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2007年度东江水源涵养林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2007年度东江水源涵养林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惠府办〔2007〕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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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12-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印发2007年度东江水源涵养林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府办〔2007〕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度东江水源涵养林整治工程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
2007年度东江水源涵养林
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东江水资源保护的议案》和市府办《转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切实加强东江水资源保护的议案办理方案报告的决议的通知》(惠府办〔2000〕95号)精神,现制订2007年东江水源涵养林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快东江流域水源林建设步伐,提高流域内的森林覆盖率,提高水源林的功能等级,建立稳定有效的生态体系,达到保护东江水资源的目的。
二、工作的原则
1.生态效益优先;
2.改造与提高林分质量相结合;
3.适地适树、营造混交林;
4.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
5.注重实效,确保成效。
三、主要任务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东江水资源保护议案办理方案》,2007年计划完成东江水源林整治任务2.1万亩,其中营造水源林1.5万亩,改造疏林0.6万亩(详见附件)。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2007年度计划完成东江水源林整治任务总投资540万元,其中,营造水源林450万元,补植套种疏林90万元。资金安排:市财政投资166万元,有关县、区配套374万元(详见附件)。
五、主要技术措施
(一)树种选择。应选择根系发达,蓄水固土能力强、并能改良土壤的阔叶树种,如荷木、樟树、黎蒴、枫树、阴香、红锥、台湾相思等,同时实行混交造林,最大限度发挥水源林的生态防护效能。
(二)造林要求。
1.整地。采用穴垦方式,穴的规格为50cm×50cm×40cm,每穴要求施放进口复合肥150克(或有机复合肥250克)作为基肥,以促进生长,加快郁闭成林。
2.育苗。要采用营养袋育苗,育苗的营养土要按规定的比例进行配置,提高苗木的质量。造林前要保证有高径比合理、健壮无病虫害的合格苗木出圃,确保造林需要。
3.合理密植。造林密度每亩不低于100株,补植套种每亩不低于60株。
4.适时种植。选择春季多雨天气进行种植,要求在2008年4月底前完成造林和补植任务。
(三)加强管护。贯彻“三分种,七分管”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东江水源林的抚育管护工作,营造和改造的水源林要列入生态公益林的管护计划,确保造林一片成林一片。
六、组织实施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东江水源林整治是我市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认真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质量管理。东江水源林工程建设由各县、区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抽调一支精干的工程技术人员到各造林点驻点,实行跟班作业,严把育苗、整地、造林、抚育等各个技术环节关,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做好规划设计。各地要认真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水源林建设规划,做到规划科学,准确细致,切实可行。规划方案于2007年11月底前报市林业局,经市林业局审查、核准后方可实施。
(四)建立检查、验收、汇报制度和档案。在水源林整治过程中,各县、区林业部门要成立质量检查小组,定期检查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定期向市林业局报告育苗、备耕、造林、抚育等进度,2008年6月报上半年工作总结,11月报年度工作总结。2008年9~10月各地要对年度作业项目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验收报告。各地要将作业设计和检查、验收结果等有关资料全部归档保存。
附件:2007年度东江水源林整治任务及投资计划表
附件:
2007年度东江水源林整治任务及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亩、万元
单位任务
其中
投资
总额
其中
造林
补植
市级
县级
惠城区
0.55
0.4
0.15
140
40
100
惠阳区
0.25
0.15
0.1
62
20
42
惠东县
0.55
0.4
0.15
140
40
100
博罗县
0.5
0.4
0.1
126
36
90
龙门县
0.25
0.15
0.1
62
20
42
市林业局
工程管理、检查验收、会议等
10
10
合计
2.1
1.5
0.6
540
166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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