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许昌市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许政〔2014〕57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许昌市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

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水利局、市南水北调办制定的《许昌市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水量分配方案》,现批转给你们,请相关县(市)制定本地年度用水计划,并报市水利局、市南水北调办公室备案。

2014年11月5日

许昌市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水量分配方案

市水利局市南水北调办

(2014年10月31日)

为加强我市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供用水管理,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豫政〔2014〕76号),分配我市的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水量指标为2.26亿立方米。我市设有孟坡、宴窑、任坡、洼李四个分水口门,全部采用管道输水方式,分别向许昌市区(含许昌县、魏都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禹州市(含神垕镇)、长葛市、襄城县供水。其中,许昌市区分配水量指标1.2亿立方米,禹州市及神垕镇分配水量指标3780万立方米,长葛市分配水量指标5720万立方米,襄城县分配水量指标1100万立方米。

请有关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南水北调工程管理部门,根据省政府明确的分配水量指标提出本地年度用水计划,并报市水利局、市南水北调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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