,逐步开展地名网站、地名触摸屏、短信查询、声讯电话问路(全国统一问路电话号码“9601156”)等形式的地名信息化服务。

3、全面完成县乡设标和城市地名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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